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親住院住院費由誰來付
這就是良心賬````
只要有經濟能力 都要出的``
『貳』 父母看病的錢由誰來出父母有錢
給父母看病當然子女拿錢。就算父母有錢怎樣?父母生病了,不讓子女拿錢,當子專女的拿不拿錢那你們私下屬商量,看看怎麼處理。記住老人老了,能有多少錢,待他百年之後,東西還不是子女的么。老人生病不孝敬,等人沒了,過來爭家產,不丟人么?
『叄』 如果父母住院,住院費是子女平分還是跟誰住誰付呢
孝敬老人不攀比,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 可以了,
『肆』 父母住院費用子女怎麼分擔
清官難斷家務事。。只是說一下自己的做法。
不去管他人怎麼做。盡自己的義務。如果自己一家確實會為此造成很大負擔,那就五個人湊一起,直接說開,表達一下自己已經盡力,但是負擔太大,希望大家一起承擔。
『伍』 父母住院,兒女應該怎樣承擔醫療費
父母因病住院,醫葯費的成本應該是,所有的兒女,都應該承擔,不要專以為,是兒子的就要承屬擔醫葯費女兒的就可以不承擔,這樣的理解不對,正常來說,女兒和兒子,都是父母生養,同樣都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所以父母的醫葯費,一般情況下,都是幾個人你均攤的。
但是兒女當中,有的,經濟能力特別強得,多支付一些醫葯費也是可以,也就說,兄妹幾個人其中有一個比較有錢,那麼這個醫葯費,就有這個有錢的兒子來支付或者女兒來支付,也沒有什麼問題,你是無可非議的,如果幾個兒女,都不是很有錢的話那這個費用就是金壇。
『陸』 父母生病,做女兒的應不應出錢,出了錢是義務還是心意
父母生病,不論你來是男孩還是源女孩,不論你是否娶妻還是嫁漢,你都有義務出錢為父母治病,這是孝道,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則,百善孝為先。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6)父母住院子女誰拿錢擴展閱讀: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柒』 父母住院女兒要不要出醫葯費
從法律上講,子女對父母應當盡扶養的義務,繼承權的喪失,並不是有效抗辯不盡扶養義務的理由。顯然,父母生病住院其自身的費用不足以支付醫療費時,子女應當承擔父母的該筆費用。根據我國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下情況可免除扶養義務:1、子女同父母不存在法律上的身份關系,即親生子女自幼年通過合法手續過繼給養父母,與親生父母解除了法律上的身份關系。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2、子女(扶養義務人)因重大理由無法繼續承擔扶養義務,可減輕或免除該義務。 這里所述「重大理由」指,扶養義務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如被依法判刑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命)、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無最低生活保障來源,身體條件的不完整(殘障人士)不能繼續履行扶養義務。 所以,只要與父母存在身份上的法律關系即使子女沒有繼承權,仍然應當承擔支付相應醫療費等扶養義務。否則,一、因此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醫葯費屬於贍養費的范疇。二、嚴重時可能涉嫌觸犯「遺棄罪」而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捌』 父母生病住院,兒子女兒出錢。出院在療養階段,還需不需要還兒女錢。
這個的話一般是不需要的了,善待老人是子女的義務
『玖』 父母生病住院有醫保報銷,子女還用出錢嗎
這種情況都看自己子女的,按理說是應該之前的看你們是第四節的條件嘛,有條件就應該給老人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