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陝西省男性陪產假一般多少天
查看了陝西計劃來生育自條例
晚育的男方陪產假為10天
陪產假一般指晚育的各省才有獎勵
第五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四十六條 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㈡ 陝西省對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按新政策,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
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
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各地的標准也不一樣。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
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㈢ 西安女職工產假有哪些規定
核心提示:西安市女職工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產假的規定。 產假,是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後,一般有98天。 根據《婚姻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生育可享受以下待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六條 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㈣ 陝西省男性陪產假一般多少天
查看了陝來西計劃生育條例
晚育的男源方陪產假為10天
陪產假一般指晚育的各省才有獎勵
第五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四十六條 男二十五周歲以上、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職工實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實行晚育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所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㈤ 請問一下陝西省2014年最新規定的產假是多少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版,增加權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符合晚婚晚育條件的,晚婚晚育假請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
㈥ 陝西省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是什麼
2016陝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抄放新規定
條例中的第一個與現行條例不同的地方是把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最低標准由每個月10元提高到了30元,領取的年限也從截至到子女16歲延長到了子女18歲,這項條款是針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婦的;第二個亮點是對於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就可以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4千元的獎勵。不過據陝西省衛計委的工作人員介紹,如果是領取了獎勵之後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這項獎勵是要退回的。另外這個條例對於產假也有了一個新規定,在產假期間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婦女可以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另增加產假30天,晚育期28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在合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時候也可以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30天,同時可以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
條例中規定政府給予放棄生二胎的家庭最低4千元的獎勵,有人認為對符合單獨二孩的政策而放棄生育進行獎勵是帶薪扎堆生育導致出現嬰兒潮,從而對人口增加幅度帶來沖擊。有數據顯示,陝西目前雙獨單獨的家庭佔到了家庭總數的三成左右,隨著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可能會導致出生人口的上漲。
㈦ 陝西省獨生子女享受什麼政策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其中第五十四條規定、縣農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審批標准」的第二項執行、已領取《光榮證》的夫妻,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又生育了一個子女: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由街道辦事處發給,均列入補助金發放范圍,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陝西獨生子女補貼領取流程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需由夫妻雙方申請,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不予補發;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如果雙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全部意外傷殘或死亡。
8、女年滿55周歲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此項經濟幫助,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由所在單位發給,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如其中一個子女意外傷殘。
三,再婚前雙方已領取了《光榮證》的,死亡一方的獎勵或經濟幫助停止發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均未與他人再婚過,這對夫妻又復婚的、《結婚證》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書面申請領取,自願不再生育的。2、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
(二)具體發放辦法,由領取人員戶籍所在地的區2017年陝西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國家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再婚後不再生育的,出國期間,可分期分批補發、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已滿60周歲的、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縣農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的附件「北京市遠郊區,單位委託存檔者、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按規定領取,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再婚夫妻,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另一方享受單方獎勵或經濟幫助、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
2,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集中補發有困難;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具體發放渠道,一方死亡。
(二)發放辦法,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6,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再婚夫妻。
1。
(一)領取條件,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其中一人與他人再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的標准。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女方已滿55周歲、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每人每月發給補助金,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四,應具有本市戶籍、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一)領取條件,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而調整後的補助金具體金額待辦法出台後才明確;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子女傷殘或死亡的有效證明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村,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按國家規定女職工滿50周歲退休的,由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規定的市;個人委託存檔者。
9,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此對夫妻如又離異,在退出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不包括市計生委特批的)後,獎勵費停發、區(縣)指定醫院進行檢查鑒定,如果雙方在與他人再婚期間均沒有生育(包括收養)過子女,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
1。
二: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領取、其他問題1、領取人員憑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但目前具體的發放辦法省衛計委等多部門正在制定、生育第一胎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再生育的,《光榮證》有效、農村居民、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
(一)領取條件、死亡、死亡後,所在區,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費出國人員,應予補發第二十一條第四項的獎勵費和第二十三條的經濟幫助,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二)發放辦法、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批發證。
五,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每兩年調整一次。職工晚婚的、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1。2003年9月1日前,其親生父(母)可以按規定享受經濟幫助、夫妻離異。
2,雖雙方各自只有一個子女、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其中一個子女死亡;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
4。補助金上調是真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和農民。獨生子女父母、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由街道辦事處發給,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企業應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不予辦理《光榮證》、辦理《光榮證》的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市財政局。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
3,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
(一)領取條件,重新辦理《光榮證》:
1,憑單位證明(無單位的憑村、《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一並發放,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雙方各有一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獎勵費和經濟幫助,現只有一個子女、在人才交流中心。為便於企業發放,參照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關於遠郊區,如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而表示不再生育的,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晚育的,再婚後應收回《光榮證》。3、女年滿55周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縣人民政府發放。2009年7月1日陝西省執行《陝西省城市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辦法》規定,男年滿60周歲。
(二)發放渠道。4。10,另增加產假三十天,全省城市獨生子女父母中,2003年9月1日前。2,經發放單位同意。如單位應發人數較多。當年沒有領取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居委會的證明)領取一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1,亦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夫妻離異後、市勞動保障局等部門另行規定,但不再辦理《光榮證》,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男年滿60周歲,再婚後收回《光榮證》、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後又離異與前夫(妻)復婚的,離婚或喪偶後: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2,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2。7;(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已領取《光榮證》的夫妻。補助金發放標准由省人民政府參照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具體確定。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辦理《光榮證》程序辦理《光榮證》;再婚後,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居委會的證明)領取經濟幫助,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重新辦理《光榮證》、有工作單位的人員,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農村居民晚育的、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再婚前其本人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和經濟幫助,可分期分批補發
㈧ 陝西產假規定是怎樣的,丈夫護理假什麼時間休
丈夫的陪護假受是否晚育及所在省份的具體規定影響,大多數省份的《人口內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容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陪護假的時間,一般為7-10天左右,比方說《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第三十九條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㈨ 陝西省產假是多少天
基本產假:從國家規定。
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假十五天,產後假七十五天;難產的內增加產容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產前假不足十五天的,與產後假合並使用。 晚育假: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根據《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 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
㈩ 陝西省晚婚晚育是怎麼計算的
在陝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陝西擬修訂計生條例:晚婚晚育假取消。 產假最長可休168天。
修改後的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據國家不再實行提倡晚婚晚育政策的實際,條例將原規定的20天晚婚晚育假拆分為婚前檢查和孕前檢查假期,以鼓勵提高婚檢、孕檢率,促進優生優育,降低生育缺陷率。
參見:
陝西傳媒網訊(陝西日報記者 耿薇)隨著中央生育政策的明確調整和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的全面實施,5月24日,《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修改二稿)》再次提請省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修訂後的計生條例規定,只要符合生育政策,除享受國家規定98天產假的基礎上,可延長產假60天,這意味著陝西在已修訂《條例》的省份中居前列。
人口與生育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根據國家不再鼓勵晚婚晚育、對生育兩孩以內的不再審批、實行生育登記等新規定和有關人口政策精神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見,正在審議的條例明確規定,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且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條例還增加了「促進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增進家庭和諧幸福」「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等內容,刪去「控制人口數量」「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等內容和晚婚假、晚婚住房待遇、晚婚晚育表彰獎勵等規定。
婚產假優待:我省婚產假時長處於全國中前列
修改後的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據國家不再實行提倡晚婚晚育政策的實際,條例將原規定的20天晚婚晚育假拆分為婚前檢查和孕前檢查假期,以鼓勵提高婚檢、孕檢率,促進優生優育,降低生育缺陷率。
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10天。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10天。
哺乳期優待:注重保護女性權益
2012年,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保證女職工哺乳已有明確規定。但在現實中,各類用人單位實際執行情況差異較大,部分女職工哺乳權益未得到保證。
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孩子滿一周歲前,所在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所在單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保證哺乳時間並提供哺乳條件的,經單位與本人協商,可以給予三到六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比照生育津貼標准發給津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條例對用人單位不落實婚產假優待情形設定了法律責任,明確規定:不落實婚假、產假優待規定的單位,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獨生子女獎扶:提高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標准
根據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合法生育享受的相關獎勵扶助繼續有效,並對獨生子女保健費、農村獨生子女或雙女戶優待政策、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等均做了進一步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18周歲止,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獨生子女保健費每月不得低於30元,並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費中開支。農村和城鎮其他居民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列入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財政預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放。
在立法調研和徵求意見中,各方面普遍認為,應當較大幅度地提高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標准。條例對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每人每月的補助金發放標准由「參照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修改為「百分之十」,並規定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每兩年調整一次。
參考資料:陝西傳媒網http://www.sxdaily.com.cn/n/2016/0524/c145-5886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