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起訴父母
女兒歸父親撫養,母親有勞動能力的男方無需付贍養費!至於孩子上大學學費】生活費可以起訴要求父親承擔一部分。
㈡ 父母賴在子女的房子不走,能否向法院能否強制執行要求搬走
法律上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能侵佔子女的房屋等合法財產,子女有權向司法機關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返還財產,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 》第七十五條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懷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第一百零六條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對承擔民事責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對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賠償損失;
(八)支付違約金;
(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賠禮道歉。
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㈢ 子女可以起訴父母要三十平方房子嗎
子女不可以起訴父母要三十平方房子。
㈣ 家長要把房產給兒子,女兒有起訴權嗎
沒有,侵犯了子女的繼承權,子女有權起訴,在你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侵權的二年內,二年內不起訴的,仍可以起訴,不喪失起訴權而應訴訟時效已過喪失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