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㈡ 常州退休人員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
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 符合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獎勵標准 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資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分為三類情況:一是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具體的發放時間從市政府文件下發起即執行;二是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申領程序 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㈢ 常州市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
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對象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在本市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退休時按新老辦法對比後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待遇的持證退休人員(含終身無子女的企業退休人員)。
符合規定的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予以補發,一次性獎勵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領取。
獎勵標准
市區未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每人3600元;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的標准按其未足額享受的比例對應享受。
資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市區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由各級財政承擔。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所需資金先由市財政墊支安排,再按企業屬性由市與區分別承擔;武進區所需資金由武進區承擔。
2008年1月1日以後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政府關於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實施意見》文件執行。分為三類情況:一是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個體工商戶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具體的發放時間從市政府文件下發起即執行;二是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待省政府進一步明確後由市政府組織實施。
武進區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的發放,由武進區組織實施。
部省屬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資金來源及發放,由其所在企業自行組織落實。
申領程序
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受理——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負責受理申請,當場核對申請材料,並將經核實的相關證件的原件退還申請人。為方便申請人,可以在社區居(村)委會設立代辦點。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對受理的申請材料應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上報區人口計生部門。
審核——區人口計生部門收到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上報的申請材料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信息系統,編制享受《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獎勵退休人員花名冊》,報市人口計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
㈣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百分之五十。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2、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4)江蘇常州退休後獨生子女的費用誰出擴展閱讀:
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還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㈤ 退休以後獨生子女費怎麼發放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已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在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時,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按照《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問題的通知》(京計生委字[2003]112號)第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發放渠道為:
一、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放。
二、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放;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放。
三、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放。
四、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放。
(5)江蘇常州退休後獨生子女的費用誰出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㈥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由誰發放
社保專門有一項管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