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和父母一個戶口本上,我想分開可以嗎
同一戶口的家庭成員,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理論上合法夫妻不可分戶。
分戶需出示如下材料:
1、填寫分戶申請表;
2、由戶主提交書面分戶申請報告;
3、戶主及業主的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
5、分戶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等。
如果因學業將戶口遷出的話,再遷回則可以單獨落戶,一般變成城鎮戶口落戶在居委會。如果你戶口一直在農村則應該要憑結婚證或房產證才可以分戶吧,每個地方政策不一樣,可以去當地派出所咨詢下。
女方憑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打遷出證明,男方戶口所在地開出接收證明即可將女方遷入男方落戶,具體時間各地方有所不同。
(1)子女與父母分戶口本擴展閱讀: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分戶標准: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❷ 兒子成家想與父親的戶口本分開另立戶頭都需要帶什麼材料
另立戶頭所需材料:
(一)《結婚證》;
(二)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子女與父母分戶口本擴展閱讀:
戶口的登記和注銷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❸ 戶口一直與父母在一起 想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3)子女與父母分戶口本擴展閱讀: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❹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分戶嗎
在當事人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辦理單獨立戶:
1、分戶條件:當回事人年滿18周歲答、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4)子女與父母分戶口本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滿足以上條件,即可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
❺ 父母和子女分開戶口本有什麼好處
辦理各種事情比較快捷而已
現在的戶口可以說沒有那麼大的作用
無非就是孩子升學以及結婚登記等等事情
以及辦理房產證等等
❻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
❼ 子女和父母在同一戶口本上可以參與分割財產嗎
你的信息提供有點不太清晰的地方 根據字面我推論如下,不知是否和真實情況一致,你們夫妻和你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寫了你的名字,給你父母住。 那麼房子在所有問題上是屬於你們夫妻共有,但這裡面你的父母出的大部分錢是贈與你們的還是借給你的要搞清楚,同時,贈與分兩種情況,贈與你個人的和贈與你們夫妻的。 借的就是債權債務關系,如果是贈與的,在明示贈與你個人的情況下,這部分利益還是屬於你個人的。在離婚的時候這部分還可以拿出來到你個人名下。 如果你要將房子改到你孩子名下,在法律的范疇內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贈與給你的小孩,需要你們夫妻共同簽字。當然你一個人可以辦,但是需要承擔以後的侵權責任。 如果房子贈與你的孩子成功,那麼這個房產就是屬於你孩子的,你們夫妻除為了孩子的利益著想是不能處分的,當然不能分割。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的財產歸法定監護人保管,你們沒離婚的話就是夫妻兩個人保管,如果離婚的話就要看孩子判給誰,由撫養一方保管。 關於戶口本的問題,你可以以法定監護人的身份直接去公安局打個戶籍證明,就可以了。 關於改名字需要的手續,你們需要拿你的身份證、戶口、直系親屬證明,你孩子的戶口,就可以了。
❽ 原來和父母共用一戶口本現如何分開
"戶"首先是一個家庭組織的概念
一個家庭組織至少要包括父親,母親,孩子三個基本單位回
如果你是個單答身
那就不能"自立門戶"
你說的意思就是所謂的"分家"
那你至少要有:
1,獨立的住所
2,合法的配偶
符合這兩種條件
你才能成為一個戶主
比如你和你合法的妻子
在某地合法地買了一套房子
那你就是這幢房子的"戶主"
你擁有獨立的"戶口本"
你辦這個"常住人口戶口本"是用你的真實有效的身份證辦的
而這與你當初辦身份證是不一樣的
因為當時你辦身份證時需要用你老爸的戶口本
將來你小孩出生要辦身份證
那就要拿你的戶口本去登記
你就是真正的"戶主"了
簡單點,
你有一套合法的獨立住所
你就是一個戶主了
❾ 我想把自己的戶口從父母的戶口本里分出來要什麼手續和辦理過程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內戶口簿》、原戶容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