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戶口簿跟父母的分開了,還能不能合一起,都需要干什麼手續
一、能合在一起。
二、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1)第六十八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1、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2、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3、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2)第六十九條、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3、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4、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5、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⑵ 父親和兒子的戶口合在一起和分開有什麼利和弊
當子女成年之後,很多都會選擇與父母分戶。那麼,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是什麼呢?2020年的分戶政策又有哪些新規定呢?沒想到農村分戶也有這么多講究,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戶口和父母分開的利弊有哪些?
利處:
1、如果是按戶口本的份數來分拆遷款,那多一個戶口本,就多一個名額(一般都會以戶為單位,再和具體的人口數結合來分)。
2、現在農村的村書記選舉,村民代表選舉,都要進行戶推,有單獨的戶口本,可以多一張推舉的票。
3、自己單獨立戶以後,如果辦事需要帶戶口的話,只要帶自己的那一本就可以了,比較方便。
4、村裡進行分配一些集體物資時,如果以戶為單位,多個戶口本,可以多分一份。
弊端:
1、土地問題很難解決
由於一個農村戶口「一分為二」,國家是不會再給你土地的,分戶之後,只能自行分割過去原來的土地,但是一旦分配不均衡,很容易導致矛盾。
2、分戶口後會影響農業補貼收益
因為有不少的農業補貼都是按照承包的土地面積大小來進行發放的。在分戶之後,大家的土地面積也大不如從前,所領到的補貼則也相應少了許多。
3、分戶條件嚴格
按有關的戶籍管理規定,全國對於農村戶口分戶規定的極為嚴格,農村分戶基本上要求只有婚姻關系變動以及擁有獨立房產或者土地者才能分戶,其他人一律不準分戶。
2020年分戶政策是什麼?
1、獨生子女禁止分戶
農村獨生子女是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如果分戶了就不符合現在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最新政策了,所以獨生子女是禁止分戶的。但是如果家庭裡面有兩個及以上的子女,其中有子女已經成家了,原來的住房居住不了那麼多人的,是可以申請分戶的。
2、拆遷地區禁止分戶
在農村經常會出現提前知道他們那要實行拆遷,夫妻就會假離婚的情況,然後騙取征地的補償款,因此國家規定了,凡是要拆遷的地區,不能通過各種的理由來實行強制的分戶。
3、年滿18周歲禁止分戶
我國規定了年滿18周歲才算是成年人,才具備了民事行為的能力,能夠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任,所以年滿18周歲是分戶的必須要具備的一個條件。
4、當事人沒有完全獨立禁止分戶
如果申請分戶口的人沒有經濟獨立和生活獨立的能力是禁止分戶的,生活獨立指的是跟父母分開居住能夠生活自理,經濟獨立指的就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不需要向父母要錢了。
⑶ 怎樣將子女戶口,重新與父母戶口合在一起
請詳細講述事實,以便有效咨詢。你和父母的戶口因何原因分開,又為何要遷回?
⑷ 戶口跟爸媽的分開了想合並需要什麼手續
以山西省為例,根抄據《山西省常住戶口襲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未婚子女或離異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
⑸ 已成家生子的兒子和父母戶口分開了還能不能和在一起
1、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原戶主年事已高,而戶口本內又沒有其他子女,並內且其子女的戶口並容沒有遷出原籍的;
2、可以由子女及原戶主提出戶口本並戶的申請,並由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加蓋印章後;
3、當事人雙方再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申請書,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本合並即可。
⑹ 我是農村的和父母戶口分開後能合並嗎〉
符合條件(來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源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⑺ 和父母戶口分開後還能合戶嗎
符合條件(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⑻ 我和父母的戶口分開了又合在一起hai能不能再分開
你和父母的戶口是可以分開的,但是要寫一個證明,說明你跟你父母為什麼要分開,為什麼要吩咐要打個證明。
還要去村裡面蓋章證明這件事情你才能豐富。
⑼ 和父母戶口分開還能合戶口嗎
符合條件(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專應各自帶上屬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⑽ 戶口分開後想合在一起需要什麼手續
戶口分戶後想要合並的流程:
1、應由戶主雙方各自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開具的加蓋印章的證明;
2、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書面申請合並戶口本(說明理由:如原戶主年事已高,不能再辦理戶口登記事項,而戶內又無其他成年子女等),並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10)父母和子女戶口分開又合在一起擴展閱讀:
戶口分戶後想要合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前提下:
1、在符合當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戶口本內無其他子女等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合並戶口;
2、當事人雙方可以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開具的加蓋印章的證明(說明合並戶口的理由)等;
3、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戶口本合並辦理時需要攜帶的材料有:房產證;土地所有證;由所在村出具的常住證明;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准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