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戶口老人投靠在上海已擁有常住戶口的獨生子女,如何辦理老人投靠子女遷戶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所需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辦理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的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1)外地父母投靠浙江子女擴展閱讀
按照《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文件精神,以下2種情況可以辦理「老人投靠」:
1、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2、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⑵ 關於父母投靠外地子女,醫保問題
可以辦理異地申請,到原社保局申請免費的異地申請單,然後拿到你現在居內住地,選擇容離你家近(這樣看病方便)且信得過的(1、2、3級)公立醫院填寫申請單,蓋好醫院章,送回你父母開工資的社保局,等待審批,合格後,你父母以後在你生活的地方看病住院都能報銷了。異地申請原因就寫上隨子女搬遷就行。好的話給個最佳
⑶ 外地父母可以投靠落戶嗎
投靠親友,原則上可以,但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登記結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准許來章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在章一方系外地新遷入的,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後申請辦理夫妻投靠(符合隨遷准入條件但未同期辦理遷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父母:未婚子女可自願選擇隨父或隨母落戶;獨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員不受年齡限制;非獨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顧1名未婚成年子女來章投靠(在職職工按調動辦理)。未婚子女不含離婚和喪偶者。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不受身邊有無子女限制,且在章子女在章有固定住所,允許來章投靠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在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或連環遷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或租用單位分配的住房且擁有房屋使用權。
4、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經民政部門批準的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被收養人員,社會福利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程序收養的棄兒和孤兒。
二、申辦手續:
符合條件第1、2、3、4項所需手續:
1、被投靠人(在章一方)申請;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註明家庭成員關系、婚姻狀況的《戶籍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僅限於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的);
(2)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情況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證明(僅限於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隨遷子女);
(3)再婚夫妻投靠的隨遷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撫養證明;
(4)父母雙亡證明、祖孫或外祖孫關系證明(僅限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獨生子女證》(僅限獨生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條件第5項所需手續:
1、縣(市)區民政局頒發的《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收養兒童證明》;
2、收養人申請;
3、收養人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收養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撿拾地派出所出具的棄嬰或兒童報案證明第三聯或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6、收養人單位出具的《收養人有關情況證明》;
7、被收養人員《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僅限有常住戶口的被收養人員);
8、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⑷ 父母(浙江省內,已退休)投靠子女(獨子)落戶杭州有哪些條件落戶杭州後社保和醫保與原來有何不同
一、退休父母戶籍遷移杭州投靠子女條件
已經退休的父母,把戶籍關系遷移到杭版州隨投靠子女,需權要滿足的條件和提交資料、辦理程序如下:
二、養老和醫保有何影響
退休人員戶籍轉移,養老和醫療保險關系不可以隨之轉移,待遇標准沒有變化。但是,應當在養老保險關系和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備案手續,參加每年領取資格認證。養老保險金可以持卡在杭州任意中國銀聯網點和ATM機領取,同行存取免手續費;患病可以在杭州備案醫院就醫,就地結算。
⑸ 外地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能入滬戶口嗎
外地退休父母投靠子女可以入滬戶口的,當事人已經退休的,可以投靠戶口在上海市的子女入戶,與其是否結婚是無關的。
⑹ 父母的戶口能否遷到外地子女的戶籍所在地
父母的戶口可以遷到外地子女的戶籍所在地。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年老投靠子女
主要條件:
1、父親年滿60周歲或母親年滿55周歲,父母戶口須一同申報
2、人均住房面積達到18平方米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6)外地父母投靠浙江子女擴展閱讀:
父母戶口遷出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4、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將有關材料報公安分局審批;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問題報市公安局核准;
5、市公安局在接到上報材料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決定,並將核准結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戶證中心)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審批(核准)決定的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⑺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7)外地父母投靠浙江子女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⑻ 外地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能入滬戶口嗎
外地退休父來母投靠子女可自以入滬戶口的,當事人已經退休的,可以投靠戶口在上海市的子女入戶,與其是否結婚是無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