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0年以後獨生子女亨受的政策80後獨生子女享受政策
享受啥政策呀!
2. 80年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享受國家什麼待遇
我今年65歲,孩子是80年出生的獨生子女,關於獨生子女父母補貼應該是多少?
3. 80年代獨生子女父母到退休時候醫保政府有沒有補貼
80年代獨生子女父母到退休的時候, 醫保政府的話是有補貼的,一般像他們退休的老人,他們都有那個職工醫保,或者是城鎮居民醫保的。
4. 為什麼80年後全是獨生子女呢我們將來的負擔是不是很重
因為80年正是實行計劃生育的那一年呀!
所以80後多數為獨生子女,不過也還是存在2個3個的,只是因為我們國家人口大,所以顯示的比例小。
其實說負擔重是一定的啦,照顧父母就扛在一個人的肩膀上了。
結婚以後那就是夫妻二人負擔4個老人,現如今說來也已經很正常了。
一個人懂得關心他人,用一顆善良的心去體驗生活,或許負擔就不那麼重了。
因為每個人的負擔都不一樣,還是要看自己怎麼想怎麼做。
5. 上世紀80年代獨生子女光榮證什麼樣式的
項目名稱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 項目類別 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辦理依據 《福建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辦理條件 戶籍在本省或者婚嫁並常住本省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夫婦雙方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在十四周歲前亡的;二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三再婚夫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申報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收養證)及復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張; 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辦事流程 1、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後,經核實申請材料齊全、有效的,應在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張榜公布期限為十日。群眾無異議的,自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發證機關或者其委託的基層單位應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送達當事人。 2、對於不符合領證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事人說明不予發證的理由。 3、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就節育措施落實、避孕節育情況檢查、獎勵與優惠、管理與服務等簽訂計劃生育協議後,享受獨生子女出生時法律、法規、規章和當地制定的相關獎勵、優待與優惠政策。 數量限制 符合條件均可,無數量限制 辦理期限 三十日內 收費標准及依據 不收費
6. 80年代的老獨生子女證還可以用嗎
當然有用,而且現在快要取消獨生子女證了,有獨生子女證的以後會享受很多福利待遇
7. 80年代的獨生子女父母國家有多少補貼
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男60歲、女55歲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去戶籍地社區居委會申報領取獨生子女費。但是錢數各地不統一按當地規定執行所以無法回答你。
8.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1980年出生的能領嗎
早上起床空腹喝蜂蜜水,胃好的話滴上兩滴白醋,效果不錯你可以試試。
9. 80年是不是國家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最嚴的一年
1979年6月,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要訂出切實可行的辦法,獎勵只生一個孩子的夫婦,對無子女的老人逐步實行社會保險。這是我國最早頒布的獨生子女政策。1980年,我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10. 80年代農村有沒有獨生子女證
在1979年,中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萬孩子領取了獨生子女證,那時叫《獨生子女光榮證》;只要是獨生子女而且辦理了《獨生子女證》都可以領錢的,這是國家規定的。可以拿身份證和結婚證到稅務局去問詢。
《獨生子女證》享受: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