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有義務幫爸媽還錢嗎欠的是銀行的錢,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你說的情況是屬於債權債務關系,這具有合同相對性,你爸媽欠銀行的話,按合同相對性來說,只有你爸媽有義務還償還。子女如果沒有參與到合同中的話,沒有義務去償還這些債務。
⑵ 父母和子女以分家.子女有義務為父母還賬嗎
從法律上講是沒有這個義務的,從個人角度講,如果自己孝順,又有那個能力替父母還的話,那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父母用親情這層關系來逼迫你還,不要說你沒有這個能力,就是有這個能力也是可以不幫的。
⑶ 子女有義務為父母還債嗎
有父債子還的法律規定,但是父債子還是附條件的。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根據上述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償還債務,但是應當在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
⑷ 父親欠別人的錢子女有沒有義務替父親還錢
成年子女的財產是其個人財產,與父母無關。
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債權人只可以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除非有證據能夠證明債務人財產與其子女的財產有混同,才可以執行其子女的財產。
子女沒有法律上的義務替父母償還債務,僅有道德上的義務。
合同的相對性即指合同關系只能發生在特定的主體之間,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能夠向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基於合同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具體的說,由於合同關系是僅在特定人之間發生的法律關系,因此只有合同關系當事人之間才能相互提出請求,非合同關系當事人,沒有發生合同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據合同向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或提出訴訟。另外,合同一方當事人只能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和提起訴訟,而不能向與合同無關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及訴訟。
⑸ 兒子是否有義務幫父親還債
子女應當抄在繼承財產的范圍襲內承擔償還責任.子女沒有替父親償還債務的義務。只有在發生繼承時,子女才有義務從你介紹的情況看,不能判斷父親已經過世,談不上繼承的問題。兒子沒有替父親還債的義務,但是兒子可以自願為父親還債。[[i]本帖最後由於2007-6-2704:18PM編輯[/i]]法律上沒有兒子必須替父親還債的規定。
⑹ 民法通則哪條規定子女沒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
應該說是民法通則沒有規定子女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
另外,如果父母去世後存在債務,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要求同時繼承父母的債務,但責任范圍在繼承的財產范圍內。
⑺ 子女有替父親還債的義務嗎
法律意義上來說沒有還債的義務。但是,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是專應當以他們繼承的遺產屬的實際價值償還債務的。這是繼承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⑻ 出嫁的女兒有義務替父母還債嗎
你可以參考下面:
法律明確說,沒有。父債子還古就有之,但現今我國法律規定的子還父債的情形只有兩種,一是子自願代父還債,一種是父生前負有債務未還,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子
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超出繼承的份額部分,可不予償還。你問的這種情形屬於父母生前的贈與,與繼承不是同一概念,同時贈與行為發生於負債之
前,所有權在負債之前已經發生轉移,負債之時已不是他們的財產,因此,也不存在為躲避債務惡意處置財產的情況,使他人債務無可實現的情況,故不需因此為父
還債。
⑼ 子女有義務替父母還債嗎
正常情況下,沒有。除非兩種情況,子女才有義務替父母還債。
第一是父母去世,子女繼承遺產,就要在繼承范圍內償還。
第二是子女替父母進行了貸款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