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夫妻有一方是獨生子女離婚的話,獨生子女的一方可以要到小孩的撫養嗎
離婚孩子的撫養,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由此可見,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應根據於女的年齡分兩種情況來決定: 第 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 二,哺乳期後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上述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所以,法院會綜合雙方的撫養能力,按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就你說的情況,法律雖然未規定獨生子女有取得子女撫養的權利,但法院會在判決時酌情考慮的 詳情可按我資料註明的聯系方式咨詢。
② 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而且男方戶口又在女方那邊離婚後怎麼處理
可以就孩子撫養可以就孩子撫養達成協議,然後把戶口遷走。可以就孩子撫養達成協議,然後把戶口遷走。,然後把戶口遷走。
③ 離婚後辦理獨生子女證,孩子歸男方,女方能辦理么
可以的,只要符合規定即可辦理,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條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 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 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④ 關於離婚後獨生子女證的辦理
現在只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了。只要是只有一個血緣孩子,也只撫養過一個孩子的人都可以去辦
至於獨生子女證,現在絕大多數地方沒有,只有證明
父母證直接去社區填表,簽署意見,到街道辦理
⑤ 都是離婚再婚的,男方女兒歸前妻,女方帶有一個兒子,但是女方是獨生子女,我們還能再生一個嗎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以湖南省為例,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根據《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四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禁止違法生育、非法收養,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和病殘嬰兒。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第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一個有殘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前款所稱子女,是指存活的親生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不計運算元女數。
第十六條依法生育的夫妻到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村(居)民委員會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及時提供生育服務。提倡孕前或者孕初三個月內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盡早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十七條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在懷孕前向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結婚證、戶口簿和雙方身份證;
(二)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收養狀況證明;
(三)屬於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應當提供病殘兒醫學鑒定證明文件;
(四)其他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條件的證明。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人的證明材料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查。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生育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參考湖南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unan.gov.cn/zw/zfwj/fggz/201603/t20160331_2995786.html
⑥ 男方有一個孩子離婚後孩子歸女方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離婚後,子女歸對方,與別人再婚後又生子女的,不能算獨生子女的。因為,回法律規定,父母答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⑦ 我是獨生子,我老婆也是獨生女,但我老婆她爸爸媽媽離婚了後雙方都結婚組成了各自的家庭
再婚家庭的獨生子女認定:(1)再婚前雙方無子女,結婚後生育了一個子女的; (專2)一方有一個子女屬,另一方無子女,雙方不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不屬於的: (1)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 (2)一方有一各子女,另一方無子女,雙方結婚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的; (3)一方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雙方結婚後雖未生育但收養了一個子女的; (4)再婚前一方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
按上述規定,你老婆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 。
計劃生育政策各地不一樣,可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⑧ 男女都是獨生子女,有一男孩,離婚後歸誰,是歸男方,還是歸女方
這個話題不適合生男生女圈請繞行其他圈子哦
⑨ 離婚了獨生子女是女方領現在還有嗎
孩子18歲以前,只要是只有一個孩子
就可以領取,如果男方結婚有生育了
子女,男方就沒有領取的資格,如果
都沒有再生育,那父母雙方都可以領
取,不管孩子跟誰
⑩ 女方離婚帶孩子能辦獨生子女證嗎,要什麼手續
2016年實行二孩政策以後,是否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咨詢當地計生回部門為准,一般情況答下夫妻離婚若只有一個孩子的情況也是也是可以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參考流程如下: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