A. 做父母和做兒女的區別
每個人的定位不同,角度不同。父母有父母的位置,兒女有兒女的位置。
但無論是哪種狀態,哪個角度,想要融為一體的話都需要溝通和交流來建立關系。
B. 父母分別會遺傳給子女什麼
英國近日一項研究發現,父親通常影響孩子的身高,而母親則通常決定了孩子的胖瘦程度;而嬰兒在子宮里的長度和早年的身高對他們未來的成長情況至關重要,還有助於預測以後的健康問題,特別是糖尿病。 英國研究人員從1999年就開始觀察遺傳因素和外界環境對胎兒和孩子早年成長情況的影響。英國德文暨艾克斯特皇家醫院和半島醫學院的專家們集中研究了1000個家庭里的父親對孩子的遺傳情況。 研究人員分別對1150個孩子在剛出生、三個月大、一歲和兩歲大時的身高、體重和頭部周長進行了測量並做了記錄,還收集了孩子們的臍帶血樣。初步的研究結果顯示,父親越高,他的嬰兒在出生的時候也就越長;至於孩子身體的胖瘦情況主要是由母親的身體肥胖指數決定的。 參與研究的比阿特麗斯·奈特教授說:「雖然嬰兒剛出生時身體的大小最初主要取決於生他的母親的身體大小,但研究已經證實,父親的身高對嬰兒有著明顯的影響,高大的父親通常有著更長、更重的嬰兒。」 父母哪些引「以為傲」的基因會分別遺傳給孩子呢? 一、別無選擇的遺傳 膚色:讓人別無選擇。它總是遵循父母「中和」色的自然法則。比如,父母皮膚較黑,絕不會有白嫩肌膚的子女;若一方白、一方黑,那麼,在胚胎時「平均」後大部分會給子女一個不白不黑的「中性」膚色,但也有更偏向一方的情況發生。 下顎:是不容「商量」的顯性遺傳,「像」得讓你無可奈何。比如即使父母任何一方有突出的大下巴,子女們常毫無例外地長著酷似的下巴,「像」得有些離奇。 雙眼皮:也屬「絕對」性遺傳。有趣的是,父親的雙眼皮,大多數會留給子女們,有些兒童出生時是單眼皮,到長大後又「補」上像他父親那樣的雙眼皮。另外,大眼睛、大耳垂、高鼻樑、長睫毛,都是五官遺傳時從父母那裡最能得到的特徵性遺傳。 二、50%以上概率的遺傳 每次寶寶要含我之前,主人都給寶寶清潔口腔,這讓我感覺很稱心。可是主人經常慣著寶寶,讓寶寶含著我睡覺,天吶,我快要窒息了。 肥胖:會使子女們有53%的機會成為大胖子,如果父母有一方肥胖,孩子肥胖的概率便下降到40%。這說明,胖與不胖,大約有一半可以由人為因素決定,因此,父母完全可以通過合理飲食、充分運動使自己體態勻稱。 禿頭:造物主似乎偏袒女性,讓禿頭只傳給男子。比如,父親是禿頭,遺傳給兒子概率則有50%,就連母親的父親,也會將自己禿頭的25%的概率留給外孫們。這種傳男不傳女的性別遺傳傾向,讓男士們無可奈何。 青春痘:這個讓少男少女耿耿於懷的容顏症,居然也與遺傳有關。因為父母雙方若患過青春痘,子女們的患病率將比無家庭史者高出20倍。 三、低概率隱形遺傳 白頭發:屬於概率較低的隱性遺傳,因此不必過分擔心父母的少白頭,會在孩子的頭頂上如法炮製。 四、先天不足 後天可補的遺傳 聲音:通常男孩的聲音大小、高低像父親,女孩像母親。但是,這種由父母生理解剖結構的遺傳所影響的音質如果不美,多數可以通過後天的發音訓練而改變。這使某些聲音條件並不優越的人,可以通過科學、刻苦的練習而圓一個甜美嗓音的夢。 腿型:酷似父母的那雙脂肪堆積的腿,完全可以通過充分的鍛煉而塑造為修長健壯的腿。倒是那雙腿若因遺傳而顯得過長或太短時,就無法再塑,只有聽任自然了。
C. 什麼是父母與子女的各自的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主要有:(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3)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4)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6)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1)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相互享有繼承權。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婚姻法》和《收養法》的有關規定,主要有:(1)養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但對於養子女的姓氏,《收養法》規定可以隨養父或養母的姓,經過協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2)養子女和養父母的其他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子女和其他親屬之間權利義務的有關規定;(3)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暫停,在收養關系解除後生父母與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1)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2)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婚生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3)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權利義務包括祖孫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與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D. 父母跟兒女的區別所在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那個一進門就喊「肚子餓了,飯怎麼還沒有做好」的人是兒女。那個一進門,衣服都來不及換,就下廚房燒菜做飯的人是父母。 那個一會說「粥燙了」,一會嫌「菜咸了」的人是兒女。那個哪怕就一點青菜、豆腐,也要精心烹飪,力爭做出滋味的人是父母。 那個成天抱怨作業多,實在太累的人是兒女。那個累了一整天毫無怨言,洗衣打掃衛生後再「陪讀」的人是父母。 那個動不動就開口要錢,不給就生氣的人是兒女。那個省吃儉用、精打細算,卻從不在教育投資上吝嗇的人是父母。 那個記不住家人生日,可一到自己生日就早早召集同學、朋友聚會的人是兒女。那個很少記自己生日,卻用心為家人准備生日禮物的人是父母。 那個早上賴床,還不停抱怨家人叫他的人是兒女。那個深夜入睡,黎明即起,准備早點的人是父母。 那個受了一點委屈回家苦水倒個不停,以求得同情和安撫的人是兒女。那個在外面受了再多氣,回家後卻強作歡笑的人是父母。 那個有牢*就發,有煩惱就怨,把家當作壞情緒「宣洩所」的人是兒女。那個把苦埋在心中,生怕讓自己不良情緒影響家人的人是父母。 那個總以學業、工作忙為托詞,很少往家裡打電話問候的人是兒女。那個在電話里噓寒問暖,總為家人牽腸掛肚的人是父母。 那個一開口就將家裡的積蓄「借」走,然後舒舒服服住大房子的人是兒女。那個勞累了一輩子,到老還住在破舊小屋裡的人是父母。 那個總在羨慕人家多麼有錢,自己家多麼寒酸的人是兒女。那個退了休還不「安分」,起早摸黑掙錢的人是父母。 那個寧願把大量閑暇時間放在娛樂、和朋友聚會,卻不願回家看看的人是兒女。那個只要看到親人,哪怕就一會兒,都神清氣爽的人是父母。 那個娶了媳婦忘了娘,嫁了老公忘了爹的人是兒女。那個為兒女操一輩子心,老了還得幫兒女帶小孩的人是父母。 那個總以自我為中心,從不把家人太當回事的人是兒女。那個從不把自己當回事,卻總以子女為榮四處「炫耀」的人是父母。 那個總喜歡將愛掛在嘴邊,卻很少付諸於行動的人是兒女。那個從不把愛字說出口,卻將愛播撒於生活每塊土壤中的人是父母。 愛,總是差那麼一點點!這就是父母和兒女的區別所在。或許,只有等到兒女也成了父母而且慢慢變老的時候,才能真正理解什麼叫愛,並將其付諸於生活的點滴中去。
麻煩採納,謝謝!
E. 以佛經的記載來說明一下父母和子女各自有哪
親愛的朋友:在這里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專,使你得屬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以弗所書 6:1-4 和合本)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歌羅西書 3:18-25 和合本)
希望可以幫到你!
F. 父母關系和子女關系有什麼區別
父母關系是指自己和爸爸,媽媽之間
的關系。以孩子為主體。
子女關系是指爸爸,媽媽和下一代的關系。以父母為主體。
G. 該如何解釋父母和子女兩者的關系
感覺子女就是父母養的特別疼愛的寵物,從來不會想要從子女這里得到什麼回報,只把子女當成甜蜜的負擔。
H. 一生中,父母與孩子都有哪四次分別
4、生離死別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等到兒女發現父母佝僂的背影,花白的頭發,步履越來越蹣跚時,才發現時間流逝得太快,父母真的老了,見面的日子越來越少了。不知道下一次是不是生死離別,這是無法阻止的,兒女能做的就是長成有擔當的大人,讓父母安安心心的離開。
親人無論如何,都只有這一世的緣分,請好好珍惜身邊漸漸老去的父母,抽空多陪陪他們,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父母要的不多,有時間打個電話,發個微信,買個小禮物,帶他們去外面看看……他們就心滿意足了。
I. 父母和子女之間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
父母能決來定孩子的一生。
孩子能決定父源母的晚年。
看看父母是如何決定孩子一生的。
如果父母選擇關注孩子的獨有的興趣,就能有效地發展孩子的志趣和理想;
如果父母了解孩子自己的溝通風格,就能在日常的生活中提升孩子的影響力;
如果父母用教練培養運動員的方法培養孩子,孩子就會擁有執著和敬業的精神。
父母也可以不選擇這些如果,而是繼續成為焦慮者、盲從者、失職者。孩子的命運也在這里被選擇了不同的方向。
J. 家長與父母的區別
1. 家庭問題都出現在父母當上「學生家長」之後。未當「家長」之前,父母孩子在家庭里關系原本是和諧的。從上學之日,孩子變成社會的學生;同時,學校向孩子父母授予一個社會身份——「學生家長」。
2. 執行學歷教育任務的學校,針對廣大家長想用錢實現「提升厭學學生的考試成績」的市場需求,研製出一種有效提升「厭學學生考試成績」的「應試教學技術」。此教學技術已全面普及於中國大陸的初、高級中學。
3. 學生接受「應試教學」教育過程中,因缺少人身自由死記硬背痛苦不堪,學生自然的厭惡上學,千方百計要逃離學校。
4. 許多學生家長盲目追隨學歷教育,隨時依照學校「應試教學」的指令,嚴格監管自家學生去「好好上學」(並非讓孩子去好好學習)。
5. 父母一旦成為學生家長,對待孩子的心態和立場會突然發生180度改變:原來在家庭呵護孩子的人,變成在家庭監管學生人身自由的看守。因此,孩子在家裡找不到原來關愛自己的父母了!孩子對充當學生家長的父母深感陌生和不解。這是家庭發生親子矛盾的起因。
6. 極少數父母沒有隨孩子上學改變自己對待孩子的心態和立場。這類父母依舊對孩子充滿關愛,為孩子保留著一個有溫情的家。不認真充當學生家長的父母根本無需改變什麼。學校里的優秀學生其實來自於那些父母不充當學生家長的極少數家庭。學校尖子生稀少正是因為不當學生家長的父母太少原因!
7. 孩子被父母送進學校,全部時間被接受學歷教育所佔用,父母自願充當學歷教育「家庭看守」,監管學生長期忍受學歷教育帶來的痛苦。這類孩子不是成為一個只會聽家長話的「大學生」,就是一個離家出逃的「差學生」。
8. 少數孩子從不厭惡上學。因為他(她)們能在家庭受父母愛護進行自主學習。這類學生雖然身在學校,卻從不是接受應試教學的對象。因為這類學生把學校功課當作自我選擇的學習內容。學校和教師把這類學生當寶貝看,給予這類學生充分的自由,原因是他(她)們取得的優異學習成績可以作為學校教育成就。
9. 所有孩子都是最愛學習和主動學習的人。孩子的時間卻是受父母育人理念所左右的。孩子的時間被用於享受自主學習的快樂,還是用於忍受教育的痛苦,結果完全相反。
父母們都輕輕鬆鬆的教會了自己孩子說話和走路,其實這是人一生中兩件最難完成的育人工作。這足以證明:人人皆會當父母,家家都會帶孩子!所以,充當學生家長的父母們,只要回歸於受自己孩子喜歡,一切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學生家長」行為,都將自動消失。
「學生家長」只是父母取得的階段性社會身份,好似一套發給父母的「城管制服」,穿在身上就能像城管隊員驅趕無照商販一般對自家學生「執法」。當父母明白孩子只需要父母呵護,平日在家不穿這套「家長制服」又有何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