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證高考加分的嗎,是怎麼回事的呢
獨生子女高考不加分。
高考加分形式
1、加分20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認定。
2、加分10分:考生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1)獨生子女證製作擴展閱讀:
高考加分新政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通知》表示,要進一步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於合並批次前的相應要求。
《通知》嚴格規范了招生工作管理,提出要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嚴格特殊類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各類型招生中弄虛作假的考生,除取消其相應類型招生資格外,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此外,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貳』 求PS高手,把生活照中三個人合影的人物摳出來,製作成三個人證件照(獨生子女證件照,紅底大一寸)
生活照是不能用做證件照的
重新去拍
你讓你老婆和孩子合拍專 你自己單獨拍一屬張 拍的時候注意
孩子在中間 你老婆在後面(手不要露出 不能扶著孩子肩膀胳膊等)留出一個位置給你
你自己單獨拍的時候 要向孩子的方向傾斜一點(拍的時候要感覺好比孩子就在你身旁)
拍完了 拿來合成
就象這樣
http://hiphotos..com/%D6%D5%D3%DA%BD%F8%C0%B4/pic/item/.jpg
不要浪費時間 這是最好的辦法
『叄』 調查別人獨生子女證,合法程序怎麼走
依照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員調查收集證據時,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人民法院派出員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取得被調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調查取證應當製作調查筆錄,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閱後,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
『肆』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些什麼證件,特別是照片部分需要些什麼
製作處理證件照片,直接用『證照之星』,是專業的證件照製作軟體,什麼照片裁切、換背景、換服裝以及調整照片大小等,都比較輕松就可以完成。在規格設置里有各種常用的證件照尺寸模板。
『伍』 辦理獨生子女證要收費嗎
只收工本費
獨生子來女證辦理流程如源下:
1、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3、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鄉鎮人民政府計生辦審核。
4、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5、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辦理條件:1、合法已婚育齡夫妻;2、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
【補充說明】: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未婚生育且今後不再結婚的,不能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不能享受相關政策。
『陸』 八幾年的獨生子女證里是什麼字體
八幾年的獨生子女證,
那個都是各個單位自己製作發放的,
有的是是人工手填的,
有的是列印出來的的。
『柒』 獨生子女證姓名和戶口本的不符怎麼辦
如果獨生子女證上的名字與戶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會有所影響,因為這樣無法證明是同一個人。如果確實是同一個人,只是偏旁上筆誤的話,更改需要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獨生子女證上另外偏旁的名字添加為曾用名,並讓派出所開具曾用名證明。
『捌』 辦理護照及出國簽證還要出生證明和獨生子女證嗎
辦理護照是不需要的 辦理護照費用需要260元 出生證明有些國家在辦理簽證的時候 視需要遞交出生證明的公證文件的 比如白俄羅斯 所以還要取決於你要前往的國家准備出國探親、訪友、旅遊、留學、定居、就業或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需要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請您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申請表》。按照附發的辦理護照須知要求填寫申請表,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出具意見並加蓋公章,准備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本人攜帶全部原件和A4規格的復印件,到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貼近期2寸淡藍色背景彩色證件照1張;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5個工作日後,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取證回執單,交付200元工本費即可領取取護照。 2.領取申請表 您准備出國探親、訪友、旅遊、留學、定居、就業或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需要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申請表》。領表地點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沈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領取。 3.填寫申請表 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身份證號碼」以戶口簿升位後18位填寫(如沒有升位仍可填寫15位); 「姓名」使用國家標准簡化漢字,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話拼寫; 「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出生地」填寫省、直轄市即可; 「婚姻狀況」按實際填寫;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黨員、共青團員、民主黨派名稱或群眾; 「文化程度」填寫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承認的最高學歷; 「戶口所在地址」填寫與戶口簿一致的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家庭現住址、郵編」請依照家庭現居住地如實填寫; 「本人身份」須如實依項選擇;工作單位填寫全稱,註明職務;檔案與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填寫現在的單位,在備注欄註明檔案存放地,退休人員檔案在原單位填原單位; 「單位地址」須寫清單位的具體位地址門牌號碼; 「前往國家地區」按出境後第一個國家填寫或中國台灣,不含過境國家; 「屬第幾次申請因私出境」填寫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未被批準的也合並計算,並備注欄說明未被批准情況;出境事由只選擇一項; 「申請證件種類類別」請按實際申請證件種類只可選擇一種; 「原護照號碼」選擇護照延期、換發、補發的請填寫此欄;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單位、地址; 「本人簡歷」從參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確、銜接; 「取證方式」請自願選擇; 「以下由申請人所在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是由單位負責人填寫,簽署意見並蓋章簽名。 4.哪些人員需要單位出具意見並蓋公章 1) 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 2) 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 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人員; 4) 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5.申請加急的條件 如果您遇到緊急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並經公安機關審查批准後,可在提交申請時辦理加急。申請加急的條件: 1) 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須提交境外醫院開具的證明。 2) 出國奔喪,須提交境外醫院或警察局開具的死亡證明。 3) 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須提交境外邀請函。 4) 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須提交錄取學校入學通知書。 5) 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6) 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辦理加急業務申請,外文材料須到沈陽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 6.領取證件 取證可由本人領取或通過郵政局速遞,按照《取證回執單》上的日期領取證件。須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持《取證回執單》,交費後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須寫委託書,受託人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記後領取。製作完畢的證件保管期為三個月,過期不領取的予以銷毀。 取證程序: 1) 憑《取證回執》到收費台交費; 2) 憑交費收據到領證台領取證件; 3) 領取證件時,請仔細核對護照內容,避免發生差錯。 為減少您的往返次數,一次辦結護照申請,建議採用郵政速遞業務。願意速遞的人員,請在辦結申請手續後,持《取證回執單》到郵政局設在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的服務台辦理郵政速遞手續,護照郵寄費用直接交郵局櫃台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證明材料 1) 公派留學,包括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 請護照登記表》。 2) 收養兒童出國定居,須提交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省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書、領養人的護照或其它身份證件。 3)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勞務項目的說明。 4) 一般辦理周期是7——15個工作日 一般7天可以領取!
『玖』 獨生子女證可以繼承遺產嗎
一、遺產繼承有幾種方式?
在我國《繼承法》中,關於如何將死者生前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轉移給他人所有,規定了三種制度,分別為:
法定繼承:即無遺囑繼承,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先後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而發生的繼承關系。
遺囑繼承:即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個或數人繼承遺產。
遺贈繼承:即指定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遺產。
二、遺囑繼承有幾種方式?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囑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五種形式。其中以公證遺囑的效力為最高。
公證遺囑:是指經公證機關辦理了公證的遺囑。
自書遺囑:即由立遺囑人生前親筆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要註明年、月、日,並有立遺囑人的親筆簽名。
代書遺囑:是由立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錄音遺囑即以錄音的形式立遺囑;口頭遺囑一般在危急情況下設立。以上三種遺囑形式均要求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系人到場見證,見證人也要在遺囑上簽字。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要將錄音帶封存,並在封面上由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然後,由立遺囑人交給見證人保管。錄音遺囑要必須在製作遺囑的見證人和繼承人都到場的情況下,當眾啟封。設立口頭遺囑的,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不管是何種形式的遺囑,都應具備下列五項內容:遺產的名稱和數量,遺囑人或受遺贈人,遺產的分配方法和具體份額,明確某項遺產的用途和使用目的,遺囑執行人。
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最後,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拾』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去哪辦
關於印發《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人口發〔2011〕85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口計生委(局),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人口計生委:
為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工作,依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制定《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公民,均應當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可以在我省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及優待的憑證,夫妻各持一證。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生育或依法收養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四)夫妻依法生育或收養多個子女,其子女死亡後,現存一個子女的,且現存子女未滿18周歲或女方未滿49周歲的;
(五)離婚或喪偶,符合上述(一)至(四)規定的。
第六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負責審批。
第七條 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雙方戶籍都在我省的,可以選擇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非我省居民,向我省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一方為我省居民的,向我省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獎勵待遇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夫妻一方為我省居民,另一方為外國人或港、澳、台同胞及華僑,其境外還有子女且不在國內定居的,該子女不計入夫妻現有子女數。
第八條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到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網站領取或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
個人填表後,由夫妻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予以確認。村(居)民委員會可以提供代辦服務。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即時批准,並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批準的理由。審批時間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
第九條 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下列佐證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二)現有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收養子女的收養證明;
(三)本人現有一個子女的聲明;
(四)夫妻與子女近期二寸免冠合影四張;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三份;
(六)夫妻及子女三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七)戶籍地和現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現住地鄉(鎮)或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第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內頁照片和審批機關處加蓋審批專用章和經辦人章。
第十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永久性存檔,並將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名單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規劃與信息部門負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具體管理工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相關信息納入黑龍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三條 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建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檢查監督制度。各市(地)、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每年應對本轄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情況進行一至二次檢查。
第十四條 獎勵費的發放情況應記入《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換領、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因婚姻關系變動的;
(二)公民姓名變更、《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遺失的;
(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
(四)符合換領、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它情形。
換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交還原證件;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提供領取過證件的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
(一)申請再生育子女的,自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再生育申請之日起無效;
(二)違反規定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為發生之日起無效;
(三)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自始無效;
(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出現擅自塗改、失頁、無編號、未加蓋審批專用章、經辦人章的;
(五)不符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它情形。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無效或當事人自願退回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七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免費發放。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製作、發放、審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買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編號。編號為十四位碼,第一位為證件區別碼D,第二至三位為年度碼,第四至十位為市、縣、鄉級區劃代碼(與國家地址編碼一致),第十一至十四位為順序碼。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所使用的未滿、以上等均包含本數。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黑龍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