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有權偷看我的日記嗎
我是一名高三學來生,從小源父母就鼓勵我寫日記以提高寫作能力,久而久之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可父母經常趁我不在家時偷看我的日記,當他們發現我和一個男同學在學習上相互鼓勵的事情以後,以為我在早戀,就找到我的班主任了解情況,弄得我很尷尬。請問,父母能偷看子女的日記嗎?小琳汪律師:我國任何公民包括未成年人均依法享有隱私權,任何人不得侵犯。由於父母具有監護子女的義務,因此偷看你的日記屬於一種不當行為,但尚未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侵權行為。 法律規定,只有違法行為造成了損害後果,並且違法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構成侵權。不過,偷看子女日記的做法畢竟是不妥當,也是為法律所禁止的,父母應當改正這種不禮貌的做法。
㈡ 父母偷看已成年孩子的日記是什麼心態
說明孩子和父母之間的溝通不足,父母想通過日記來了解
㈢ 父母偷看子女日記怎麼辦
父母關心你的心裡活動,看你日記肯定是你平常沒有和她們感情上的交流。再者,你怎麼不把日記鎖起來?
㈣ 父母偷看兒女日記申訴的作文
家長偷看孩子日記事例
一本普通的日記里,藏著孩子多少的小秘密。你偷看過孩子的聊天記錄嗎?你是不是對帶鎖的日記本充滿了無限的遐想,而偷看了其中的秘密?你是不是通過變換「身份」走進孩子的QQ空間?「不看的話,做了什麼壞事我們都不知道」、「看看而已,小孩子能有什麼秘密?不能叫偷看。」在走訪中,不少的家長表示有過這樣的「偷窺」行為。那麼,面對家長的「偷窺」行為,孩子們將會如何看待?家長應該如何正確「偷窺」,才能給孩子留下一點「呼吸」的空間呢?
孩 子 想著法子防止日記被偷看
情景一:日記本被撬開
每當提起那件事,正在上初三的李琴委屈得眼淚直掉下來。從初一開始,李琴就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起初她只是記錄著簡單的學習生活。本子隨意地放在桌子上,爸爸媽媽也沒有去翻看裡面的內容。上初二的時候,李琴的成績明顯下降,父母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索性就懷疑是不是女兒有了早戀的苗頭。經過一番思想斗爭,他們決定從孩子的日記本「下手」,希望能從中發現一點「蛛絲馬跡」。終於有一天,趁著孩子不在家,他們走進了這塊「心靈秘密基地」。盡管日記本上了一把小鎖,可還是沒能逃過爸爸媽媽的「魔掌」。經過小小的撬動,打開了日記本。可是,他們並沒有在日記本的字里行間發現任何有關早戀的「痕跡」,但卻看到了孩子因為學習壓力太大,而產生厭學的情緒。為此,一顆懸著的心終於放心了許多。後來,李琴發現日記本被撬開了,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從此對父母多了幾分警惕。
情景二:再也不敢寫日記
曾經有過被父母偷看日記經歷正上大二的小李對記者說:「父母可能把看日記當成是了解我的最好途徑,他們做到了,我的一切他們都熟知了,但除了讓我感受到被傷害,這種了解沒有任何意義。」從那以後,小李覺得和父母之間多了一層隔閡。只要有時間,他總是喜歡一個人到校園里走走,和宿舍里的朋友們談笑風生,忘掉不愉快的事情。後來,小李又買了一個日記本,可是什麼也寫不出來,因為不知道那些文字是應該為自己寫還是為父母寫。他調侃自己已經有了心理障礙。「以後再也不敢寫日記了。」他說,日記是自己的另一個世界,現在垮了,心情在疲憊後再也沒有了歸屬。
情景三:用英語寫日記
正在讀高二的黃啟玉,是2010年開始用英語寫日記的,剛開始是有點辛苦,但也是無奈的選擇。黃啟玉以前用中文寫日記的時候,媽媽經常偷看,只要自己做錯事受批評時,媽媽就會提及自己日記中所寫的隱私來揭短,甚至還對親戚朋友講,對她傷害很大。後來,她就開始用英語寫日記,因為她知道媽媽不懂英語。她告訴記者,起初她只是用學過的單詞和語法記錄著生活中發生的事。但後來她覺得這樣寫太簡單,於是,她在寫日記過程中,遇到不會的單詞時就查詞典,並套用學過的語法。就這樣,英語日記越寫越好,而且她的英語成績也因此有了很大的提高。「這叫一舉兩得。」她幽默地說。
情景四:「暗號」被移位
「日記本的小折角都放平了,足以說明被人翻看過了。」初一女生唐莉說。說起如何辨別日記被「偷窺」,她一臉的自豪。可是說起自己日記被「偷窺」,她還是十分沮喪。有一次,唐莉發現自己的日記本好像有被翻過的痕跡,但卻因為沒有「證據」而沉默了好久。一天,媽媽在收拾女兒東西的時候,發現女兒有一本藍色的日記本很神秘。她想都沒想,立刻打開抽屜查看起來。結果,裡面除了記錄一些簡單的生活瑣事外,什麼都沒有,頓時覺得很奇怪,但也只好把鑰匙和日記本小心放回原處。最近,她決定在日記本上做個「暗號」,沒想到媽媽偷看日記的行跡立馬被發現了。
家 長 看孩子日記是想了解其真實想法
「其實主要是想了解孩子內心一些真實的想法,這是負責任的表現。」家長黎訊濱說。他坦言,從兒子開始寫日記後,自己經常「偷」看,從中發現了孩子不少的心理變化。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很多問題認識片面,家長有責任對其進行正面引導。黎訊濱認為家長看孩子日記,是對孩子負責任的表現。關鍵是看了孩子日記之後,要巧妙地、不著痕跡地對孩子進行教育,不能讓其發現日記被家長偷看了。本身就當老師的李女士坦誠地告訴記者:「小時侯,我也覺得家長看孩子日記是不對的。但是,現在自己做了母親,就想多了解孩子,如果有一天孩子的日記擺在我面前,我也會看的。現在的孩子想法太多了,他們通常不願跟家長說,通過看孩子日記了解孩子也是一種無奈之舉。」
同時也有個別家長表示,其實從孩子角度考慮,誰都不希望自己的隱私被侵犯,他們需要得到家長的理解和尊重,最好給孩子一定的私人空間,讓他們也能保持一點隱私;同時作為家長,也要與時俱進,善於學習,對當今社會上流行的東西要有所了解,比方說微博、微信等,找到與孩子共同的興趣,彼此間也比較容易溝通,這樣就不用整天老是去猜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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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㈤ 父母能偷看孩子的日記么
父母不應該偷看孩子的日記,如果孩子同意,可以看。但是看完要尊重孩子的意見,要替孩子保密。
㈥ 父母未經許可偷看未成年人日記是違法行為嗎
相信父母對你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
有些父母可能因為自己知識背景、思考問題的能力、和子女溝通能力缺乏、一些傳統思維的約束 等原因,無法在子女面前正確表達自己的意願,盡管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而造成的結果往往不好。
即使你告你父母,最多也是批評教育。所以,還是和你父母好好談談,甚至教教他們溝通的技巧和與人相處的技巧。
你父母看你的日記肯定是不對的,日記是個人的隱私,是受法律保護的。未成年人年紀雖小,生活比較簡單,但也有自己的隱私。任何人都不可以拆看、隱匿、毀棄未成年人的信件,包括父母、老師。一些家長根本沒有隱私權的概念,也不知道隱私權受法律保護,往往未經允許就隨意翻動孩子的東西,「審查」孩子的日記,拆閱孩子的信件,沒收孩子喜歡的書籍。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在下面兩種情況下,可以不經未成年人的同意而拆看其信件:
第一種情況: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
第二種情況: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未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的未成人,他們一般沒有閱讀信件的能力,其信件可以由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拆看。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同意,不得在互聯網上收集、使用、公布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盡管你父母的做法是不對的,但他也是為你好,怕你學壞,只是方法欠妥當,還是希望你能與爸爸進行溝通,讓他明白應該尊重你的隱私權,你今年有幾歲了?應該能夠體諒父母的苦心了吧,他們可都是為你好哦!
㈦ 父母偷看孩子日記 會受到什麼處罰
相信父母抄對你的出發點肯定是好的。
有些父母可能因為自己知識背景、思考問題的能力、和子女溝通能力缺乏、一些傳統思維的約束 等原因,無法在子女面前正確表達自己的意願,盡管他們的出發點是好的,而造成的結果往往不好。
即使你告你父母,最多也是批評教育。所以,還是和你父母好好談談,甚至教教他們溝通的技巧和與人相處的技巧。
㈧ 父母偷看了我的日記,怎麼辦
有的學生喜歡記日記,這應該說是一種好習慣。記日記,把每天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所言所行記錄下來,既可以促使自己開動腦筋,養成勤於思考問題的好習慣,又可以促使自己「日三省吾身」,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養;還可以鍛煉提高自己的寫作能力,是一舉多得的事。日記是學生的知心朋友。在日記里,你可以毫無保留地宣洩自己的情緒,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見解,使自己達到心理平衡。正因為如此,日記中所記述的內容有不少就成了你的「隱私」,不想或不願讓別人知道,更不願讓父母知道。
但是,如果父母偷看了你的日記,該怎麼辦呢?
一、盡快冷靜下來,努力去理解你的父母
父母為什麼要偷看你的日記?絕大多數父母都是因為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怕子女年少無知、交往不慎,或有其他不良的思想行為影響他們的成長,是急於了解他們,才偷看他們的日記的。父母的動機是好的,沒有壞心,也絕不會把你的秘密公之於眾。《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章第10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教育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你的父母是你的監護人,對你的健康成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是因為愛你,怕你受到傷害,想要更多地了解你,才偷看你日記的。作為子女,應充分理解父母的愛心,原諒他們的錯誤。
二、應平心靜氣地和父母交談,交換看法
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告訴他們:偷看別人的日記(包括子女的日記)是侵犯他人的「隱私權」,是不道德的,是犯法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章第30條、第31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不得隱匿、毀棄他們的信件。你還應該讓父母明白:人是一個復雜的整體,讓別人知道自己的一切不一定是好事。即使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應該各有一方屬於自己的天地。不窺探別人的「隱私」,既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對別人的信任。父母尊重子女的隱私權不僅有利於培養孩子的獨立精神,而且有利於加深父母與子女自己的信任感,加強子女在家中的安全感,使之更加熱愛這個家,更加尊敬父母。父母要了解子女最好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觀察、交談,或通過子女的師友和其他長輩、同事、同學,從側面了解。
三、應由此得到啟示
尊重別人的隱私權就應不主動去打聽別人的隱私。即使別人信任你向你談了他們的隱私,你也不能去宣揚,如果宣揚出去,不僅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而且也從此失去了朋友,更會讓人恥笑。
四、吸取教訓
鑒於被父母偷看了日記的教訓,你今後應該注意把日記放在別人不易發現的地方,或把記日記的地方加上鎖,等等。甚至可以直接對父母說:不要看我的日記。
㈨ 父母偷看子女日記是對是錯
孩子也是一個人,一個獨立的行為主體,家長應該保護孩子的隱私。父母的心情大內家都能理解,但是容偷看孩子的日記、信件等行為從教育上說是一個非常拙劣甚至危險的做法,對代際關系有著很強的殺傷力。孩子一旦知道家長偷看自己的東西,家長的教育就再也無法進行下去。
多數孩子的絕大部分秘密是不具有危險性的,只是他們長大的需要,是他們獨立面對責任、履行承諾的一個過程。家長對孩子的秘密應該予以適當的關注,但這種關注需要更藝術、更有效的方式,不能簡單採取偷看孩子東西的這種干預措施,否則反而會招致負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