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辭退工作能不能拿到獨生子女費
應該可以,因為獨生子女費沒有跟你的工作掛鉤的,是政府實行計劃生育對獨生子女家庭的一種補貼。
2. 單位勞務派遣工獨生子女費由誰發放
由政府部門發。
3. 離退休不到5年被公司辭退,可以向公司要獨生子女費嗎
法律上沒有規定公司
要支付給員工獨生子女費,
你可以向公司要,
公司肯定不會給。
4. 因故被辭退的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獨生子女補償費應該怎樣領取
如果你已經是正式退休人員,那麼你的獨生子女補償費應該是在社區領。
5. 下崗失業職工的獨生子女費該怎麼領取
方法如下:
夫妻雙方均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一方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全部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所在單位發放;
夫妻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所需資金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在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獨生子女獎勵金專款專用,每年社區統計發放人數後,上報街道,街道審核後再上報給城關區政府,財政部門撥款後下發,年底沒有發出去的也會上繳財政,一般不隔年發放。
(5)公司辭退工人獨生子女費誰出擴展閱讀:
五泉街道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主任說,按照規定,純居民到社區申領獨生子女費,而退休時的一次性獎勵,街道、社區還沒有接到相關規定,也暫時沒有資金來支付這筆費用。王主任說,也有居民到社區詢問一次性獎勵的領取情況,但目前還沒有相關政策。
蘭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家庭發展處的處長接受西部商報記者采訪時說,《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所指的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很大程度上指的是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因為在制定該項政策時育齡人員基本上都是這兩部分人員構成。
現在出現的一些大中型國有企業破產後,職工退休後的一次性獎勵問題,計生部門只能督促協調,各區根據財政狀況,分期分批解決這部分人員的獎勵。
6. 離退休不滿5年被公司辭退獨生子女費應該給嗎
離退休不滿5年被公司辭退,獨生子女費肯定要給,獨生子女費是國家電網政策,和公司無關
7. 辭職後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
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
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8. 辭退員工獨生生子女補貼標准
沒有對辭退員工獨生子女補貼的規定。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不合法的應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合法的除本人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和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至(六)項規定的過錯之外,應當按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其中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對於持獨生子女證的職工,法律沒有另行補償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 距退休不足5年被公司辭退可以向公司一次性要獨生子女費嗎
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獨生子女費必須退休人員才可以領取,如果在距離退休五年時被公司辭退,不能向公司申請生子女費。供參考。
10. 合同未到期被辭退獨生子女費還有嗎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獨生子女費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
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