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戶口本分開來的,子女結婚,子女買職工保險,對父母低保有影響嗎
一女的收入情況好像對於父母是不是低保沒有任何影響的
Ⅱ 我們家是低保戶,我和我父母在一個戶口上,現在我結婚了,我父母還能拿低保嗎
低保戶只要不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就有可能取消低保資格:
1、持有本內縣農業居民戶口。容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八條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
Ⅲ 父親有精神病子女結婚對低保有影響嗎
最低生活保障事關困難群眾衣食冷暖,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的基礎性制度安排。近年來,隨著各項相關配套政策的陸續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憂、保穩定、促和諧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低保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可一旦實行了農村低保制度,在現有籌資渠道不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就需要面對以下兩方面的挑戰:
一是保障人數增加導致的資金需求壓力。與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不同,農村低保制度的唯一「門檻」是農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只要農戶條件符合,就有責任和義務給予應有的救助。從各地的實踐看,由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過渡為規范的農村低保制度,其保障人數都會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中西部地區的增幅還可能會更明顯些。
二是保障標准提高引致的資金需求壓力。
所以即使有精神病的子女結婚對低保也沒有什麼影響。
Ⅳ 一家三口是殘疾人,父母有低保戶。兒子剛結婚了 有影響父母低保嗎
一家三口都是殘疾人,父母有低保兒子幾幾剛結婚,這種情況下不會影響父母低保的,因為低保只說個人情況而不向下影響。你那量怎麼那麼多。
Ⅳ 出嫁女兒條件好會影響娘家父母吃低保嗎
應該不會,因為你父母屬於低保戶,但是你結婚嫁人以後戶口是要遷到男方家去的
Ⅵ 子女買房會影響父母的低保嗎
不會的
低保申請范圍和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內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差額救容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
其主要對象是: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於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電腦、行動電話、摩托車、汽車和養有寵物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雖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其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
Ⅶ 子女已婚。父母可吃低保嗎
可以啊!這個與家庭具體情況有關!子女結婚戶口獨立!
Ⅷ 子女買房會影響父母低保嗎
不會的
低保申請范圍和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
其主要對象是: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於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家庭有非生活必需品,如電腦、行動電話、摩托車、汽車和養有寵物的。
家庭人均月收入雖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但其家庭成員中有勞動能力的,經兩次以上介紹就業而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