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辦理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
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1)獨生子女遺產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2. 申請遺產繼承需要什麼材料
笫一條也是最基本的就是能夠證明你是遺產的直系親屬,比如子女父母。
3. 獨生子女遺產繼承房產過戶需要多少
一.獨生子女房產繼承受阻的4個解決技巧
據了解,一些法院確實碰到不少這類難題。隨著「80後」已經奔向不惑,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漸漸顯現出來。一些銀行和房管部門在落實遺產繼承時需要獨生子女為少有繼承人的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沒有兄弟姐妹當「被告」,無法立案,導致繼承遺產的權利受阻。那麼,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法官、律師支招
1、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
如果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會解決實際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和法院審判人員的困擾。對於此類案件,可參照認定財產無主類案件,增設認定財產所有權類案件的特別程序。
首先,應明確該類案件的范圍,即申請人只限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有一人的確認繼承類、遺贈類財產的權屬案件。其次,申請人在申請認定財產所有權時,應當提交關於其是少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據。較後,申請人認定財產的所有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財產的種類、數量以及要求確認財產所有權的根據。
法院受理案件後,應認真核實,如果查明繼承人為兩人以上,則裁定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確實是少有的,則做出確認財產所有權的確權判決。
2、遺囑公證
獨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備好遺囑,而且對遺囑進行公證,則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獨生子女繼承遺產難這一問題。
3、吿銀行、房管局
法律上來講,其實房管部門和銀行應該依照他們的職權,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辦理銀行存款義務,他們有審查合法繼承人的義務,如果他們不作為,這時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門,可以訴其行政不作為,如果是銀行可以訴其民事侵權。
法院較後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較後的判決主文里,寫進「某某是少有繼承人」,身份確認了,這樣房管部門本身責任也小了,房管部門較後也會很願意為獨生子或獨生女的原告辦理房本。
4、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少有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 過戶了。
有了以上4個錦囊妙計,身為獨身子女便不再害怕無法繼承遺產了。
二.辦理繼承房產的具體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繼承房產過戶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房地產繼承作為房產轉移的重要形式,是房地產產權轉移的有效方法。但是,在辦理的過程中也會產生一定的費用,即房地產繼承稅費。主要包括:繼承權公證費、房地產價值評估費、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契稅。
四.房地產繼承稅費計算方法:
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較低不低於200 元。
繼承房產過戶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
在「國稅函20041036號」的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徵收契稅問題做出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徵收契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4. 想立遺囑,給自己的獨生子女,需要什麼流程
為了避免以後產權證書的麻煩,最好公證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5. 遺產繼承需要哪些資料
遺產繼承糾紛通常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繼承人的資格問題,二是繼承財產的分割內問題,日容常糾紛以後者居多。
那麼,出現遺產繼承糾紛時,應該提交哪些資料主張自己的繼承權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最高法院關於審理繼承案件的司法解釋,大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能夠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系的戶口或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2、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法定繼承收養關系的證明材料;
3、代位繼承人與繼承人法定繼承關系的證明材料;
4、能夠證明前一順序繼承人或同一順序其他繼承人喪失或放棄法定繼承權利的材料;
5、合法有效的遺囑材料,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錄音遺囑等;屬於口頭遺囑的,需要兩位見證人先行出具書面材料;
6、引起糾紛的被繼承人的財產證明材料;
7、其他繼承人侵害繼承人繼承權的證明材料;
8、具有《繼承法》規定的可以分得被繼承人財產資格的證明材料。
實際訴訟時,可根據案件性質,主張權利,有選擇地提交。
6.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繼承房產需要什麼資料
繼承遺產房的方式:一種是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後寫下分割協議,然後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也可以先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再過戶;如果繼承人之間就房產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應當到法院起訴,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後再到房管局過戶。
父母都去世,有獨生子女的,如果父母去世時還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在世,老人們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和獨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如果老人們都去世了,繼承人中是獨生子女一人。
繼承時,需要帶的資料:父母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子女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父母子女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等。
7.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要通過公證,公證都要帶哪些相關的證明材料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死者死亡證明,婚姻證明,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回土地證,
繼承人答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開具繼承人和死者直系親屬證明,
然後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
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定繼承人到房管,辦理住房繼承過戶
8.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的我想去辦遺產繼承公證書,需要帶哪些東西去
戶口本、身份證、父母死亡證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證明、不動房的證回明(房、車的)答
一般先去公證處一次預約,會給你一份類似調查函之類的,你去相關部門請他們填寫蓋章就可以了。通常需要調你檔案填寫家庭成員關系等。
因為你父母去世,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繼承權,公證處會相應需要他們是否在世的一個證明,這個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