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不能繼承房產是真的嗎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可以繼承房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第一順序人開始,依次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再由第二順序人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1)獨生子女繼承房產無祖輩問題擴展閱讀: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案例
最近一條房產繼承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由於小麗的父母在去世前沒有對房產進行處理,當小麗去過戶時才發現房產不全屬於她一個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產。
辛苦打拚一輩子,就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財富順利地留給後代。「富不過三代」一直是讓中國人頭痛的事情。因此,如何通過合理的安排,使家人可以有效繼承財富,一直是大家關心的話題。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未將房產過戶到小麗名下。如今母親去世了,小麗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自己和女兒的戶口遷到房子里去。
但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被拒。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父親過世時奶奶仍在世,她有權繼承兒子的部分遺產;奶奶過世後,由大伯的兒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繼承,這導致了小麗無法全額繼續父母的房產。
很多讀者看完這篇文後,紛紛驚呼:「這是真的嗎?真的嗎?」
據了解,1978年以後,計劃生育成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國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於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進入老年。而他們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後,其中不少都是獨生子女。
同時,我國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從1998年以後才比較普遍。到現在,一個家庭擁有多套房並不少見。
「以前的年代根本沒有什麼私產可繼承,現在人們生活富裕,除了錢財,還有房產可被子女繼承,類似繼承的糾紛問題今後將會出現越來越多」。一位知情律師表示。
按照法定繼承關系,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也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只有保險,才是真正保全財產,傳富給子孫後代!
⑵ 原來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這么復雜!
近期有一則新聞引起了大家的關註:已婚的鄭女士父母先後去世,母親生前留下遺囑,把名下的一套房產留給鄭女士。鄭女士在母親去世後前往房管部門要求繼承房產並辦理過戶登記,但房管部門以無法確認鄭女士的繼承權為由不予辦理。
無奈之下,鄭女士選擇把自己老公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准許其按遺囑繼承房產。法院審理後認為,鄭女士的老公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格被告,鄭女士只好撤訴。針對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問題,本期《解密維權》由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苟凌律師、陳楊律師、范雲雲(實習)律師為你詳細解答。
問題一、鄭女士若要將所繼承的房產過戶登記至自己名下,應該怎麼辦?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苟凌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及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之規定,遺產可通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繼承以及依據遺贈撫養協議繼承。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九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之規定,在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即對被繼承人遺留的房產享有物權,即使未辦理遺產所有權過戶登記。
就上述新聞涉及案例而言,鄭女士的母親將名下的房產以遺囑的方式留給鄭女士,根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原則,如其母親所立遺囑真實有效,則鄭女士自其母親去世時即享有所繼承房產的所有權。若鄭女士要求將所繼承的遺產過戶登記至自己名下,則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身份證明、母親所立遺囑、死亡證明等證據要求房管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登記。若房管部門拒不辦理,鄭女士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訴訟方式要求房管部門辦理所繼承房產的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鄭女士將其老公作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其對母親遺產的繼承權確實不符合法律規定。
問題二、 如果獨生子女是已婚,那父母留下的房產和子女的配偶是否有權繼承?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陳楊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9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之規定,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應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且無論其是否再婚。除此之外,父母留下的房產,子女配偶沒有繼承權。
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十八條之規定,除非被繼承人所留遺囑或遺贈協議確認遺產只歸子女享有,否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子女繼承的父母遺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使女方懷孕,男方後來反悔,該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范雲雲(實習)律師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離婚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復函》「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系適用《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報案例 「李雪花、范洋訴范祖業、滕穎繼承糾紛案」中也明確認定只要夫妻雙方同意通過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無論是與夫妻雙方還是與其中一方沒有血緣關系,均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法院判定:「無血緣關系的另一方反悔在遺囑中不給該子女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符合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該部分遺囑內容無效。」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使女方懷孕所生子女應當視為雙方的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繼承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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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獨生子女可以全額繼承父母遺產嗎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內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包括:配容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⑷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版繼承,第一權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⑸ 獨生子女究竟是否能繼承房產
按照法律規定:繼承關系中,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回、父母。這就意味著,在祖答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果他們生前未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也就是說,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遺囑,未將房產贈予子女,那麼在其過世後,房產(遺產)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參與分配,無法令子女全額繼承。
支招:父母生前可立下財產遺囑
獨生子女要繼承房產,需要怎麼做呢?
在繼承關系中,法律規定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對於中國人來說,總會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健康時,如果能立個公證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提前立好遺囑,發現子女不孝隨時可更改,按自己意願重新分配。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贈予子女,附加「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權「的條件即可」。
⑹ 獨生子女為什麼不能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⑺ 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 這是真的!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內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容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⑻ 為什麼獨生子女不能完全繼承父母的房產的最新相關信息
按照法律抄,法定繼承關系中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就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果他們生前未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律師表示,若想子女順利繼承房產,最保險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公證遺囑。為人父母在年滿50歲以後,最好就准備好立遺囑。立了遺囑如果發現子女不孝,可隨時更改遺囑,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之類贈予子女,「並附加條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