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我國現行《民法總則》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也就是說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一般而言,父母是不能放棄監護權,除非父母死亡、被監護人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被法院撤銷監護資格,監護權才消失。監護人資格的撤銷情形有: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但是父母被撤銷監護權後,確有悔改表現的,經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願的前提下,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但是對被監護人實施故意犯罪的除外。
《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民法總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民法總則》第三十八條被監護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除對被監護人實施故意犯罪的外,確有悔改表現的,經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監護人真實意願的前提下,視情況恢復其監護人資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監護關系同時終止。
㈡ 監護人拒絕履行監護職責時可以怎麼處理
監護人拒絕履行監護職責時可以怎麼處理
如果監護人不履行職責,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按照特別程序審理;既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分別審理。
怎麼確定法定監護人的范圍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范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作為子女的監護人有哪些條件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由於監護人具有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的責任,包括管理、使用,甚至於處分,因此監護人的確定往往還會產生紛爭。我國《民法通則》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進行了規定,但對其他原因造成了公民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他們的監護人的選任或確定卻沒有明確規定。
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的,一般是其親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包括其他親屬和朋友。如果以上人員都沒有,則由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的選任一般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進行確定。《民法通則》規定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如果大家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則由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不服該指定的,可由人民法院裁決。
㈢ 孩子有精神病,父親承擔法律責任,父親有老年痴呆,父親可不可以不當監護人
最好經過父親的同意,否則發生糾紛。 超過十四周歲將很難改,公安機關不會批准。 最好父母共同協商。 最好父母共同協商。 需要父母同意 需要一致同意。但可要求其父支付撫養費。 孩子在未成年時一方未徵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給子女改姓,待孩子成年後有權自行決定姓氏,他爸爸即使不管,父子之間的法律關系權利義務還是存在的。 你好! 孩子父母同意才可以更改! 從法律上來講,要經過孩子爸爸同意。是否出撫養費與改名是兩個法律問題。但實際情況可以到當地公安局戶籍科去辦。 需要經過協商處理,取得對方的同意。另外可以起訴其父親承擔撫養責任。 改姓需要徵得孩子父親同意. 建議與其父親協商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你可以拿你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還有你和孩子他爸爸的離婚證到當地派出所說明原因,民警都會為你辦理的,不懂的話可以到派出所問問。如果孩子成年了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如果孩子沒有成年則需要徵求孩子父親的意見。 如果夫妻離婚,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如果雙方未經協調或協商未達成一致,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孩子尚未成年,父母離異,孩子要更名,除了遞交申請及相關材料外,必須有父親同意其變更姓名的書面證明。 即使您和孩子的父親離婚了,在法律上孩子和他父親也是父母和子女的關系。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孩子能獨立生活為止!
㈣ 假如母親去世,子女可以自行選擇監護人嗎,就是不選擇父親一方選擇外祖一方作為監護人可以嗎
父親一方是指什麼,母親過世,父親就是天然的監護人,他不願意監護子女才輪到外祖內
民法總則
第二容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㈤ 有沒有法律可以讓監護人在孩子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條文的情況下拋棄自己的孩子
如果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職責和義務,侵犯到被監護人的利益,相內關人可以依法向法容院申請取消該監護人的監護資格並認定其他人作為監護人。
如果是監護人自己不想繼續做監護人了,而且你已經不具備監護能力(比如癱瘓了、得法定傳染病了等等),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監護人義務。
㈥ 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可以放棄監護權嗎
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不可以放棄監護權。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對子女撫養教育是父母的義務。除依法撤銷監護權外,不得放棄監護權。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民法通則》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第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十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十六條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第五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應當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㈦ 孩子可以作為父母的監護人嗎
可以啊!
一個家挺嗎!
就要大家共同監護。
對小孩也是一種段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