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法律那條規定子女必需贍養老人不贍養的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專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屬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是必須履行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如有需要,父母可以將不孝之子告上法庭,法院將依法判決其履行贍養義務。
2. 子女不贍養父母怎麼辦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老人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一項法律義務。對於子女無能力贍養老人的情形,並不能因此而要求國家來養.對於子女無力贍養老人的,可以讓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盡贍養的義務.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依據進行核實確定.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義不容辭,毋庸置疑。盡贍養義務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也有體力的,還有精神的。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無贍養能力,只限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說缺乏經濟實力,或自己體弱多病,或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就是無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3. 子女不肯贍養父母怎麼辦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版精神上慰藉的義務,權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老人既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又是一項法律義務。對於子女無能力贍養老人的情形,並不能因此而要求國家來養.對於子女無力贍養老人的,可以讓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盡贍養的義務.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依據進行核實確定.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義不容辭,毋庸置疑。盡贍養義務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經濟的,也有體力的,還有精神的。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無贍養能力,只限於無責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說缺乏經濟實力,或自己體弱多病,或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就是無贍養能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4. 老人生病子女不贍養不管怎麼辦
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話,首先可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可以直接訴請人民版法院調解,由人民法院來判決贍權養費用,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仍採取不執行的態度的話,法院可以採取民事強制措施,強制當事人履行。相關法律法規: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 如何看待不贍養父母的子女
所謂子不教父之過啊!有一定原因吧!現在的子女很多都是溺愛長大的,對家庭責任感不是很強烈。好象父母對他好是天經地義的,他對父母好就要看心情、看經濟了!
6. 對於不贍養老人,國家有沒有相關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章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條 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二條 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第十三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四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十六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姊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姊有扶養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十八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十九條 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予的權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 對於不贍養老人的子女應如何處置
我覺得應該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父母敬到了養育子女的義務,老了以後子女反而不孝順為願意孝敬父母,那麼這種就應該強制性的要求子女,必須每個月去看望父母一次,然後每個月自動從工資卡中扣多少錢給父母養老。
第二種情況,有些父母就不是父母,他們把剛出生的孩子送給別人,或者是賣給別人,再不行就是離婚不養育自己的孩子,然後等孩子長大了,聽說孩子有出息以後,反而來讓自己的孩子給自己養老了,我覺得對於這種父母不養,那麼子女就可以不贍養他們,這就應該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我們也不應該做什麼道德綁架別人,畢竟沒有吃過別人的苦,就不能言讓別人善,不能做到感同身受,就不要裝白蓮花的讓人家去忘記過去,他如果想要贍養那他就贍養,如果不想贍養,那麼老人家也沒有資格非讓這些孩子贍養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