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死者子女單位怎麼領取喪葬費
遺屬領取喪葬費需要帶死者的遺體火化證明,遺屬和死者關系的證明或證件(一般為戶口薄或結婚證),交給死者原單位人事部門,原單位會為遺屬到當地人事局工資管理部門或社保局填表蓋章送批。不過有的地方為了推行殯葬改革,需要提供火化證明才能申領喪葬費。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企業參照執行)的退休人員病逝後,國家撫恤金最新標准為:死後評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80個月基本退休費;因公犧牲的,為40個月;病故的,為20個月。還有喪葬費,各地標准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退休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1)子女能領父母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案例:
男子為獲取房產 偽造母親死亡證明領取喪葬費
為了獲取母親名下房產,騙取喪葬費撫恤金,49歲男子竟然偽造母親死亡證明,注銷母親戶籍,過戶母親房屋,甚至還領取了喪葬費。日前,該男子因涉嫌詐騙已被嘉興南湖警方刑拘。
沈某到過派出所,以自然死亡的名義注銷了母親的戶籍,而辦理母親死亡證明只是手段,沈某在之後還辦了兩件「大事」。他最初跑到村委會,說母親因為年紀太大去世了,辦理注銷戶口需要村委會證明。
自從村民拆遷分散住到小區里,各家情況村裡就沒掌握得那麼細了,根本想不到有人會拿家人的死亡開玩笑,村委會工作人員就給他開了一個自然死亡證明。拿著村委會蓋了公章的證明,沈某順利拿到了街道衛生服務中心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
有了這兩份證明,他到派出所順利注銷母親的戶口,並也拿到證明。有了這三份證明,沈某終於可以辦理他盤算已久的「好事」——他首先到社保部門領取了喪葬費、撫恤金和老人養老金賬戶的錢共計17000多元,又馬上將母親的一套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B. 領取喪葬費,需要所有子女簽字嗎
應當所有子女簽字避免糾紛
喪葬費、撫恤金發放程序
1、職工去世後,生前所在單位通知勞資科;
2、勞資科憑火葬有效證明進行登記,根據規定核算喪葬費、撫恤金,出具領取喪葬費、撫恤金通知單(其工資、津貼自去世後下個月停發);
3、去世職工家屬持通知單到財務處領取喪葬費、撫恤金 ;
4、有關材料分類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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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
上海喪葬費標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
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准最簡明,也最方便。
C. 退休老人去世後怎麼領取喪葬費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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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
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D. 父親過世了,喪葬費可否子女分擔
父母無工作,其來中一人亡,自他(她)的在職子女是否可以享受撫恤金喪葬費,標準是什麼?
您要問的問題是這樣的嗎?
如果是這樣的,那據我了解沒有的。
當然如果子女所在單位效益好,福利好,把這項作為職工福利,也是可以的。
具體的國家標准,我沒看到過。
當然,具體的您也可以到您當地的社會保障局去咨詢一下,他們會給您更准確的答復。
E. 家人死亡領取喪葬費有哪些手續
辦理喪葬撫恤費的所需資料有哪些
1、由醫院或鄉政府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
2、火化證的原件及復印件,非火化區的死者需到所在鄉政府民政辦出具非火化證明。
3、死者的存摺原件及復印件。
4、死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
5、如果是配偶前來辦理喪葬撫恤費,需要提供能證明其夫妻關系的戶口本及復印件,或者鄉政府、社區出具的夫妻證明。子女前來辦理喪葬撫恤費的,需出具委託書,證明領款人與死者關系,若是多子女,由所有直系親屬簽字按手印並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委託其中一個子女前來辦理。委託書需要到鄉政府或社區蓋章鑒證。
6、在職死亡的參保人員為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需提供死者的繳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7、有養老保險。
(5)子女能領父母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F. 父母都去世了,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兒子去領還是女兒去領
男女平等,法律沒規定必須,喪葬費,是用於老人喪葬事宜,誰負責老人的喪葬費用,就應該由誰領取,老人的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G. 父親去世了,家屬怎麼領取撫恤金需要什麼條件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
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7)子女能領父母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從2019年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
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H. 老人去世後撫恤金領取是否子女全部簽字
需要全部簽字。
死亡撫恤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恤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
死亡撫恤金發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恤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則應屬於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恤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
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撫恤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在處理時會按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員是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人員,撫恤金才在第二順序的人員中分配。
死亡撫恤金的具體分割,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建議你們幾個子女妥善協商,互讓互助。如果實在協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則處理撫恤金,同時也會酌情考慮各近親屬的客觀情況進行分割。
按照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死者的醫葯費、喪葬費也應首先由配偶、父母、子女承擔。但法律規定,配偶、父母、子女中生活有特殊困難或缺乏勞動能力的,可適當多分撫恤金、少承擔或不承擔醫葯費、喪葬費等費用。因此,如果進行訴訟,法院將查清具體事實,酌情處理。
(8)子女能領父母喪葬費嗎擴展閱讀: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
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
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提高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准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參考資料:網路-撫恤金
I. 退休老人去世後子女怎麼領取喪葬費撫恤金父親
退休老人去世後喪葬費的領取: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J. 人死了,沒有兒女老婆。喪葬費父母可以領嗎
人死了社保怎麼給喪葬費。參保死亡後辦理退保待遇核發所需資料:
(一)需提供死亡職工死亡證,死亡證必須要有派出所死亡銷戶印章;
(二)死亡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法定繼承人相關資料:能證明與死者關系的,如結婚證,戶口等,如無法證明與死者關系的需提供公證書;
(四)法定繼承人需提供銀行結算戶存摺;
(五)法定繼承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