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辦理獨生子女證條件,單親家庭可以辦理嗎
單親家庭子女隨母如果符合條件可以辦獨生子女證:
條件如下:
1,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受理時間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2,離婚時孩子判由母親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可見,必須在子女十六周歲以內的才能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否則不能享受優惠政策。
辦理手續如下:
一、應該提交的資料:
1、母親單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離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5、母親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
6、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7、母親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二、辦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辦理條件的,母親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母親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Ⅱ 獨生子女證辦理時要符合什麼條件
我國已經調整了計劃生育政策,不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胎孩子,並全面放開二胎,已經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不用符合任何條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