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房產如何繼承給子女,子女如何分配房產,分配時要辦哪些手續
父母在世的話,可以通過立遺囑或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棄繼承權,那就共同繼承,房產無法分割啊,由得房產的人給其它的經濟補償,子女協商處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棄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那就沒什麼問題拉。
㈡ 父母名下的房產如何給子女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
第一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
第二種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後辦理過戶。
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出讓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徵的,同時個稅也免徵,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二)以贈與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為贈與是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
(三)以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更名就可以了。
㈢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怎麼辦手續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的話一般需要如下的手續:
一般常見的房子過戶給子女有繼承和贈與兩種需要的手續而繼承的基礎上也是需要先贈與才能繼承的,另外還有一種就是父母的房子賣給子女如下:
一、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贈與手續:
(1)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2、贈與的理由,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3、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2)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 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贈與書;
2、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土地證、存單等;
3、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
4、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
5、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3)辦理過戶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2、房屋戶型平面圖,房屋贈與公證書;
3、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契稅收據。
備註:贈與過戶玩繼承一樣的。
二、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買賣手續需要提供:
1、賣方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2、買方: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3、房產證、土地證;
4、房屋交易手續;
5、房屋產權登記,房屋評估報告。
㈣ 父母的房子轉給子女應該如何辦手續
父母在世的話,可以通過立遺囑或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棄繼承權,那就共同繼承,房產無法分割啊,由得房產的人給其它的經濟補償,子女協商處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棄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那就沒什麼問題拉。
一、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房產繼承有兩種方式:房產繼承公證程序與房產繼承訴訟程序。
1. 有遺囑,且所有繼承人均認可遺囑效力、均願意按遺囑進行遺產繼承的,選擇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更便捷。
2. 有遺囑,但任一繼承人不認可遺囑效力、不願意按遺囑進行遺產繼承的,只能選擇房產繼承訴訟,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費用更節約。
3. 沒有遺囑,但所有繼承人就遺產繼承可以達成一致的,選擇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更便捷。
4. 沒有遺囑,且所有繼承人就遺產繼承無法達成一致的,只能選擇房產繼承訴訟,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費用更節約。
㈤ 如果父母把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父母把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子女有兩種形式:一是買賣,二是贈與。買賣需簽訂版房地產買權賣合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存量房地產買賣的轉移登記,並繳納有關稅費(其中契稅為房價的百分之1.5);若是贈與,則應持經公證的贈與書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贈與的轉移登記,並繳納有關稅費(其中契稅應按具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對該房屋市場評估價的百分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