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去世子女繼承順序,老人去世後子女該怎樣繼承
遺產繼承,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繼承,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繼承。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貳』 老人去世,繼承權問題該如何分配
1. 老人去世,繼承權不能分配,需要確定的是:誰有繼承權?遺產怎麼分配專?
2. 如果老人留下屬了有效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有繼承權的人就只是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中指定的人,遺產也要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中指定的內容分配。
3. 如果老人沒有留下有效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按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有繼承權的人包括老人的配偶、子女、老人還在世的父母。
以上人員,對於繼承遺產一般是平均分配,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不想去分配。
對老人生前照顧比較多的人可以要求多分,有贍養條件卻不贍養老人的人應當不分或少分。
沒有經濟來源、喪失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可以多分。
『叄』 第一繼承人中父母去世遺產怎麼分配
由其餘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分割。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父母已經去世,就由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於缺乏勞動能力、生活困難的繼承人,應當予以照顧,對於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遺產。由於代位繼承只適用於被繼承人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形,因此本案不適用。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肆』 急!父母去世後。留下房產,子女三人,該如何分配
你好,對老三的境遇深表遺憾。2樓分析得很不錯。該情況在現實中要版認定遺囑的效力,非常難,權如果老大老二不承認,也沒有其他的證人的情況下,可以說該遺囑幾乎是不可能被承認。就是說可能還是只有按法定繼承,所以我個人認為還是應該在多分遺產方面多考慮。
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以上兩點法律規定你都符合,應該能夠多分遺產。當然需要你舉證證明。
第一,生活有特殊困難,你可以以「從小就帶殘疾,40歲時又得了腦梗塞,半身不遂,生活困難,靠吃低保過日子」證明,這些證據你應該很好取得。
第二,和被繼承人共同生活,這一點,可以找些證人以及證據。
第三,在舉出老大老二生活條件比你好,雖然這不是法律考慮的要件,但是對於情理上來講是有用的,對此案會有幫助。
『伍』 父母去世,遺產對於兒女是怎樣分配的,兒了女兒繼承權一樣嗎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
『陸』 你好,父母去世大兒子是共有人,請問老人房產在子女之間怎樣分配
首先把房產分為三份,其中一份是大兒子財產:剩下的兩份在包括大兒子在內的子女之間平分(如果父母沒有立下有效遺囑的前提下)!祝闔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