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父母是否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問題
學生高中時段學業繁重,補課頻繁,沒有社會實踐和課外兼職的機會,而且為了不耽誤孩子學習,家長基本不會讓孩子出去兼職,所以在上大學之前學生們是沒有什麼經濟來源的。
上了大學除了一些師范類的免學費,其他的的每年收費基本在4000-8000不等(本科一二本)住宿費600-1500不等,生活費每月1200(按地區消費水平)左右。這樣一年下來一年的學費已經上萬,我覺得很少有同學可以自己負擔
上了大學就有了時間兼職,我曾在麥當勞兼職一年,每月收入600-1000,生活費都不夠。家教的話每次100每周一次才400,所以一般的大學生通過兼職是只能補貼不能負擔的。大頭還是得靠父母。
上了大學最開始是不能憑著專業賺錢的,最起碼要到大三,掌握專業之後可以嘗試一下自己專業的工作。但是大三之後會迎來實習和答辯,實習一般不會給錢,答辯就沒有時間兼職了。
有的同學會有壓歲錢,但是能負擔自己大學的費用么
很多同學開學之初會買筆記本和手機,這些都是大頭,需要5000+的費用,一般同學們都是負擔不起的。
還有那些說孩子18歲後就成年了家長沒義務負擔學費的人們請你們用腦子想想在人性,道德的驅使下,很大部分的家長是不會不負擔的。當然排除只生孩子不養孩子的sb家長(如果辯論只強調個別怎樣怎樣還辯個屁啊,這里要看全局)。
自己寫的,希望採納
B. 父母是否有義務支付子女的大學學費,如果沒有,那麼有多少子女是自己支付自己的大學學費的
不要負法律責任。
送子女上大學並不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有經濟能力的父母為其子回女 支付上大學的費用屬道答德上的義務。父母對成年子女的大學學費沒有法定給付義務。我國法律對成年的認定,為18周歲,達到18周歲,就認定為成年人。
孩子上大學,一般都在18周歲以上了,是成年人了。大學生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為了孩子以後的發展,父母應該在道義上給孩子支付大學學費,幫助孩子完成學業。
但是這只能是道義上的義務,並不是法律上的義務。如果父母家庭生活非常困難,實在無力支付大學學費,也不能從法律角度對父母進行懲戒或約束。
C. 父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理由:誰讓你們把我生下來,生下來就要供我上大學。
D. 父母應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法律沒有規定父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換句話說,父母不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不違內法。
《最高人民容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 父母應不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1,從我們現在周遭來看父母供我們上大學是理所應當的,當然作為子女剛跨出高回中的門檻是答沒有能力的
2,從法律上說,父母已經沒有義務了,不需要支付了
現在的普遍現象使沒有經濟能力的父母很累!他們為了不讓自己的孩子落後於他人,付出了很多,當然也承受了很多.想想,為什麼要讓他們遭這罪呢?四十好幾的人了,能過多長?何不讓他們趁現在沒有負擔的享受人生.
有經濟能力的我贊成支付子女!
有經濟能力的,我贊成!自己享受生活的同時,一切還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孩子自己積攢學費,會承受旁人難以想像的困難.
我不知道你想說什麼,但以上的是我的理解,對與錯,請指教.
F. 父母是否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的問題
父母只是在孩子未成年的時候有撫養的義務。
一般讀大學的孩子也就超出18歲了,屬於成年回人。答
父母沒有義務繼續提供資金了,只是中國一直是父母包辦孩子的一切,包括學習,工作還有結婚。幾乎所有的費用都是父母出的。
在國外成年的孩子都是獨立生活,自己解決學費生活費。
如果父母能力有限,不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是正常的。
G. 辯論賽:父母是否應當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父母不應該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單純從法律上來說。滿十八周歲非內義務教育階段的費用容,沒有負擔的義務。再說父母從子女出生到念完高中花費了很多心血,他們已無力承擔子女上大學的費用。當然每個人的家庭條件不一樣在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父母可以幫助子女墊付部分學費,是可以的,但是必須是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不能搶迫的。子女上大學已經成年了,父母已經沒有義務為子女交學費了,再說了子女可以去打工掙學費,勤工儉學
掙生活費 不僅段煉了自己,而且還為將來做了基礎,這樣不是挺好?
父母應該支付子女上大學的費用
因為子女上了大學,僅僅是試探著踏入了社會,羽翼並不成熟並不豐滿,雖然說年齡上子女已經成年,但還沒有工作的能力
無法負擔學費, 另一方面子女上大學以後會有更好的前途
父母老後對他們今後的養老生活提供更優越的條件,所以父母還應該為子女承擔上大學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