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人父母者,不知醫為不慈.為人子女者,不知醫為不孝啥意思
原文是:
為人父母者不知醫,謂不慈;為人子女者不知醫,謂不孝。
意思是:
做父母的,不懂基礎的醫學常識,是不慈愛;做兒女的,不懂基礎的醫學常識,是不孝順。
這句話出自《為政篇第26章》。
讓孩子了解一些醫學知識,關心父母的健康,了解父母的身體狀況,了解他們所遭受的痛苦,並幫助他們減輕或解決痛苦,幸福的生活,可稱為一種孝順。父母還需要學習和了解一些醫療生活的常識,照顧和照顧孩子,關注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這可以稱為慈愛的母親和慈愛的父親。
(1)父母有病不醫為子女增加負擔擴展閱讀:
在生活中,只有父母主動學習相關醫學知識,尤其是中醫葯(TCM)有一些育兒知識,因為父母可以知道一些醫學知識的早期階段孩子身體不適,抓住機遇,及早發現兒童疾病的症狀和閥桿,不會出現嚴重疾病如醫生的恐慌。
這就像抗日戰爭中的民兵一樣。當他們發現只有兩個敵人進入村子時,他們可以自己解決這個問題,而不通知八路軍的大部隊。只有當敵人大量到達時,他們才依靠八路軍的龐大兵力。在這個時候,父母就相當於「民兵」,醫生就相當於「八路軍」。
家長應該主動學習醫學知識,為孩子的健康做好預防措施。
『貳』 子女參加工作,如果父母生病住院,執意自己出醫療費,不讓子女出錢的話怎麼辦
這只是父親的意願,但是子女該出也得出。
『叄』 父親有病 兒女不承擔義務 放棄治療得負什麼責任
贍養父母來是每個兒女應盡的法律義務,源否則要承擔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承擔刑事責任。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肆』 父母如果有了病,自己不願意去看,子女是不是就沒法子
以前我婆婆腿部得了骨質增生,在縣城醫院去看了,醫生說是個富貴病,只能養,不能治,意思就是不要幹活了,就在醫院定期做做推拿按摩保健,治不好,但可以防止惡化加速,但婆婆家是農村的,幾個兒子都到大城市成家立業了,老兩口一直都在老家自給自足,手裡有點兒子孝順的小錢,如果沒病沒災,日子過的還是很滋潤的,但腿病因為勤勞的婆婆過於農活勞累,導致兩年的時間迅速惡化,沒文化沒知識的老人就聽騙子們瞎忽悠,開始打一種類似於麻醉的針,讓人在不知道疼痛的情況下,正常幹活,所以導致病情加速,我開始跟老公說,讓婆婆到省會城市來看看,總比縣城醫療條件好,但婆婆很頑固,就是不來,說縣醫院都看了的,也沒用,純粹浪費錢,我想來想起,就打電話仔細問清症狀,就在省會城市的醫院咨詢,也到一些診所尋找偏方,後來經過多方打聽,發現一種中西醫結合的療法:小針刀。雖然不是百分之百可以治癒,但肯定會有所好轉,病痛減輕是肯定的,於是也不通過她兒子傳話了,直接打電話給婆婆,力勸婆婆過來住院治療,言辭懇切,並且一再要婆婆相信:現在治療花的錢,其實是在為我們自己減輕負擔,因為如果婆婆不能自理,那麼我們的負擔只會更重。所以婆婆終於動心,還是過來做了手術,雖然花了我們一萬多塊錢,但手術後效果雖然不可能跟健康人一樣,但最起碼生活自理是沒有一點問題的了,所以現在兩個老人還是在農村生活的很安逸,有時候我們回去看看,有時候兩老過來玩玩。
多想想辦法,做父母的無非就是怕給兒女增添負擔,所以學習我的方法,就從這一點入手啊,祝你成功!
『伍』 父母生病,這個醫葯費幾個子女應該怎麼分擔
兒子平均承擔,女兒是自願出,這是中國流行已久的規矩。好好想一想家庭事務,可以從中得出這樣的結果,不要認為是古人憑空捏造的
『陸』 是不是,父母生病用掉再多的錢 也得子女來承擔的,或者兒子女兒賣房,賣家產也要付這筆醫葯費
可以要求幾姊妹平均分擔醫療費用、贍養費用
『柒』 父母重病 子女不願出錢醫治
違法。違犯贍養法: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怎樣處理?
1 由村委會出內面調停,先行容協商調解解決。
2 如果上面的行不通,則父母可以以子女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子女盡贍養義務,並可強制他遵從。
3 情節嚴重,違犯刑律的,構成虐待罪。依法從嚴處理。虐待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捌』 為人父母者不知醫為不慈,這句話的出處
這句話出自《來為政篇第自26章》。
原文是:
為人父母者不知醫,謂不慈;為人子女者不知醫,謂不孝。
意思是:
做父母的,不懂基礎的醫學常識,是不慈愛;做兒女的,不懂基礎的醫學常識,是不孝順。
為人子女要懂一些醫學常識,關心父母身體,對父母身體情況要有所了解,了解他們所承受的病痛並幫助他們減少或解決痛苦,安樂生活,這樣可以稱為孝道之一。
為人父母也要學習並懂得一些醫學生活常識,照顧並呵護好孩子,關注孩子身心靈讓其健康成長,這樣可以稱為慈母慈父。
(8)父母有病不醫為子女增加負擔擴展閱讀
生活中,只有父母自己主動去學習相關的醫學知識,尤其是掌握了一些中醫育兒的知識,因為懂得一些醫學知識的父母能在孩子身體不適的初期抓住先機,及早發現孩子疾病的苗頭並予以遏制,不會等疾病發展嚴重了才慌慌張張地求醫問葯。
這如同抗戰時期的民兵,當他們發現只有兩個敵人進村的時候,不需要通知八路軍大部隊,自己就可以解決了。只有當大批敵人來的時候,他們才要靠八路軍的大部隊作戰。這時候,父母就相當於「民兵」,醫生就相當於「八路軍」。
父母應該積極主動學習醫學知識,為孩子的健康未雨綢繆。
『玖』 父母在子女成年後有不有義務承擔子女的醫療費用
這是一個道德層面的問題,不應該上升到法律層面。很多人喜歡作「無意義的灌水」來換取提問者的採納,我個人觀點如下:
父母對成年子女,沒有承擔醫葯費的義務。
如果你想通過所謂的法律條文來要求父母承擔後續醫療費,可能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煩。
善意提醒:如果你的父母遺棄你,你也活不到今天。你父母有能力支付後續醫療費用的話,一定會支持的;倘若沒有能力,你毫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