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直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請問現在可以補辦嗎
不能。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提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沒有再生育的計劃生育家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還。
有獨生子女的每人能領2400元,政策已實施。
「獨子養老」是現代社會中不容忽視的問題,但現在,國家制定政策以及施以福利時考慮到這一點,讓贍養老人、孝敬父母,不再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有獨生子女證的,恭喜!補助標准提高,憑證領錢!
不久前,《 人民日報海外版 》曾發文,表示獨生子女補助標准提高: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8年12月26日第02版:國務院辦公室印發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准,獨生子女補助標准提高,這也意味著此前實施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將統一於國家基本標准,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斷增高,補貼形式由中央安排。
部分地區政策落地,有獨生子女證每人每年補貼2400元。
在國務院公布的文件中雖然沒有公布具體的補貼標准,但是有些地區已經公布了補貼的金額。
2. 我的獨生子女證沒有辦理,還能補辦嗎
您好,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
可以辦理或者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專
不過各地對於獨生子女證補辦屬停止日期與條件上有所區別,
你盡快去街道服務中心看下,
可以補辦的話,帶上資料盡快去補辦。
望採納,謝謝
3. 我當時沒辦獨生子女證,請問現在可以補辦嗎
可以。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證遺失後補辦沒有時間限制。
所需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佐證材料;
一家三口人2 寸合影登記照一張。
(3)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能辦嘛擴展閱讀:
2019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憑證可領取這三大補貼!
人民日報之前發表了一篇文章表示獨生子女補助標准提高,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
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
1、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主要針對農村地區,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歲之後,就能夠憑借獨生子女證享受國家的計劃生育獎勵,而且是父母雙方都可以領取的。
平均每人每年960元,實際補貼標准需要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文件為准。
2、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
主要針對的獨生子女家庭父母給予的特殊補貼情況,具體詳情可以查找你所在地區的政府發布的相關文件,補貼標准以文件為准。
3、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
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標准地區不同,補貼情況也不一樣。
以上獨生子女三大補貼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補貼標准可能有所差異。
4.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截止2019年5月9日,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證。青海省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規范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於1982年5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個子女,以往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自願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限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逾期不再辦理。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資料:
(一)對於《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申請補辦的,須在原發證機關查詢辦證記錄,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登記記錄,並有獨生子女證號的,可予以補辦獨生子女證,使用原證號。
(二)個人《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原辦理機關無辦證記錄,現申請補辦,其個人戶籍所在地或其工作單位有曾經享受獨生子女相關政策記錄的,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將記錄復印留存後,可持雙方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證明或雙方單位證明,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設時限,提供相關資料可隨時補辦。
按照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新辦理和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在辦理之前所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待遇均不予補償。辦理以後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開始享受相關政策。辦理或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相關政策。
(4)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能辦嘛擴展閱讀: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根據四川省衛計委【2016】11號文件,獨生子女光榮證於2016年7月31日後已經停辦。
5. 2015新政策後,以前一直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補辦嗎
可以進行補辦。
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各地政策規定或有不同,故建議直接咨詢當地政府工作人員。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三)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單位或者雙方戶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四)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工作單位的,共同向申請人雙方各自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無工作單位的,共同向申請人雙方各自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5)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現在能辦嘛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