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浙江省紹興市農村獨生子女這么補貼
按規定孩子18歲以前和父母60周歲帶有關證件手續到戶籍地村委會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
⑵ 生育保險津貼能發幾個月 獨生子女生育津貼有幾個月
生育津貼能發的天數是產假假期天數,2012年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如果版有難產或或多胞胎,權在98天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的發放天數也會相應增加。
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獨生子女津貼有35天。
注意: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後,三個月內辦理;生完後一定要辦理到獨生子女光榮證才可以享受35天的獨生子女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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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30天生育獎勵假意思是沒有生育津貼嗎
這個是假期,和津貼沒關系,兩個是分開的,具體還是要看你們公司的規定
⑷ 30天獎勵假生育津貼有多少
根據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增加生育獎勵假、取消晚育假的回規定,調整生育津貼的發放范圍答。凡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人員按規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發放范圍,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貼。政策調整後,參保人員享受的國家規定的產假和生育獎勵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津貼支付標准支付。
根據現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貼。因國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通知》規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貼和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不應同時享受。參保人員在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且在《通知》印發前已按原規定領取晚育假生育津貼的,不再享受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
⑸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如何領取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以貴陽為例
2013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後或者術後6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准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個人自己辦理的,需提供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社保局辦理,提供資料和提交公司資料幾無差別。
三、對於少數社保代理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代理公司,並提交相應資料給代理公司由其協同申報,對於好易保這樣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便可網上直接上傳資料、網上申領。
(5)紹興獨生子女30天生育津貼擴展閱讀: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⑹ 生育津貼需要繳費多久才能享受
享受待遇需具備兩個條件 通知規定,生育保險繳費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全部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0.85%繳納。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繳費累計滿1年以上,並同時繼續為其繳費的;符合國家和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但在當年轉業、復員、退伍的人員及當年的機關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的人員,已按規定及時參加生育保險者,不受累計滿1年的限定。 分娩營養補助費按月平均工資25%發 據悉,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人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到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按職工的實際工資收入發放生育津貼。計算生育津貼的產假天數按自然天數。 此外,男配偶看護假期工資,按生育津貼的規定執行。而在生育醫療費上,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流產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及生育出院後產假期內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通知規定,女職工生育還享受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順產補助費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5%計發,難產或多胞胎按50%計發。女職工懷孕滿七個月,發生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按順產待遇享受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懷孕不滿兩月流產享15天產假 通知規定,女職工生育按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正常產假90天;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計劃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會陰破裂的難產假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引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按規定,女職工流產假(只限於領取「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的流產假 ),懷孕不滿2個月的15天;不滿4個月的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流產假42天;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給予75天的產假。 此外,女工因生育而導致死亡,按原產式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其中:生育津貼按產前15天及產後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發。 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險待遇申辦期限為女職工分娩或終止妊娠後1年內。逾期申辦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