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南京市退休人員領取獨生子女費的相關事宜,06年退休人員的費用怎麼領取
南京市政府2008年211號文件摘要市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06〕4號)要求,現對我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以下簡稱「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的對象為2002年12月1日以後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對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參照實行一次性獎勵。對已經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不再發放一次性獎勵金。
符合以上獎勵條件、已死亡的持證退休職工,予以補發。
二、獎勵標准
一次性獎勵金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
三、資金來源
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兼並、轉讓、改制前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轉讓、改制企業支付一次性獎勵金有困難的,經認定批准後,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
本意見實施前已依法破產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各級財政分別承擔。本意見實施後依法破產的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
駐寧省、部屬企業,按隸屬關系解決。
四、獎勵對象資格確認及發放程序
(一)本人申請
1、持證退休職工憑本人《身份證》、獨生子女《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證》)和《職工退休養老證》的原件,向退休時所在企業(其中:已兼並、轉讓、改制企業退休職工到兼並、轉讓、改制後企業)提出申請,已破產企業等退休職工到為其辦理養老金生存驗證的社區提出申請,填寫《南京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一次性獎勵金審批表》。
2、已經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憑有效證明及相關材料代為申請。
(二)獎勵對象資格確認
1、企業負責審核本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資格。
2、街道(鎮)人口計生、勞動保障部門共同負責審核在社區申請持證退休職工的資格。
3、企業或社區將經過審核的名單張榜公示7天,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三)困難企業的認定
由市相關部門會同區縣制定困難企業認定標准,並依照標准分別對困難企業予以確認。
(四)獎勵金發放
1、對在企業申請的持證退休職工,經審核公示無異議的,經企業所在地的區縣人口計生、勞動保障部門核准後,由企業直接發放。
2、對需市、區縣財政支付困難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市、區縣財政部門分別將經費劃撥到勞動保障部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為發放。由財政支付的其他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金,由人口計生部門在財政資金撥付後負責發放。
3、本意見實施前應由企業和市、區縣財政支付的一次性獎勵金原則上兩個年度內兌現到位,本意見實施後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企業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支付。
五、組織實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對持證退休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是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具體要求,關繫到實行計劃生育的企業退休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繫到政府取信於民的良好形象,關繫到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企業要把落實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作為履行人口計生責任制的重要職責,保證按時、足額兌現。
(二)加強組織領導。市和區縣要成立一次性獎勵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實施,精心制定方案,統一部署,平穩推進。國資、經委、發改、人口計生、財政、勞動保障、國稅、地稅、審計、監察、信訪、檔案、工會等單位和部門要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三)嚴格審查把關。此項工作時間跨度長、涉及人數多,資金支付量大,相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按照政策規定,嚴格履行程序,把好證件審查和檔案核對關,確保不錯、不漏。對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追回一次性獎勵金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依法監督管理。各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做好宣傳工作,使持證退休職工了解發放一次性獎勵金的政策規定,增強企業落實一次性獎勵政策的自覺性。各相關部門要公開、公平、公正推進一次性獎勵制度的貫徹實施,監察、稅務、工會等單位和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依法維護實行計劃生育企業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扎實周密實施。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口計生委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⑵ 南京市領獨生子女費是多少錢
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雙方每月可領取10元。退休後父母雙方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根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光榮證》當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
2、獨生子女的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可以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4、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是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2)南京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⑶ 南京市獨生子女如何領費
當地社區登記,然後社區通知領取!
⑷ 南京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是多少
2016年以前退休後每個月多領5元錢,2016年全國放開二胎後就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制度,已經享受到的可以繼續享受。
⑸ 南京市2020年7月23曰退休獨生子女費領多少
獨生子女費並不需要,退休之後可以領。只需要持獨生子女光榮證找到所在街道就可以領取。一般來說4000元左右吧。
⑹ 關於南京市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的問題
有《獨生子女證》的退休職工,養老金增加5%。
詳情咨詢勞動保障電話12333。
⑺ 南京市退休工人怎麼領取獨生子女補助費
江蘇省有文件規定,一次性獎勵2400-3600元,由退休前單位發,要有獨生子女證才行。加0.5是過去的政策。
⑻ 南京市自由職業者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有獨生子女證每月可領
⑼ 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如何領取
退休時領取的是一次性的獨生子女補助費。
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把獨生子女證交給辦理退休的社保中心(或者交給單位人事辦理),可一起辦理。
⑽ 南京市關於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
這個費用是由政府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