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女兒了,如果女婿有份的話,那書面協
如果女婿有份,不需要任何協議,只需要辦理女兒和女婿兩人名字房產證,就可以。
婚姻法規定,混合爹媽出資買房,如只寫子女一方名字在房產證,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所有的住房。
B.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配偶會分得房產么
為了家庭的安寧,建議不要急於過戶。如果配偶知道了,這個家恐怕就會雞犬不寧了。你可以讓父母寫份贈予協議(或者就叫遺囑),他先保管好,自願把財產贈予給你一個人,這樣,配偶就沒有權利分割財產了。如果你們夫妻相安無事,白頭到老,就不用提遺囑了,如果分道揚鑣,他就沒有權利分得老人的財產。這樣做有個好處,老人的房產證隨時都可以給配偶看,如果你過戶了,配偶要看房產證你咋辦?
C. 婚後父母過戶給女兒的房子,老公有份嗎
房產證如果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屬於女方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如果父母有書面協議,約定是贈與小夫妻倆共同財產,這房子男方才有份額,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D.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其中一個,後來發生糾紛,兄弟姐妹有資格要求分房子嗎
過戶給誰就是誰的,就算有糾紛,也是父母和子女的事,與兄弟姐妹沒有關系
E. 請教專業律師,父母的房產,直接寫女兒的名字,房子的增值部分女婿有權利分割嗎
投資產生收益才是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增值部分不算
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內
婚後由一方父容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F. 父母過戶給女兒的房子 女婿有份嗎
如是辦理買賣過戶,女婿也有份。
如是辦理贈予過戶,辦理贈予公證時寫明是只贈予給女兒個人的,這樣女婿就沒有份。
G. 女兒已經結了父母把房子過房子過戶給女兒了女婿有份嗎,
你們可以寫一個贈與協議,在協議中說明房子只贈與給你女兒,不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專。
《婚姻屬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H. 父母贈送給女兒的房產算女兒女婿的共同財產嗎
1父母贈送給女兒的房產算女兒女婿房產行為的認定,分幾種情況(1)婚前贈與--個人財產(2)婚後回公證贈與,指定給個人答---個人財產(3)婚後公證贈與,未指定給個人---夫妻共有(4)婚後贈與未指給個人,要看具體情況.
2必須辦理繼承公證.如果當初父母辦理了繼承公證,那繼承人帶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囑公證書 財產證明和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辦理
如果當初沒辦理遺囑公證,那要求所有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當然之前要先去一個人到公證機關拿手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