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拆遷款父母有權利不給子女嗎
希望您對問題進行抄補充
1、您父母襲手裡是一套還是兩套房?如果是一套房子房產證是誰的名字?
如果是兩套房子,又是誰的名字?
2、你提出的你父母把你們當時住的房子賣掉,是你們小兩口住的?還是你們和你們父母共住的?
Ⅱ 父母的拆遷房可以直接給子女嗎
如果你父母對該拆遷房有完全的處分權,那麼當然可以直接給予子女了。
Ⅲ 父母房子的拆遷款能只給其中一個子女嗎
這個分配問題在於父母雙方自己決定,法律無法干涉;以下僅供參考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原則和補償安置標准
產權確定辦法及補償安置界限:
1、凡經政府批准或已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拆遷,給予補償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關手續,但權屬清楚,作為歷史遺留房產處理,拆遷時按合法房產以實際建築面積給予補償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憑「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給予補償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憑「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和當地鄉(鎮)政府建房手續給予補償安置。無上述手續的,而且被拆遷人住房確有困難,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酌情處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後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已有「土地審批手續」或「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設許可證」(具體時間以當地鄉(鎮)實施「一書兩證」或「一書一證」起始時間而定)給予補償安置。除此之外,無手續一律視為違法違章建築物,一律限期無償拆除,不給予補償安置。
6、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給予補償,但不列入安置范圍;超過批准期限或未經批准擅自建造的臨時建築物,應在規定期限內一律無償自行拆除。
7、上述1—6項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積以有關證件上載明的內容為准。如實際的土地及房屋面積與有關證件上載明的建築面積不符的,經拆遷當事人申請,由縣國土資源、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後進行裁決。
Ⅳ 父母的房子拆遷都給子女,結果老人沒有房子住,老人要怎麼辦
如果子女孝順的話可以給子女分,然後老人想住在哪兒就住在哪兒,子女家裡都要給老人留一處一間屋子。如果子女不孝順,就不能分給他們。你必須留一處房子。俗話說,要飯也得有個寵物的地方。
Ⅳ 農村拆遷賠償樓房,父母如何給子女分配的問題
《物權》規定: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的介入。
父母健在拆遷賠償款是父母的財產,賠償款屬於他們所有,你父母健在。在父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具體怎麼分配由父母決定,包括所有權。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動產,理應由父母所有,依法享有佔有、使用。
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賠償款作為遺產分配,按法定繼承分配,即兒子與女兒享有同等的繼承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章法定繼承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家裡拆遷父母會給子女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Ⅵ 家裡房子拆遷了爸爸媽媽買的兒子有份嗎
商品房拆遷
是按平方分的
跟你沒關系農村拆安戶口分
戶口在就有點關
Ⅶ 父母房子拆遷子女能獲賠償嗎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你們那邊的拆遷賠償是按照戶口來的,那城市戶口的子女不應有補償; 如果是按常住人口來補償,則看城市戶口的子女在農村的居住時間。
Ⅷ 拆遷款父母有權利不給自己的子女嗎
我們先來不管你的父母是怎樣的心理源那些並不重要,我覺得人首先要爭氣要有志氣、為什麼要依靠父母呢。父母辛苦一輩子那是他們干下來的結果,我們有雙手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我們自己的努力去實現這一切,父母可以憑借自己的努力做到這一切、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難道我們的能力還趕不上我們的父母嗎,我覺得你更應該從這個角度去考慮問題,再說了你是獨生女啊、你的父母的房以後不給你還會給誰恩,首先你們應當努力不要去在乎這樣的事情、活的灑脫些、特別是這個現實的社會之中找到自身的價值會更為重要。
Ⅸ 父母房子拆遷,對於子女眾多的家庭應該如何分配
一、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按照公平的原則進行分配。
拆遷安置房享受土地劃撥、規劃減免等相關政策。拆遷安置房的政策性較強,各個地方都有相應的政策規定,而且實踐中,很多拆遷部門為了盡快拆遷,在執行政策時尺度不一致的情況非常多,因此案件處理中既要考慮該地區拆遷的統一的證詞,又考慮個案的具體規定,分割時應盡量公平合理。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1、婚前一方的個人房產,婚後被拆遷安置新房
如果安置房屋僅考慮面積因素,且不存在房屋補差價問題,房屋亦未變更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應認定為個人財產。如果用夫妻共同財產補房屋差價,所補差價的比例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2、婚前房產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後拆遷安置後,安置房登記在兒女名下
這里需要參考贈與房屋的情形。此種情況要注意子女在婚後對於房屋是否有裝潢、翻建等情形,以確定另一方是否應當予以分割。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二、具體法律規定
婚前是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拆遷安置
這時應當考慮婚後拆遷安置時,是否存在著出資的因素,是否存在取得部分或全部產權問題。如果沒有出資要考慮安置有無認可因素,如果是婚後共同出資,取得一定產權的,對這部分房屋產權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沒有出資問題,只是房屋拆遷後繼承承租的,離婚時雙方都有承租的權利。
由於房屋的拆遷而使得某民事主體沒有住所的,實施拆遷行為的主體,需要按照規定分配該公民安置房,此後該安置房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故而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前,需要協商該房屋的分配。一般協商的結果都是一方有產權,另一方獲得補償金。
房屋拆遷子女財產分配規定是什麼?
現在社會拆遷補償事項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因為畢竟拆遷款項是非常多的。很多家庭關於拆遷款的分割問題會大打出手。實際上如果說房屋是屬於父母的,拆遷款項也應當由父母獲得,至於分配給子女那麼按照父母的意願進行。
Ⅹ 子女房屋拆遷,父母能獲得房屋賠償嗎
一般情況下拆遷補償是按戶口作為依據,你父母的戶口沒在這里就不可能得到什麼補償,但你可以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在選擇補償你的住房面積時要大一點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