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一個父親不管孩子的死活了還能孝順他嗎
第一,他不管你死活,你得管自己死活。第二,管不管他是你的權利,不管怎麼樣,你都對。
是我一般就大家少聯系
⑵ 父親不管孩子怎麼辦
根據《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撫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據此,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應當依法支付撫養費。——————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
你可以去男方所在的縣或區的法院以小孩的名義起訴,由母親作為法定的代理人,參加訴訟,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PS:根據我對法律的了解,這種官司一般是穩贏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⑶ 父母不管成年子女
絕對不違法的.呵呵.樓主真是很有趣呢.
我認為父母做得很對.
子女長大了還吃父母的飯.完全不覺得愧疚?
⑷ 法律上父母可以不管未成年子女嗎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
那就是父母監護權被撤銷
不過
一般不會撤銷的
但是如果撤銷了
那不管子女當然就是可以的
⑸ 父母不管孩子,怎麼辦
孩子未滿18歲,父母必須要負撫養教育之責任,如果放任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訴。超過18周歲,則沒有必須的管教義務!
⑹ 父母不管兒女,兒女有責任養老嗎
有義務。
父母不管兒女,兒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同理,子女不贍養父母,父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⑺ 如果父母離婚都不管孩子怎麼辦
父母對孩子有撫養權的,在孩子沒有滿18歲時孩子的父母有義務去撫養孩子長大.如果父母不管的話由孩子起訴
⑻ 父母不管孩子怎麼辦
如果是嬰幼兒或者未成年人,可以依法解決。
如果是成年子女,有生存能力,父母沒有義務再管。當然有經濟能力的可以協商適當扶助。
⑼ 父母不管孩子怎麼辦
離婚訴訟中,孩子的撫養權的確定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來確定。如果孩子跟隨您更有利孩子成長,則法院會將孩子判歸您所有。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標准為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權,另外一方應當協助。
《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在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時,以離婚夫妻雙方的自願協商為首選,只有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在審判實踐中,對非直接撫養方承擔子女撫養費和教育費問題處理時要注意下列問題:
1.子女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標准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的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一、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子女撫養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1)有固定收人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人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人的50%。(2)無固定收人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人或同行業平均收人,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可見,子女的撫養費可以變更。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出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據需要提出增加撫養費,給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據實際負擔能力提出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給付義務。父母要求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給付義務的情況一般有:(1)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且有撫養能力;(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改造或勞動教養,沒有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能力,則應當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給付義務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適當減少或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