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和子女財產問題
解析:首先針對先去世的遺產分配問題,他的財產要分為這幾部分:
1,婚前財產(即個人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主要是指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
3,現在是分配問題,你爺爺的夫妻共同財產,由你爺爺和奶奶各分一半,平均分配。你爺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二分之一按法定繼承(因為沒有立遺囑)。
法定繼承財產,按下列分配,財產分成均分每人一份。(繼承人的子女,不論性別,不論已婚還是未婚,都平等地享有繼承權)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少分或多分。
(1)成年子女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但未盡贍養義務,在分配父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2)虐待,遺棄父母的。
㈡ 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
很多父母會有掌控欲,認為孩子的東西都應該要是在自己的管轄范圍里,所以孩子過年收到的紅包等等財產,都會由父母保管或是使用。很多人就認為父母這種做法不合理,那麼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華律網小編為你打聽到了相關內容如下。
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對未成年的孩子有處分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可以得出,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監護人是有一定的處分權的,換句話說就是在不減損為成年子女利益的情況下,擁有處分權。說父母沒有未成年子女財產處分權死不對的,只是這個權利是有限制的。
其次、我們來看下什麼情況下,父母的處分權是有效的?從第一點可以看出,父母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處分權當然是有效的。那麼,是否還存在其他情況呢?我們從代理的角度來說,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父母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處分(如果未成年子女智力可以理解這個處分行為,應當取得為成年子女的同意)當屬有權處分,有效;如果父母的處分(如果智力能理解卻沒取得同意)行為非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否就無效呢?這種情況可以看作廣義的無權代理,如果是表見代理(如未成年子女智力狀況、經濟能力、環境來看,足以理解這個處分行為並且同意了)這個效力由相對人選擇,可以選擇表見代理,處分有效,也可以選擇狹義無權代理進行撤銷,如果是狹義無權代理,就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未成年子女進行追認。就本案而言,監護人將被監護人的房產賣出,並且取得了有一定辨別能力的被監護人的同意,而價值45萬元的房產剛好賣出45萬元,沒有利益減損,該出售行為應當有效。
再次、關於孩子學費和生活費是由被監護人財產支付還是監護人的財產支付的問題,應該這樣看,讓孩子接受教育和正常生活,也是為了孩子的利益,這5000元換取了孩子的教育,1000元讓孩子生活了,也就是說孩子的利益還是沒有減損,為孩子所用了,監護人當然有權處分,這也是監護人在盡監護義務,只不過是行為上的盡義務,並不一定要從監護人的個人財產支付才算監護人盡量監護、撫養義務。另外從現實生活的角度來說,父母為了孩子的教育和生活,用孩子的財產支付,不違反道德,不違反法律,合情合理,法律來源於生活,也是為了生活的公平公正,從孩子的財產支付孩子的費用沒有什麼不妥的。這樣的判定要特別注意一點,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和一般的監護人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而民法通則第18條第3款的規定,我認為只適用於一般監護人和對未成年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甚至遺棄、虐待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對於關愛未成年子女教育與健康的父母,另外從父母的撫養費中支付教育、生活費這樣的判決是沒有意義的,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沒有立足點的。
㈢ 父母都在世,如果父母中一方想將財產轉移給子女中的一個可以嗎一方同意生效嗎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重大處置的時候,比如大額的贈與,需要夫妻雙方一致同意內方可,否則無效。對於有憑容證的財產(如房產證 )一方擅自處分的,對方可以追回,但對於無憑證的財產(如現金|、物品)由於很難證明權屬關系,對方就沒有足夠的證據追回。所以,對於不同類型的財產 ,要區別對待。建議 多做你父親的工作,不宜將財產過早的轉移他人而使自己陷入風險之中。
㈣ 父母有沒有義務一定要分配財產給子女法律上
沒的…法律沒這規定…我很討厭這樣的人…他害的是誰…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㈤ 父母的財產是想給誰就給誰,我們做子女的無權干澀嗎
秋天的雨
雨,像銀灰色黏濕的蛛絲,織成一片輕柔的網,網住了整個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纏滿著蛛絲網的屋頂。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雲片,就像屋頂上剝落的白粉。在這古舊的屋頂的籠罩下,一切都是異常的沉悶。園子里綠翳翳的古榴桑樹、葡萄藤。都不過代表著過去盛夏的繁榮,現在已成了古羅馬建築的遺跡一樣,在蕭蕭的雨聲中瑟縮不寧,回憶著光榮的過去。草色已經轉入憂郁的蒼黃,地下找不出一點新鮮的花朵;宿舍牆外一帶種的嬌嫩的洋水仙,垂了頭,含著滿眼的淚珠,在那裡嘆息它們的薄命,才過了兩天的睛美的好日子又遇到這樣霉氣薰蒸的雨天。只有牆角的桂花,枝頭已經綴著幾個黃金一樣寶貴的嫩蕊,小心地隱藏在綠油油橢圓形的葉瓣下,透露出一點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靜悄悄地下著,只有一點細細的淅瀝瀝的聲音。桔紅色的房屋,像披著袈裟鮮艷的老僧,垂頭合目,受著雨底的洗禮。那潮濕的紅磚,發出有刺激的豬血的顏色和牆下綠油油的桂葉成為強烈的對照。灰色的癩蛤蟆,在濕爛發霉的泥地里跳躍著;在秋雨的沉悶的網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滿愉快的生氣的東西。它背上灰黃斑駁的花紋,跟沉悶的天空遙遙相應,造成和諧的色調。它噗禿噗禿地跳著,從草窠里,跳到泥里,測出深綠的水花。
雨,像銀灰色黏濡的蛛絲,織成一片輕柔的網,網住了整個秋的世界。
心泉叮咚
人人心中都有一汪清泉,洗濯你的靈魂,滋潤著你的生命。只是因為日常的瑣碎生活的紛雜,才掩蔽了她的環佩妙音,朦朧了她的清碧透明。
夜闌人靜,天籟無聲。每逢這個時刻,你才能卸下沉重的面具,拆去心園的柵欄,真實地審視自己,在生命的深處,你終於傾聽到一絲悠然的脆鳴。這是一首真善美的詩。像甘霖,像春風,柔慢而雋永。
月隱星現,露重風輕。每逢這個時候,你才能正視裸露的良知,走出世俗的樊箱,在靈魂的高處,你終於感念到一波必然的律動。這是一支真善美的歌啊!像皓月,像秋陽,淡泊而寧靜。
逆風逆旅的你,每當回望身後的坎坷與泥濘,一道一道,一程又一程,你的心泉便豁然翻湧……終於了悟:生活不相信眼淚,失敗也並不意味著扼殺成功!世上沒什麼永恆的僥幸讓你永遠的沾沾自喜,世上又有什麼永恆的不幸讓你永久地痛不欲生?
生命的輝煌,拒絕的不是平凡,而是平庸!所以春風得意時多些緬想,只要別背叛美麗的初衷;窘迫失意時多些憧憬,只要別虛構不醒的苦夢!
用心泉熄滅如火的嫉妒,用心泉沖盡如塵的虛榮,生命才會獲得無限的輕松。絮絮低語的心泉明白地告訴你:人心並不是你想像得那樣險惡叢生,生活也不像你渲染得那般黯淡沉重!
遠離卑劣的傾軋,躲開世俗的紛爭,走近丁冬的心泉,傾聽心泉丁冬……
雨
雨是柔弱的,是世界上最輕靈的東西,敲不響那厚重的鋼筋水泥的樓房。而瓦屋則不同,雨滴在上面,叮叮當當的,立即發出悅耳的聲音。身在小屋的人也就有了在雨中親近自然的福氣。雨勢急驟,聲音就慷慨激越,如百馬齊鳴,如萬馬奔騰。雨勢減緩,聲音也弱下去,輕柔地沁入你的心,像暖春時節耳邊的輕風,瓦片似乎是專為雨設置的,它們盡職地演奏著,聽雨人心中便漫出不盡的情意。
人們喜歡當心中充滿懷念與感喟時,一個人靜靜地坐下聽雨。垂老的志士有「夜闌卧聽風吹雨,鐵馬冰河入夢來」的抱負;遲暮的美人有「雨中黃葉樹,燈下白頭人」的幽怨;相思的情人有「梧桐更兼細雨,到黃昏,點點滴滴」的索懷;多情的詩人有「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的遐思。
雨成了人們修飾感情、寄託心願的使者。
閑暇之中,有幸回到了自己曾經聽雨的地方。恰逢那天下小雨,又聽到這熟悉而又陌生的雨聲。迷濛之中,雨聲里透出一種古怪的情調,是久未溝通的那種。它拒我於千里之外,向我表明它對我的陌生,然而我卻能從意識的最深處感受到它存在的氣息。我有一種從夢中猛醒的暢快和歷經迷茫後的滄桑感。
哦,我在雨聲中相約的竟是已隔了時空的自我,它在講述我以前的一切。我彷徨了,我問自己:我是誰?還是從前的那個我嗎?
有詞雲:「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人生境遇不同,聽雨的感受也就各異。然而聽雨卻都是聽靈魂的對話,聽真情的奔瀉,聽年華的淙淙流淌。雨聲所敲打的,除去歲月的回響外,還有昔日難再的痛惜與欲語還休的惆悵。似乎只有在這瓦屋輕靈的雨聲中,心靈才得以喘息,生命才得以延續。
雨聲依然在響,像我真實的心跳……
一顆感恩的心
落葉在空中盤旋,譜寫著一曲感恩的樂章,那是大樹對滋養它大地的感恩;白雲在蔚藍的天空中飄盪,繪畫著那一幅幅感人的畫面,那是白雲對哺育它的藍天的感恩。因為感恩才會有這個多彩的社會,因為感恩才會有真摯的友情。因為感恩才讓我們懂得了生命的真諦 ——題記
從嬰兒的「哇哇」墜地到哺育他長大成人,父母們花去了多少的心血與汗水,編織了多少個日日夜夜;從上小學到初中,乃至大學,又有多少老師為他嘔心瀝血,默默奉獻著光和熱,燃燒著自己,點亮著他人。
感恩是發自內心的。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更何況父母,親友為你付出的不僅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是否你在父母勞累後遞上一杯暖茶,在他們生日時遞上一張卡片,在他們失落時奉上一番問候與安慰,他們往往為我們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們又何曾記得他們的生日,體會他們的勞累,又是否察覺到那縷縷銀絲,那一絲絲皺紋。感恩需要你用心去體會,去報答。
感恩是敬重的。居里夫人作為有名的科學家,曾兩次獲得諾貝爾獎,但她在會上看見自己的小學老師,用一束鮮花表達她的感激之情;偉人毛澤東也同樣在佳節送上對老師的一份深深感激。自古以來的偉人無不有著一顆感恩的心,感激不需要驚天動地,只需要你的一句問候,一聲呼喚,一絲感慨。
感恩是有意義的。愛讓這個世界不停旋轉。父母的付出遠遠比山高、比海深,而作為我們,只知飯來張口,衣來伸手。而似乎又有一條隔離帶,讓我們變得自私自利,忘記了曾經父母的付出,忘記了那一聲聲快樂,學會去感激別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為如此才會有和睦,有快樂,有彼此間的敬重。
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去看待社會,看待父母,看待親朋,你將會發現自己是多麼快樂,放開你的胸懷,讓霏霏細雨洗刷你心靈的污染。學會感恩,因為這會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實。
人生不是一次綵排
我們很容易浪費自己的生命,揮霍自己的每一個日子、每一小時、每一分鍾。我們很容易忽視孩子眼睛的顏色,淡漠悅耳的交響樂旋律的跌宕起伏……
營造一種生活,真正的生活,而不要狂躁地追求一次又一次地晉升、更高的薪水和更大的房子。
營造一種不孤單的生活,尋求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並謹記:愛不是閑暇,而是工作。打個電話,發封郵件,寫封信,營造一種慷慨的生活。
要知道最美好的東西是生命,你不能視之為理所當然。
我們很容易浪費自己的生命,揮霍自己的每一個日子、每一小時、每一分鍾。我們很容易忽視孩子眼睛的顏色,淡漠悅耳的交響於旋律的跌宕起伏。
我們很容易活著而不是生活著。
多年前,我學會了生活。我遭遇到一個巨大的不幸,令我的生活為之改變。如果當時,我還有選擇,這些改變根本不會發生。我從中得到了一個至今最難忘的教訓。
我學會了熱愛旅途,而不是終點。我明白了人生不是一次綵排,今天是你惟一能把握的。
我學會了去注視世間的一切美好,並試著給予回報,因為我虔誠地篤信美好。我這樣做,有部分原因是想告訴別人我的感悟,告訴他們:想想田間的百合,看看嬰兒耳朵上的絨毛,在後院讀讀書,讓陽光灑滿你的臉頰。學著去快樂。
假設你的生命處於癌症晚期,而因為你這樣做,便會讓生活充滿喜悅和激情,這才是生命的本色。
月光
夜,剛剛暗下來,濃霧層層彌漫、漾開,熏染出一個平靜祥和的夜,白霧在輕柔月光和路燈的照耀下,便染成了金色。月光下,樹葉兒「簌簌」作響,彷彿在彈奏著一首《月光曲》,婉約而凄美,悠深而美妙,那跳動的音符彷彿是從朦朧的月色中躍出來的,令人陶醉。
夜的深處,田園朦朧,山影憧憧,水光溶溶,螢火點點,燭燈盞盞,好一幅月下畫卷!
生命又多像《月光曲》和畫卷啊!跳動的旋律演繹著生命的悲歡和離合。人生苦短,又怎麼不像是《月光曲》呢?
月上中天,皎潔溫柔,柔和的月光把夜晚烘托出一片平靜與祥和,月亮的光落在樹丫上,落下斑駁的黑影,零星的像是碎條兒掛在樹丫上一般。
世上的萬物都是上帝的造化,都很和詣,而月卻不同,月有自己的性格,有陰晴圓缺,月的神韻風采就在這里體現出來了。月何必要爭奪輝煌呢?她的目的就是讓黑夜不再可怕,給人們送去一片暖意,一片光明罷了!
人不也如此嗎?有些人不正像月亮一樣默默無聞地為他人奉獻嗎?雖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彼此都會感到一絲溫暖,這就是月的內涵。
夜,已靜寂了。月亮靜靜灑下餘光,竭力驅走黑暗,為人們送來光明、溫暖與關愛!
月伴清寒
每當月亮西沉時,總想對它說一句:早些歇息,你已經陪伴我度過了一個漫長的夜晚,有你的守候,顯然我不會再孤單寂寞,輕柔的月波,在霧靄中流動,你常常為我營造出恬靜的氛圍,希望我可以平靜的沉眠,但是結果卻是「月影盪輕塵,不覺天行遠。」你的沉默總會令我揣測,難道你也會有「幽情隱隱,唇齒難啟」的神傷。廣浩瀾天際,獨清霜留痕,眄粼流盈盈,聞天韻逸動。薄雲還在縈繞,風又觸碰了你的心弦,傳來蕭瑟微聲。你在翹盼你的知音,不用千言萬語的訴說,一盞餘光就夠了,哪怕愁思啜淚濕雲袖,交疏綺窗燈如豆,因為「他」正在體味著相同的感受。
心靈的隱痛,早已不知何時產生,在歲月的涓涓撫慰下,沒有淡去,只有鉤沉,欲止愈痛,難以斬斷,難以忘卻。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
有些時候,真的倦怠了,本以為可以休憩了,但願望卻在現實中幻滅。一夜接著又是一夜。
愚鈍不已,不是別人的譏笑,只是自己的慨嘆,月如此,我亦如此。就在曙光初現的那一刻,他漸漸消逝。月上柳梢頭,相誓何停留。綽影愁凋散,只嘆未回眸。
月,仍在等候。
時至清秋,感受到了,你的心弦又亂了,難以平復。遙看月鬢霜,疑玉絮中藏,隱隱曲未罷,默默夜未央。
陪伴著你,與你偕行,你不說,我明白。不論夜有多長。
愁人夜獨傷,孤燈泣寒堂,但問愁多少,便知夜短長。
林間序曲
記不清那是在什麼地方了,但那裡的景色確實有一種難以言表的魅力,一條溪水潺潺的從山谷中流出,色彩斑斕的溪水靜靜在你腳邊流過,若說這色彩,便是由凋謝的花與落葉匯成。伏下身子,將雙手浸入水中,慢慢捧起,那再晶瑩不過的水便充盈在你手中,隨後便不知不覺中又從你的指縫間逃走,此時若你細嗅雙手,一縷清香便被你的鼻子虜獲,其間夾雜著野花的氣息。仔細留意,若是你運氣尚佳,你會發現一朵仍然新鮮的山花,拖著濕漉漉的花蕊,依然綻放。在這天意般的旅途中,玉體上的塵埃早已滌去,要如出水芙蓉,聖潔且朴質。
透過清澈的溪水,可以毫不費勁的看到鑲嵌在河堤的卵石,圓潤光鮮,這絕倫的手法堪稱完美。放在手中細細感受,有一些涼意,一股股的向手心滲透,慢慢收緊手掌,難以言表的光滑,因為他與你的手巧妙的貼合,沒有留下一絲空隙,緻密的包容,使手與石融為一體,你感覺不到它的存在了,只如同攥緊拳頭而已。不慎的鬆弛,卵石轉瞬便脫手而去,噗嗵,墜落溪水,濺起水花的同時,也將一朵落紅帶進水中,細膩的沙土便被激起,在水中懸浮,將落紅縈繞其間,隨後漸漸平息,水面也恢復平靜,但這朵花留在了這里,她是幸運的,隨波逐流的日子就此終結,這還算是不錯的歸依吧。
微風吹過溪水淋漓的手面,立即心中感到無限的快慰,久違的曼妙,聽著涓涓的流淌,楓林的顫動,這不就是天籟之音。不知源於何處的溪流,在永無休止的演奏著這令人沉迷的佳樂。
溪流的對岸就是山林叢莽,幾棵朽爛的樹干長滿菌類,生機盎然,灰色的山雀在恣意啄食,這也許就是重生吧。顯然四處有松鼠的出沒,松塔下的果實稀疏的呆在那裡,剛聽到一聲響動,一枚松樹果實便被移走,動作很是敏捷,隨後是寂靜,定睛一看,原來那松鼠正注視著自己,腳步剛剛移動,它的身影已在幾尺來高的樹枝上了。
太陽的余輝漸漸退去,暫別一下了。
月伴清寒
每當月亮西沉時,總想對它說一句:早些歇息,你已經陪伴我度過了一個漫長的夜晚,有你的守候,顯然我不會再孤單寂寞,輕柔的月波,在霧靄中流動,你常常為我營造出恬靜的氛圍,希望我可以平靜的沉眠,但是結果卻是「月影盪輕塵,不覺天行遠。」你的沉默總會令我揣測,難道你也會有「幽情隱隱,唇齒難啟」的神傷。廣浩瀾天際,獨清霜留痕,眄粼流盈盈,聞天韻逸動。薄雲還在縈繞,風又觸碰了你的心弦,傳來蕭瑟微聲。你在翹盼你的知音,不用千言萬語的訴說,一盞餘光就夠了,哪怕愁思啜淚濕雲袖,交疏綺窗燈如豆,因為「他」正在體味著相同的感受。
心靈的隱痛,早已不知何時產生,在歲月的涓涓撫慰下,沒有淡去,只有鉤沉,欲止愈痛,難以斬斷,難以忘卻。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
有些時候,真的倦怠了,本以為可以休憩了,但願望卻在現實中幻滅。一夜接著又是一夜。
愚鈍不已,不是別人的譏笑,只是自己的慨嘆,月如此,我亦如此。就在曙光初現的那一刻,他漸漸消逝。月上柳梢頭,相誓何停留。綽影愁凋散,只嘆未回眸。
月,仍在等候。
時至清秋,感受到了,你的心弦又亂了,難以平復。遙看月鬢霜,疑玉絮中藏,隱隱曲未罷,默默夜未央。
陪伴著你,與你偕行,你不說,我明白。不論夜有多長。
愁人夜獨傷,孤燈泣寒堂,但問愁多少,便知夜短長。
卷簾心語
午夜微風,卷簾幽動,月影婆娑,窗扉輕掩。萬物寂靜,唯有燭光在躍動,杯中的茗茶早已涼透,氤氳的茶香淡淡的,還在杯口徘徊。薄唇微抿,絲絲苦意,無奈的咽下,卻在喉間化為了甘流。又是一輪圓月當空,銀輝滿地,葉間的寒露晶瑩剔透,你曾經徹夜於此,待露慢慢流過葉間,便會逐滴小心採集,我不解,追問,你笑語,仲秋精華,備以沏茶。
滴滴匯流,玉珠垂翡,剎那間滑落,支離破碎。風撥翠葉,露如珠雨,紛紛飛過,打濕了綿氈,浸潤了青衫。拾不起的珠露,恰如你拭不去的淚滴,不為月之盈缺,只為與卿離別。人已遠去,茗香依舊;茶已涼,儂情依舊;燭前孤影,念君依舊;銅鑒無容,眉蹙依舊;琴瑟息聲,飄逸依舊;舉案之間,倩影依舊。
心若雨中丁香,搖曳寒風,帶著絲絲的憂郁.只有那淡淡的一抹紫依舊在夢中流連。轉瞬,月已西沉,燭火已盡,不覺昏暗,粉黛嬌顏,浮現眼前,揮之不去,那是魂牽夢遺的留戀。
你我之間,如沸水沖沏的茉莉花瓣,在杯中沉浮輾轉,短暫的相見,若思長遠,終難回還。
想起妙詩一首<<滿庭芳>>,:環佩青衣,盈盈素靨,臨風無限清幽。和月最溫柔,堪愛芳懷淡雅,縱離別,未肯銜愁。浸沉水,多情化作,杯底暗香流。
久違的清逸閑靜,總是如西江秋月,月如鉤,鉤起愁思難回首,懸月照東流。
重奏簫曲,曠古的韻致,餘音縈繞,回響悠悠,只待,車轅回轉,愁月隱西樓。
初雪霽語
終於圓滿了,因為雪兒的不期而至,冬天的魅力才淋漓盡致的展露出來。
夜已深沉,昏黃的路燈遙相點亮。玻璃上的霧氣使得視線蒙蒙一片,每一件事物都如磨砂一般,神秘、幽幻。其實,夜就是需要有一種若隱若現的嫵媚。
手指調皮的在霧氣上似寫非寫的劃一個雪字,透明的筆記如同鏤空般遺留下來,朦朧間一隅難得的透徹。就是這樣一個不經意的動作,卻洞悉了這晚最珍貴的東西。
雪,真的下雪了,對於雪從未有過的憐惜之情莫名而起,當我迫不及待的推開窗子時,它,漫天飄舞,悄然而到……,隨之腦海中也一片空白,若說此時的感受,也許就是溫馨。沒有任何的預示,他們便結伴而來,踏著輕快的步伐,就這樣,一隊隊接踵而至,鋪滿大地,充滿視野。當天地渾然一體時,山無陵,水無波,白練映天河。
眼前的雪並非鵝毛般,卻細小許多,它們在風的作用下,恣意傾墜。時而向左,時而向右,它們的婀娜舞姿,無意間勾勒出寒風的軌跡。也許是怨我對他們盛妝舞會的攪擾,突然一陣風就迎面而來,當風拂過臉頰時,晶瑩的雪絨一個接一個的撲倒在臉上,十分輕柔,絲絲涼意。它與我的會面,彷彿在捉弄我,當我於去觸碰它們時,它們消失了,只留下淡淡的水跡,隨即又往往復復的出現。無法賞析,因為在你觸及之時它的靈魂隨之涅磐,剩下的只有的軀體。無奈的寒冷使我下意識地關上了窗戶,不情願的退出了舞會。
它的旋轉是那樣飄逸,步伐是那樣輕盈,周身銀裝,宛如翩躚的芭蕾舞者,一盞追影燈下,一幕如夢如幻的《天鵝湖》。雖然它們的舞蹈很短暫,每一個精彩的瞬間卻令人回味。它們如同夜空中的流星,一次次詮釋了何為完美。
飄雪的路,如同萬瓣玉蕊的傾覆,層層疊疊,融為一體,使你不忍踐踏其上,玷污了這份純潔。飄雪的夜,如同真空的水晶瓶中,含情脈脈,萬籟俱寂,使你屏住呼吸尋覓雪之聲,只需一個音符就可撥動你的心弦……。
很希望雪繼續飄灑,因為你的唯美,你的爛漫。
希望合意
㈥ 父母與子女財產是否共有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於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6)父母應該在財產上對子女寬松嗎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原則
1、分割共有財產應遵守法律的規定,不能把屬於國家、集體的財產,以及隱匿的贓款、贓物當成共有財產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2、分割共有財產應充分貫徹平等協商、和睦團結的精神。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的范圍、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過協商決定。
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沒有達成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應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財產的分割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可以由多數共有人和持有半數以上份額的共有人決定。
3、分割共有財產,應遵守合同的規定,如果共有人之間事先訂立合同,明確規定了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則各共有人應依合同的規定分割共有財產。
㈦ 父母都在世,子女有三個,如果父母中一方想將財產轉移給子女中的一個可以嗎一方同意生效嗎
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認定,區別對待。
1、父與母任何單方,都不能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給他人,即使是轉移給自己的子女,也是違法的。如果有饋贈合同,也是無效的——他(她)對共有財產不能單獨行使處分權。
2、父與母只是將屬於自己的財產,以饋贈方式給他人或自己的子女,是合法有效的——他(她)對個人所有的財產有處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節錄)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㈧ 父母對子女的財產有行使權嗎
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那麼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監護人,若財產是由未成年人自己專合法得到屬的,那麼父母無權處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當然父母也可以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來處分財產,只不過就是一種代理的方式了。
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父母在得到子女許可下可以作為代理人處分財產。
望採納
㈨ 子女的財產父母有份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內法定為個人財產的容除外,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㈩ 父母跟某個子女一起生活,其財產就全部屬該子女嗎
不是的。
父母的財產還是屬於父母們自己的。
父母與某個子女一起生活,
並不能改變父母的財產的性質。
就好像,你如果終身在銀行工作,但是銀行金庫的錢不可能是你的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