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大陸人士怎樣繼承香港人士隔代遺產使用權
我國《繼承法》對遺產的范圍做了規定,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下來回財產或權利答不是遺產。農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不是遺產。前述土地的所有權歸屬於村民委員,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當然,在宅基地上建蓋的房屋,是否是遺產,這有爭議。游學律師認為,宅基地使用權與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是分裂的。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遺產。
❷ 香港親人去世大陸如何繼承房產,香港親人去世大陸如何
1,房產繼承需要先辦理公證,拿公證書再辦理新房產證 2,不論老伴是否繼承,在辦理公證版時都需要到權場,如果不繼承,就在辦理公證時書面寫一個本人自願放棄繼承的聲明,如果不寫就表示繼承遺產 3,因為沒有遺囑,法定繼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所以繼承人原則上是平分遺產。所以不論老伴是否繼承遺產,在繼承順序、比例上老伴、女兒、長子是同順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繼承了,可以用遺囑的方式把自己的財產指定由某子女繼承,或者在生前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將自己的房產份額讓與某子女 5,比例上,房產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財產,兩人各佔一半,一半為去世老人遺產,一半為在世老人財產。遺產部分,由老伴、兒子、兩個女兒協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❸ 香港居民在中國大陸繼承房產如何辦理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另外我國的《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也規定,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必須提供經中國司法部指定的委託公證人證明的聲明書,聲明書的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基本情況、死亡事實、婚姻狀況,配偶、子女、父母情況、遺產狀況等。委託公證人制度是指具備一定條件的香港、澳門律師,依據司法部的授權,應當事人的申請,對發生在香港、澳門地區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委託公證人出具的公證書的使用范圍在內地,與內地公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根據香港宣誓條例作出「聲明」根據香港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聲明內容虛假要承擔刑事責任。在提供上述聲明書後,所有法定繼承人就可來到本處辦理繼承手續。如有繼承人願意繼承遺產但不能回來辦理繼承手續,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但授權委託書應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證明。如有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遺產,應當親自到本處作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或提供經中國委託公證人證明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❹ 請問內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要多少時間才可以到香港定居
這位知友,父母投靠子女定居香港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依<辦理戶口回、居民身份證答工作規范>中的父母投靠子女(含農轉非)落戶進行辦理,從戶口申報事項到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所需時間如下:
一、辦理父母投靠子女(含農轉非)落戶需經調查核實、上報審批的戶口申報事項,對證明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受理並填寫《辦理戶口責任書》;對證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向申請人予以說明並當場填寫《辦理戶口補充材料書》,寫清申請人應當補充的證明材料:
二、對戶口申報事項,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將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三、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報材料後,經審查,對有權作出審批決定的戶口申報事項,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地、市級公安機關;地、市級公安機關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四、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審批決定二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❺ 香港人過身後,家人如何繼承其在內地的房產
1、如果父母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繼承,如果父母沒有遺囑,就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
2、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都要先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到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過戶手續。
❻ 香港人繼承內地父母房產問題
1、如果父母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繼承,如果父母沒有遺囑,就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法內定繼承容。
2、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繼承,都要先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到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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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內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 父65母60在內地戶籍是有女兒
如槐迅漏果女兒的戶口現在內地,父母是無法辦理到香港投靠子女簽證的。
可以以旅遊等方昌基法去探視。
沒有規定說其中之一去世鉛爛就可以投靠。
這樣理解是不正確的。
❽ 大陸父母對於香港子女的遺產有沒有繼承權
你好。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只要是屬於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人,那麼就會享有繼承權。
大陸父母當然對香港子女的遺產有繼承權。
縱橫法律網-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師事務所-項天賜律師
❾ 香港房產,大陸的子女可以繼承嗎
民法通則 第九條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回享有民事權利,承答擔民事義務。
到了繼承的時候,物權登記就已經在法律上消滅了,即房產概念不存在了,應該說繼承房子。民間用的房產一詞是另一回事。取得房子有規矩規則,即一個人得到房子,其他人得到錢,如果房子已經被建立家庭,再得到房子就是破壞家庭,就別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