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可以私自拆開子女的快遞嗎
這世界上盯著你的隱私的又何止是你的父母呢,從小學會隱藏自己,常懷防人之心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把父母當成陪練吧,畢竟很多錯誤被父母發現是最不致命的。
B. 父母可以隨便拆未成年人的快遞嗎
當未成年人還沒有獨立意識時,沒有強烈的自我慾望和對待事情的客觀角度時,父母可以替未成年人檢查所有可以對未成年人有影響的東西,畢竟父母要為子女的成長和安全考慮。
C. 你介意你父母拆你帶回家的快遞嗎
我父母重抄來不拆,但是襲如果拆的話絕對介意。
不知道你多大了,大一點的話可以和父母談,要讓他們知道,即使是父子、母子也是需要有個人隱私的,但是有的父母很固執,談不來的,他們認為連你都是他們的,拆你的東西理所當然。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別和他們談了,因為談了可能會吵起來。藏好自己的快遞,或者提前拆,或者拿回來就告訴他們,說這個是你朋友的快遞,朋友出差就郵寄到你那裡了,告訴父母不要給懂。
簡單地說就是子女與父母之間也是需要有個人空間的,如果父母比較懂事理直接跟他們說,表達出你的態度,如果是那種非常固執的父母,那就採用迂迴戰術,不予他們吵,說啥你都哼哈答應,但就是用盡各種辦法讓他們拆不到你的快遞。
D. 父母可以私拆私收兒女的快遞嗎
不可以!信件、郵件、包裹等都屬於個人物價。任何人都沒有侵犯他人隱私的權利。
E. 父母就可以隨便拆孩子的快遞嗎
說的有理,想法沒錯,中國的父母多數還是這樣的,暫時改變不了。
F. 父母私拆私收了兒女的快遞,兒女們要怎樣才能提取證據
自認倒霉吧!父母就是這樣,還要挨罵
G. 爸媽未經你的同意拆你的快遞,你會生氣嗎
父母隨意拆自己的快遞,相對來說我肯定是會不開心,但並不是會太生氣。如果是找陌生人代收的快遞被人拆開了,我會很生氣。對於我的父母來說我最生氣的是父母偷看我的日記。當然快遞也屬於個人隱私,每個人都有著自己這樣那樣的小秘密。不希望被他人知道,不想被打擾,也不會刻意的去打擾別人。每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一個小空間。
H. 父母可以私拆兒女信件嗎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定,母親對於女兒有監護和教育的權利及義務。這個高中生是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母親對她的信件的檢查是出於對她負責,是可以理解的。
首先,對於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通信自由這一點,我並不想否認。但是,作為一個女中學生來講,她還是一個未成年的公民。因此,她必須接受家庭、父母對她的教育和監護。所以我認為,這位母親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其次,我國的監護制度的有關規定,也不是憑空而來的,它是根據社會現狀規定的事實上,目前在我國,中學生的早戀現象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這是不容否認的。
我以為,獨立是有限度的,就象民主和自由一樣。自由如果沒有限度,也就不會有真正的民主了。一個未成年的女中學生,怎麼能任其獨立呢?中學生正處於不成熟的青春期,感情容易沖動。如果沒有母親的指點,沒有家的教育,他們處理戀愛問題能夠處理得好嗎?
談到信任的問題。我認為,信任是雙方面的。中學生是否信任母親呢?從生理和心理因素看,中學生正處於青春期,或叫危險期,這一時期的心理感覺,我想不用說,在座的中學生心裡也明白。請問:你們是否主動地把自己的隱私告訴母親呢?如果不能,我想這位母親拆信就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可能,你應該把信交給母親。
-----以上是我截取的正方的觀點.完整過程如下:
論辯雙方:甲方━━參加全國十城市青年演講邀請賽的西安代表隊
〔主辯〕張華
〔助辯〕侯吉
李桂萍
乙方━━參加全國十城市青少年演講邀請賽的貴陽代表隊
〔主辯〕陳東軍
〔助辯〕董莉
梁英蓮
〔主持人〕趙忠祥
論辯題目:一位母親聽說讀高中的女兒與一位外校的男同學有書信往來。有一次,母親私拆了這位男同學給女兒的來信,但從信中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女兒知道後,認為母親私拆他人信件是違法行為,而母親認為這是對子女負責,做法正確。你怎樣看待這件事?
論辯發言
〔甲方〕張華:
作為甲方的主辯,我先發言。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定,母親對於女兒有監護和教育的權利及義務。這個高中生是一個未成年的女孩子,母親對她的信件的檢查是出於對她負責,是可以理解的。
〔乙方〕陳東軍:
我們認為,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自然是有道理的。母親對女兒進行教育,也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但這些並不意味著母親可以私拆女兒的信。因為私拆別人的信件是一種侵犯公民有能信的自由,他人無權干涉。作為女兒,她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某某的女兒。在今天,特別是在強調法制教育的今天,無論是在工作單位,還是在家裡,大家都應該自覺地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這位母親完全可以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採取適當手段,去了解女兒的思想,達到教育女兒的目的,為什麼非得去私拆女兒的信件呢?(鼓掌)
〔甲方〕張華:
剛才聽完乙方的發言,我想說明以下幾點:首先,對於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通信自由這一點,我並不想否認。但是,作為一個女中學生來講,她還是一個未成年的公民。因此,她必須接受家庭、父母對她的教育和監護。所以我認為,這位母親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其次,我國的監護制度的有關規定,也不是憑空而來的,它是根據社會現狀規定的事實上,目前在我國,中學生的早戀現象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這是不容否認的。
〔乙方〕陳東軍:
我們同意甲方剛才提出的某些觀點,但在中學生早戀這個問題上,我們不敢敬同。我們認為,從中學生成長的角度來說,八十年代要求青年自主、自立,這是目前社會向青年人提出的新要求。作為一個中學生,應該自覺地在生活中自主、自立。我們不否認現在的中學生確實有早戀的。但是,這是不是說中學生男女同學的交往除了早戀以外,就沒有真摯的友誼了呢?事實上,這種友情不僅存在,而且正以它豐富的內涵和特有的方式,激勵著中學生在崎嶇的科學道路上勇敢登攀。這些中學生的認識水平和知識積累,並沒有困此而下降;他們對於真、善、美的追求越來越執著。這次的演講比賽,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而且,現在的中學生的認識能力,無論從深度、廣度來說,都有為老一代所稱道的。如果看不到這一點,就無法引導中學生正確對待人生,對待生活,也無法教育青少年成為四化建設需要的人才。
〔甲方〕張華:
乙方剛才談到獨立問題。我以為,獨立是有限度的,就象民主和自由一樣。自由如果沒有限度,也就不會有真正的民主了。一個未成年的女中學生,怎麼能任其獨立呢?中學生正處於不成熟的青春期,感情容易沖動。如果沒有母親的指點,沒有家的教育,他們處理戀愛問題能夠處理得好嗎?
須說明的是,論辯題目中已經說了,這個中學生的信不是戀愛信。但是,我要說,這位母親在拆信之前顯然不了解女兒早戀才拆信的。可見,這個中學生沒有把與男同學通信的事千訴母親,是一種在背地裡搞的小活動。在座的中學生,你們是否也有類似的事情呢?(聽眾中的中學生:沒有!)
〔聽眾〕中學生甲:
剛才論辯雙方就拆信問題的論辯多是從法律方面談的。我認為,這個問題不應該從這個立面談我是一個中學生,我認為母親和女兒的做法都不對。女兒認為母親私拆她的信件是違法行為,這是不對的。母親之所以這樣做,是出於對女兒的愛心。女兒應當理解母親是愛她的。從母親的角度來看,她應該信任自己的女兒,不應該私拆女兒的信,現在的一些家長似乎不太信任我們這些中學生。有時回家晚一點兒了,母親就盤問起來,問哪,問哪,沒完沒了,真是煩死了。所以我覺得,母女之間重要的是互相信任。這位母親如果懷疑女兒早戀,可以開誠布公地談一談。這應該從人與人之間的真誠關系發,而不是從法律的角度出發的。
〔乙方〕陳東軍:
我覺得,母親私拆女兒的信,還涉及到一個對人的尊重問題。咱們中國封建社會有句名言,叫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里強調的除君臣之交外,就是子女對父母的尊敬,而沒有提到父母對子女的尊重。事實上,作為一個女兒,她首先是作為一個人存在於社會和家庭之中,她應該有自己的獨立人格。如果母親認識不到這一點,只是一味地強調這是「愛」,那麼這種「愛」,與母親對家裡的金魚、小貓、小狗的「愛」又有什麼區別呢?(熱烈鼓掌)
〔甲方〕張華:
我覺得不拆信也談不上放任自流,這里有一個教育方法問題。在這里,我想先說一件事情。前些日子,我給一位同學寫了一封信。過了好久,她才回信。她在信中說:「你不要再把信寄到我們學校里來……」原來,因為我寄給她的信沒有寫明班級,所以這封信被一位老師交給到了團委。團委問她寫信的是男生還是女生,又對信的內容調查了一番,才算罷了。
人有的時候可能要栽跟頭,你要幫助他,但應講究方法。不能象這位母親拆女兒的信,是性質不同的兩件事,不能相提並論。
〔乙方〕陳東軍:
我們認為,這母女倆互不尊重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彼此間缺乏信任。母新拆女兒的信是對女兒缺乏信任的表現。同時,因為母親拆了女兒的信,又造成了女兒對母親的不信任。這樣互不信任,就會產生隔閡,而這種隔閡又可能造成家庭的不合。互相信任是人際關系,也是親人之間關系的重要基右,是應該珍視而不能毀棄的。
〔乙方〕董莉:
我認為,如果一位母親鍾愛她的女兒,首先就應該給她的女兒以尊重和信任。在她接到這封信以後,她應該明智地把信交給女兒。這樣,女兒會切身感受到母親對她的信任,她也許就會向母親傾訴心中的事。如果女兒不說,母親也不應當採取粗暴的作法,而應該循環善誘,用合理的方法,還是讓女兒自己說。俗話說,人生下來以後,第一位老師就是他的母親。所以我相信,這位女兒對她的母親是會信任的、理解的、尊重的。(熱烈鼓掌)
〔乙方〕梁英蓮:
我認為,母親要了解女兒的生活、學習情況等於她就可以不尊重女兒作為人的權利。就這位母親的行為而言,如果她是一個單位的領導,她要了解職工的思想情況。那麼請問:她有權利私拆人家的信件嗎?不管母親對女兒對別人不尊重。
〔甲方〕張華:
乙方剛才是不是也犯了那個中學生錯誤,把母親拆女兒的信同團委調查學生的通信、單位領導拆職工的信等同起來了。母親和女兒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這一點,與團委和學生之間、領導與職工之間的關系是不相同的。正因為如此,母親才有可能去拆女兒的信。如果脫離了這一點,去空談拆信問題,是離題的。
還有,談到信任的問題。我認為,信任是雙方面的。中學生是否信任母親呢?從生理和心理因素看,中學生正處於青春期,或叫危險期,這一時期的心理感覺,我想不用說,在座的中學生心裡也明白。請問:你們是否主動地把自己的隱私告訴母親呢?如果不能,我想這位母親拆信就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可能,你應該把信交給母親。(聽眾席上的中學生紛紛要求發言)
〔主持人〕趙忠祥:
我理解大家,特別是在座的中學生的心情,大家都想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現在,大家談的一些看法已經遠遠超出了論辯題目的范圍,深入到社會生活的領域中去了,談到了社會上存在並應解決的一些,這很好。但這樣談下去,叉越來越多,話題越扯越遠,不利於本題的論辯。現在,是不是讓我來歸納一下,乾脆就談一談,你是同意這位母親拆信呢?還是不同意拆?(熱烈鼓掌)
〔甲方〕張華:
趙老師提的這個問題很尖銳,似乎不可迴避。我認為,拆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一定非得拆。
〔乙方〕陳東軍:
我認為,母親拆女兒的信,從出發點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種作法本身是錯誤的。(熱烈鼓掌)
〔主持人〕趙忠祥:
剛才他們倆的發言,依我的理解,是比較接近了。再繼續爭辯下去,似乎已沒有什麼意義了。因此,就請中學生上來發言。
〔聽眾〕中學生丙:
聽了剛才的辯論,我有點兒擔心。作父母的應為人師表。這位母親私拆女兒信,這種行為會對她的女兒有什麼影響呢?很難想像,她的女兒長大以生,當了母親,會不會有類似的行為。母親對女兒的教育不能只從主觀願望也發,必須考慮後果。這是我說的第一個觀點。
我說的第二個觀點是,事物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半個世紀以前,男女同校還是一個新鮮話題。現在,男女同校已成普遍現象,女校、女中幾乎絕跡發。隨著社會的發展,男女同學之間的交往會越來越多,越來越普遍,通信也將會被認為是一種正常現象。到那時候,可能就不會有母親私拆女兒的信了。(熱烈鼓掌)
〔主持人〕趙忠祥:
他的第一個觀點是,如果象這位母親這樣拆信,就會一代一代拆下去。現在我們且不管他是否一代一代拆下去,只是論辯「拆」與「不拆」。
〔聽眾〕中學生丁:
我認為,母親私拆女兒的信,是絕對不可以的。為什麼一提到男女中學生能信,馬上就認為是談戀愛呢?我覺得,愛是權利,是本能。但是,要說愛上一個人,那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中學生不可以談戀愛,我絕對同意這個觀點。因為他信不配,他們還不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愛,是很神聖的。可是作為母親。她應該體諒自己的孩子。母親與女兒是血緣關系,她們的愛是深切的。她應該採取更好的方法去教育子女。方法得當,女兒才能把自己的感情、思想波動告訴母親。
人畢竟是要愛的。我們長大了,早晚也要去愛。我們應該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那麼怎樣才能懂呢?就是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通過父母的幫助,通過讀書去了解,不斷豐富自己的知識和情感,陶冶情操。所以這樣拆信,我不能同意。(鼓掌)
〔聽眾〕人大附中的一位女教師:
我是人大附中的教師,也是一個母親。我談談我的觀點。我認為,這位母親不應該私拆女兒的信件。(熱烈鼓掌)
可能由於職業的關系,對於中學生的心理和教育規律的探索,我有一些體會。我認為,對於讀高中的女兒,盡客她未成年,但也接近成年。對於這樣的孩子,也應該有降要的尊重。就象尊重他人一樣。我對我的女兒是很尊重的,我也碰到過類似的事情。我舉一個例子:女兒的信,我不清楚是女同學來的,還是男孩子來的。我拿到以後,心裡有一點兒猶豫。但是,我馬上意識到,不應該私拆女兒的信。於是,我控制住了自己。等女兒回家來,我說:「南南,這是你的信。」我把信交給她,同時投去關切的一眼。正象我所期待的那樣,我女兒看完信以後,對我說:「媽媽,這是新疆的一個朋友來的信,是個女孩子。您看一看吧!」這時,我才放下心來,而且感到了母女之間相互理解和信任的一種欣慰。
總之,我認為母親不應該私拆女兒的信件。因為拆了以後,並沒有什麼好處。當然有的同志要能說:「那該怎麼做呢?」這里邊,可能會有一些復雜情況。我認為,母親平時應該比較細致地關心自己孩子,而且給他們以尊重和信任。這樣,孩子也會信任母親。
I. 父母私拆包裹,如何維權
我覺得沒必要維權,雖然那是個人隱私,但是家長也不是故意打開看的,不管你多大在版 父母眼裡你都是孩子,及權時你買的是成人用品,家長也不會用另類的眼光去看你的,雖然這次看見了,我覺得你也是成年人了。以後最好這類問題避諱點,而且少用,傷身
J. 父母私自拆開子女的快遞、包裹、信件違法嗎
父門不能私自拆開子女的信件,侵犯了兒女的隱私權。長輩可以拆子女的快遞和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