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奶奶在世,叔叔姑姑關系特別不好,父親身體不好,不願立遺囑,奶奶如果去世的話,難道那些叔叔
肯定,,而且如果你父親身體不好,如果你父親走的早的話,你父親有一部分要跑他們那裡
『貳』 留給獨生子女的遺產,需要立遺囑嗎不立遺囑會有糾紛嗎
留給獨生子女的遺產一般是不需要立遺囑的。在法律上來說的話,第一繼承人是子女,第二個是父母的爸爸媽媽。其餘的繼承人就是自己的哥哥姐姐或者是侄子侄女。所以在子女較多的情況下,還是最好立一個遺囑。然後把所有細節都說清楚,就算他們不滿意,但是他們會遵循。一旦立了遺囑,他就產生了法律效益。所以立遺囑還是很重要的,但是你只有一個女兒或者一個兒子的情況下。不立遺囑他也會繼承你的遺產,但是如果孩子年齡尚小的話,最好還是要立一個遺囑。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孩子的權益,可以防止其他的親戚朋友以幫孩子保管的名義私吞他應得的財產。當然這是最壞的情況,這種情況還是很少有發生的。但是立不立遺囑,主要還是取決於你自己,或者你的家庭條件,家庭環境。
『叄』 獨生子,只有奶奶在世,有叔叔姑姑,我父親不願意立遺囑,叔叔姑姑關系不好,難道到時叔叔姑姑也要來分嗎
你父親考慮的比較全面
畢竟是親兄妹
你如果想得到你奶的房產或財產
建議你讓你奶錄個視頻或語音遺囑
(可以讓你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
具有和別的遺囑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肆』 獨生子女如果有叔叔和姑姑的是否有他們的財產
你問繼承?是你繼承他們還是他們繼承你父母?
『伍』 父母去世,只有一個孩子,是否能繼承所有的遺產
網上總會時不時冒出來一些關於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時不能全部繼承的狀況,這讓很多人都非常不解,難道獨生子女還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嗎?那父母去世,獨生子女不能繼承全部遺產,還有誰能繼承呢?
第三種情況:非獨生子女,爺爺奶奶和叔叔伯伯都在世
這第三種情況就是一個家庭裡面有兩個及以上的子女,那麼作為父母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就有包括父母的所有子女和爺爺奶奶,叔叔伯伯是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只能繼承爺爺奶奶的財產,所以這種情況就跟第一種情況類似,如果非獨生子女想要得到父母的全部財產,那麼就需要爺爺奶奶到公證處簽署放棄財產的聲明,不然的話就需要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平分父母的財產。
『陸』 獨生子女繼承權問題
1、建議你復還是以我國繼制承法中的規定為准。
2、根據我國現行繼承法的規定,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和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的遺產將發生法定繼承。
3、在法定繼承中,遺產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根據你的情況,你就屬於你父母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那麼此時你的叔伯等親戚無權繼承你父母的遺產。
『柒』 獨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發生這種死亡事件,應該先報案。
至於遺產,沒有遺囑應該由死者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該子肯定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還在世,也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由於他未成年,得先確定他的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繼承手續,或者再等幾個月成年後再自行處理遺產繼承也可以。
『捌』 父親有套房子如何防範親戚爭奪遺產繼承權
我推薦你趕緊叫你父親給你寫個遺囑,把他所有的財產全部轉移給你,如果不轉交給你的話呢,你的爺爺奶奶的兒子也就是你父親的兄弟他們都是有一部分的繼承權,所以你要小心他們過來跟你搶財產
『玖』 獨生子女被要求證明是唯一繼承人才能繼承,你怎麼看
您好:
平常我們會看到一些關於繼承的新聞,比如兄弟姐妹幾個人為了爭奪父母遺產而鬧得不可開交,或者保姆與僱主子女爭奪遺產等等。看來,兄弟姐妹多了,在繼承這個問題上還真有不少麻煩。那如果是獨生子女,是不是就可以沒有這些煩心事呢?
那可不一定!
最近,媒體報道了成都的一位陳女士作為獨生女,但是在繼承母親去世前存在銀行的存款時卻遇到了問題:銀行以陳女士僅憑其是獨生女不能確定她是否有繼承權為由,拒絕將存款支付給陳女士。也就是說,陳女士要想拿到母親的存款,就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
查閱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繼承存款的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憑公證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不過,這不是我們今天要說的重點。我們要討論的是,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是否需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分為遺囑繼承、法定繼承、遺贈以及遺贈扶養協議。這四類繼承的順序是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優先,遺贈次之,這三種都沒有的話,就適用法定繼承。也就是說,法定繼承是效力最低的一種繼承方式。我們生活中較為常見的就是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獨生子女並不一定能夠直接繼承父母遺產,主要基於以下兩種情況:
一、父母生前立下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如果父母立遺囑將遺產給獨生子女,那獨生子女在父母去世後,可直接憑遺囑繼承父母遺產,也就不會出現上述要求陳女士提供自己是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了;但如果父母立遺囑或者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將遺產給其他人,那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二、父母生前沒有立遺囑,也沒有遺贈。這種情況下,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法定繼承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先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按照法律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父母去世時,沒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贈的,先由其父母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若陳女士的父親已經早於母親去世,那其母親的遺產由陳女士和陳女士的外公外婆繼承,若外公外婆也不在世,那陳女士就是唯一繼承人。此時,陳女士提供相關證據,比如獨生子女證、父母的相關信息、外公外婆的相關信息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陳女士是唯一繼承人,就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然後憑公證書到銀行就可以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若陳女士的父親或者外公外婆在世,那陳女士自然不是唯一繼承人。這個時候,對遺產的分割就要由有權繼承的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可以通過打官司來解決。打繼承官司,需要由有繼承權的一人或數人作為原告起訴,其他有繼承權的人作為被告。這里要提醒一下,一般打官司,有人可能會覺得做被告不吉利或者不好。但是繼承官司做原告還是做被告,是沒有關系的,因為需要這樣一個法律形式才能對遺產進行分割。
好了,說了這么多,你明白了嗎?也許我們看到過很多「奇葩」證明,但從法律嚴謹的角度來說,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的證明,並不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