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在世住的公房沒有產權兒女能賣么
父母在世住的公房,沒有產權,公房那是公家的房子,你們兒女沒有權利賣掉,
B. 在房產歸兒女,但父母在住,沒有去世的情況下,兒女有權變賣房產嗎
你們做兒女的能安置好父母的住處,父母又願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變賣。否則,是不觸隨意變賣而置父母於不顧的。
C. 父母在世,四個子女要出售房屋,所獲房款如何分配
首先,出售房產必須你爺爺奶奶同意。在爺爺奶奶同意出售的情況下,版售房款如何分配也必權須由你爺爺奶奶做出決定。如果你爺爺奶奶同意售房款分配給子女,四個子女應均分售房款即:每人10萬。倆個姑姑每人10萬是合理的。
D. 父親的房子給了兒子,父親要求兒子在他在世前不允許兒子賣這棟房子有沒有法律
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到兒子名下,就屬於兒子的房子,兒子有處置權。如果只是口頭的約定,並沒有過戶,那兒子是無權賣房的。如果父親想要限制兒子賣房,並把這當做贈與兒子房屋的條件之一,應當雙方簽好協議。
E. 父母在世,父母唯一房子未經同其它子女,可以賣給其中兒子嗎
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子女無權干涉父母的財產處置權。即使父母將其房產贈與給其中一個子女或他人,其它子也無權干涉或阻撓(阻礙)。
F. 父母還健在,兒子有權利賣掉父母親唯一的一套房子嗎
兒子想要賣掉父母的房子,首先要徵得父母的同意才行,否則的話兒子沒有權利賣父母的房子的。
G. 父母還健在時。子女能繼承他們的財產嗎
根據來《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自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這就說明繼承發生必須要有一個死亡事實的發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
在這里父母死亡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父母自然死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生理死亡,這時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二是父母被宣告死亡,也就是父母由於失蹤達一定期間,人民法院判決宣告父母死亡,這時就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父母死亡的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父母還健在的子女雖不能繼承他們的財產,但是卻可通過其他方式得到財產,例如父母健在時可通過贈送行為把財產贈給子女,也可通過合同方式把財產出賣給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財產出賣、租賃、贈與給他人或集體、國家。這些行為都是父母合法的處分財產的行為,其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因為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有法律上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同時,健在的父母,也可以用遺囑的方式處分個人財產,只要符合《繼承法》的規定,他的遺囑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個人或單位都無權進行干涉或阻撓。子女強行繼承健在父母遺產的行為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H. 父母健在, 要賣房子需要兒女同意嗎
不需要經過兒女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