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親坐過牢,子女可以考事業編嗎
可以報考,參加考試,但是考試通過後政審環節可能不通過。
在報考時詳細閱讀報考要求。有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等等政審環節不通過。
(1)父母判過刑子女不能從事什麼工作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考試流程:
招考公告一般情況下發布在省,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的人事考試中心的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1、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
2、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3、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4、筆試
筆試考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5、面試
面試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
6、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並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
7、簽訂合同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事廳備案。
8、監督檢查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單位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⑵ 父母坐過牢的孩子不能考公務員嗎
可以考,只要不是死刑或正在服刑期間的就可以。
⑶ 父親有犯罪記錄對子女參加工作有什麼影響
現在還好了,影響不是很大
一般只要不是去國家機關部門去工作都是無所謂的了
要是有公職在身的工作,那一般還是會去審查的,審查也不會通過的
⑷ 父母有案底孩子不能從事什麼工作
父母有刑事違法記錄或者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對孩子有以下影響:
1、孩子在報考版公務員時權無法通過政審。
2、孩子報名入伍當兵的,對其家庭背景有嚴格的要求,孩子在政審時會無法通過。
3、孩子在報考軍事學校時,嚴格的政審可能會無法通過。
注意父母有案底,並不代表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監獄服刑!!!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監獄服刑!!!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監獄服刑!!!(劃重點說三次)只有案底,不會影響,這是父母本人事情,跟子女沒有關系,對子女考公務員政審,上學,入黨不受影響,完全沒問題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報考政法機關的。
⑸ 父親服過刑,對以後子女報考大學和以後找工作有什麼影響,如果有影響
對報考大學應該是沒有影響的,工作的話如果是考公務員的話在政審時可能會有影響,如果不是考公務員的話應該影響不大。
⑹ 父母都判過刑對子女有那些影響
除了政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後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⑺ 如果父親被判刑那麼子女就不能加入共產黨
父親被判刑,子女能報成為國家公務員,但是不能成為人民警察(除非服刑期滿)。
公務員報考資格上沒有限制你這樣的條件,所以筆試、面試審核是不成問題的,但是政審的環節就要看具體單位怎麼看待直系親屬服刑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章 錄用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以及,不得報考人民警察的情況有:
(一)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三)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四)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六)其他不適合擔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所以,父親被判刑,子女能成為國家公務員,但是不能成為人民警察(除非服刑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