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據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父母發放的一次性養老補助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要繳納的,屬於獎勵性質的,領多少就多少。
B.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獎勵用交個人所得稅嗎
這要分兩種情況。
1、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的,所取的工資、薪金不用交版個稅
2、如未到法定退權休年齡,根據有關規定,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或提前離崗手續後,從元任職單位取得一次性收入的,應按從辦理退養到法定退休期間的月份進行平均,並於當月領取的工資薪金合並計算基數,在減除扣除數後對照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
應納稅額=(當月工資薪金+一次性內部退養收入-1600)*稅率-速算扣除數
你的信息不完全,我只能說這么多,具體的你自己算吧,我想你說的應該是第二種情況。
回答希望滿意!
C. 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如何納稅
一、個人所得稅
1.對於《條例》規定的「每月發給1O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即獨生子女補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法[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個人的工資薪金項目所得,不征稅。
2.對於《條例》規定的「一次性獎勵」和「一次性經濟幫助」,分別視同市政府頒發的計劃生育獎勵和救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9項之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企業所得稅
對於企事業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獎勵費」、「一次性獎勵」和「一次性經濟幫助」,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以上免徵個人所得稅以及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標准暫按「獨生子女獎勵費」1O00元、「一次性獎勵」500元、「一次性經濟幫助」5000元的標准執行,超出部分予以納稅調整。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因此,對於獨生子女的獎勵應該指按上述規定所領取的一次性獎勵,可按北京標准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對於超出標準的部分應並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中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對於企業所得稅的處理,京財稅[2003]1604號文件屬於原企業所得稅法下的規定,2008年1月1日以後應不再適用。但對於給予該員工的獎勵可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文件相關規定,屬於工資薪金部分的可據實扣除。
D. 我是獨生子女家庭,退休後享受的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獎勵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第(二)項第1目: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但必須指出的是,這里所說的是補貼,而不是獎勵。所以需要弄清你的所得到底是補貼還是獎勵。因為補貼和獎勵不是同一概念。一般情況下,退休時一次性領取的是以後年度的補貼而不是獎勵。當然這得根據你單位給你發錢的具體性質而定。
E. 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如何繳稅
中華。會計網校快樂藍精靈回復:《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公開渠道上未查詢到安徽對此問題的規定。以下文件供參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計劃生育獎勵費等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京財稅[2003]1604號)規定,對於《條例》規定的「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即獨生子女補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徵收個人的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法[1994]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個人的工資薪金項目所得,不征稅。對於《條例》規定的「一次性獎勵」和「一次性經濟幫助」,分別視同市政府頒發的計劃生育獎勵和救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取得勞務報酬等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3]46號)第八條規定,個人取得企業(單位)等發放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除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條規定標准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和一次性獎勵(或補助),以及獲得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核發計劃生育榮譽證書的人員退休時取得的一次性獎勵金,在國家稅務總局未有明確規定之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外,其他形式獎勵金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F. 獨生子女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
G. 獨生子女費補貼要交個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不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H.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I. 退休後一次性獨生子女費補助用繳個稅嗎
不繳納來的。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自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
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J. 我單位發給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1000元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哪裡有相關規定
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征稅的。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款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1.獨生子女補貼;
但是不征稅額的獨生子女補貼不是隨便發的,通常有標準的,標准要看當地有關部門的文件,根據我的經驗,不可能有1000元那麼多,因此是1000元減除你們當地標准後的余額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