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父母都健在的情況下,能否把房產給子女繼承過戶
不可以,繼承必須是你父母去世才可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目前你只能走兩種途徑辦理過戶:
一、贈予
贈予的話,需要繳納雙倍契稅,需要進行公證.同時繳印花稅。
二、買賣
買賣則只要繳納正常契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
(1)父母建的房子子女繼承擴展閱讀:
准備資料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參考資來源:網路-房產過戶
B. 父母去世後房屋由一子女翻蓋,其它子女如何繼承
都有繼承權來,但翻蓋房屋時應源該約定房產歸屬和繼承問題,當時未約定,現在不好處理了,可以視為弟弟放棄了繼承權同意哥哥翻蓋房屋歸哥哥所有。 追問: 當時翻蓋時水淹移民後靠 兄弟二人未分家 其弟正在軍隊服兵役其兄並未給弟講明房屋後靠情況 現在正好又遇到南水北調房屋又要拆遷後靠 其兄長說弟非農業戶口沒有繼承權? 回答: 哥的話是胡扯。因為水淹而翻蓋房屋,房屋仍然是父母的房屋,哥哥投入的錢可以還給哥哥。弟弟與哥哥對老房子有相同繼承權。現在動遷,如果按房屋面積給予補償的話弟弟有權繼承一半。這個與是哪裡戶口無關,只與財產繼承有關。 追問: 前面說為什麼 當時未約定,現在不好處理了,可以視為弟弟放棄了繼承權同意哥哥翻蓋房屋歸哥哥所有。(解釋下這句話含義是什麼?) 現在在房產這個問題上和兄嫂有矛盾分歧 豈弟在服兵役期間 母親在世時跟兄嫂生活在一起退伍後和兄嫂一起贍養母親直到送終 根據以上所說的情況如果上了法庭是否能贏這場官司... 回答: 這里的關鍵是老房子是因為水災翻建的,不是哥哥主動翻建的,這房子就應當是老房子的延續。弟弟當然可以繼承一部分,會打贏得。
C. 父母的房子子女應該怎樣繼承
房子,屬於父母的財產,你們父母處分財產是他們的自由,在法律上子女無權干涉他們!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你好好和他們溝通,讓他們轉變看法,盡量公平一些。否則從法律角度上講你是無權干涉他們的
D. 父母的房產如何繼承給子女,子女如何分配房產,分配時要辦哪些手續
父母在世的話,可以通過立遺囑或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棄繼承權,那就共同繼承,房產無法分割啊,由得房產的人給其它的經濟補償,子女協商處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棄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那就沒什麼問題拉。
E.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和子女繼承問題
一、過戶復可以分為制買賣、繼承和贈與,如果是買賣是可以的,贈與也是可以的,但是繼承就不行,繼承的話必須要3個女兒放棄繼承一戶才可以的。
二、其實啊,在處理金錢的同時也要處理好家庭和睦的關系,就第一個問題來說吧,就算是辦理買賣,你認為3個兒子出錢嗎?只是形式,就是出一地啊過戶費罷了,你也會這樣想,過戶胡3個女兒就無權干涉咯,贈與呢?你會說父母偏心啦等等的。就第二個問題吧,如果在湊錢買房時,就簽訂好由3個兒子繼承的協議,請問是想前面說的是口頭的嗎?如果是,那就要他們就只有放棄了繼承權才可以的,不然俺國家的法力是不允許的。他們一鬧,家庭和睦,姐弟關系就不好辦啦!所以父母必須做好決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