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婚有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的,只要父母雙方沒再生子女,就只有其一個孩子就算是獨子;根據國家規定獨生子女的准確定義:獨生子女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若在生一個弟弟或妹妹那麼就不算是獨生子女。
㈡ 再婚家庭有兩個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算獨生子女,獨生子女條件如下。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㈢ 媽媽再婚後繼父有孩子 我還是獨生子女嗎
是的。你的法定監護人還是你爸爸和你媽媽,而不是你繼父
㈣ 按照婚姻法,重組家庭的我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抄,但如果你已經領了獨生子女證,可以繼續享有獨生子女待遇。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親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㈤ 再婚家庭怎麼看是否為獨生子女
按照以前的計算方法不是,但是新的政策出來以後如果你的親身父母終身只生育了你一個小孩,那麼你就是獨生子女。
㈥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姐姐出嫁後母親再婚,繼父無生子女,弟弟贍養繼父可以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
再解釋也不能算的
㈦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母親再婚時姐姐已成年,繼父沒有自己的子女,我贍養繼父可以算獨生子女嗎)
不可以抄, 你繼父與你母親襲結婚了 ,你和你姐姐都是繼女/繼子。和你姐姐是不是成年沒有關系。你們兩個任何一個人都不是獨生子女。
如果是涉及新的稅法,填報扣除,可以按分攤或者不分攤來報,但是姐姐的信息要體現。不能直接作為獨生子女來報。
㈧ 再婚家庭各自有一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版,已生權育一個子女的;(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十一)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㈨ 我媽就生了我,後爸還有個女兒,我算獨生子女嗎
要看你抄十六歲之前是否辦理過獨襲生子女證,以及你母親和你後爹組織家庭時候,這個新家是否有你和那位女兒倆孩子生活。
規定是,只要你16歲之前有獨生子女證,你母親新家只有你一位子女生活,那麼,現在你就還是獨生子女,享受相應待遇。
如果你母親新家,有你和那位你後爹女兒。倆孩子生活在一個家庭,你就不屬於獨生子女,那位女兒也不是。不管你們是否之前辦理過獨生子女證。
㈩ 再婚的獨生子女怎麼判定
獨生子女來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自果是帶著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後生屬育有子女的,將會產生獨生子女的認定問題。
再婚子女是否能夠認定為獨生子女,直接關繫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10)繼父有子女算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熱愛和歡迎的,有著強烈的歸屬感和安全感,這是幼兒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礎。
因此多數獨生子女情緒愉快,性格活潑,朝氣蓬勃,容易樹立積極向上的心理,有利於激發探索世界的主動性、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