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 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多少錢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多少錢這個可以上房產部門去咨詢一下
B.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哪些程序和多少費用
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提出申請—現場查勘和評估—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不需要繳納費用的。
以茂名市為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2)父母過戶子女房產費用擴展閱讀:
房地產轉讓的相關要求規定: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完成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達到場地平整,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3、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的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情形外,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C. 父母贈予子女房產過戶費是多少
南潯唯一英倫風格別墅,最後一批贈送挑空露台產品,需要了解的聯系我喔13861332414。。
D. 父母過戶房子給子女需要繳納費用嗎具體步驟是什麼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主要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和「買賣」,3種過戶方式都有各自的優缺點,需要的費用也不盡相同。如果父母還在世,只能採取「贈與」或「買賣」兩種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子女。如果考慮到將來女兒出售房產時需要繳納的稅費,「買賣」的稅費有時候還可能低於「贈與」。
1、贈與:首次過戶時只繳3%契稅
房產「贈與」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公證費以及登記費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稅,為房屋評估價格的3%,一般來說也就是市場價格的3%。目前市價為120萬元的房屋,契稅為3.6萬元。如果子女在房產證滿5年後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繳營業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只需繳納少量的手續費。如果兒女在受贈後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據實徵收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徵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
2、買賣:5年內再次轉手可少繳稅
父母如果將房產「賣」給子女,則需要繳納評估價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由於房產證未過5年,還要繳納增值部分5.5%的營業稅。子女需要繳納1%的契稅。
當以後子女再次轉讓這套房產時,若取得房產證滿5年且是唯一住房,女兒只需繳納少量交易手續費。如果子女將來不等房產證滿5年即賣出房子,父女之間採用「買賣」的方式比「贈與」更省錢。此外,如果女兒房產證超過5年,應該先賣掉這一套房再買大房,可以節省不少稅費。
3、繼承:稅費最省
理論上講,通過繼承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女兒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如果沒有別的考慮,可以等到父母過世之後再辦理房產過戶,這一過程只需要繳納極少的登記費和印花稅。
子女通過繼承方式取得房產證滿5年之後,如果再出售該房產時沒有其他物業,則可同時免繳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只需要繳納少量的交易手續費。
拓展資料:
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契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稅費一、買賣: 除所得收益繳納外,以成交價(或評估價)為計(費)基數按下列規定繳納稅費:
(一)土地出讓金:按國家、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由賣方繳納。按成交價扣除當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原支付超過住 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和賣方按本規定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印花稅、監證費 後的凈收益,按超額累進比例繳納。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 均單價50%以下的部分,按20%繳納所得收益,80%歸賣方;成交價高於當地同期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單價50%以上的部分,30%繳納所得收益,70%歸賣方。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凈收益全額繳納。
(三)印花稅: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契稅:1.5%,由買方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