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湖南省獨生子女證截止時間2016年以前生的還能補辦嗎
沒有任何政策取銷獨生子女證,所以符合條件的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到戶籍地社區居委會申報或補辦獨生子女證。
⑵ 2018長沙的獨生子女證丟失了,求補辦程序
現在已經停止辦理獨生子女,如果你真的是獨生子女證,到退休年齡還是可以領獨生子女補貼的。
⑶ 我是長沙市戶口,但由於搬家把《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如何補辦。
以前在哪裡領的,去開證明你領過,或者到居委會開證明你們是獨生子女家庭,然後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戶籍證明去補
⑷ 湖南省辦理獨生子女證要哪些材料
辦理來獨生子女證一、自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⑸ 獨生子女證已經辦理,一直沒領費用,可以補嗎
獨生子女證已經辦理,證件沒有丟失與損壞的情況,不能申請再補辦。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此前,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各地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標准不同,以廣東省為例,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
目前,國家已明確表示自願只生一孩不再獎勵。這意味持續33年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將退出歷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規定,我國對獨生子女補貼發放年齡規定為直至孩子年滿14周歲,有的地區發至孩子年滿16周歲或者18周歲。
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這一獎勵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⑹ 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補辦嗎我是湖南省常德市石門縣人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作了調整,全面放開了二孩,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從2017年7月1日起,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⑺ 長沙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流程
在社區領申請表,在雙方單位蓋章(無單位在社區蓋章),並帶身份證、戶口、出生證、相片在雙方所在社區一方領證和存摺;詳細點可到社區咨詢!
⑻ 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能不能補辦獨生子女證
答:國家規定從2019年起取消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丟失的可以在居住出生社區補辦證明。所以長沙天心區不能補辦獨生子女證。
⑼ 湖南獨生子女證還能辦嗎
自1979年5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當時的法規政策規定的領證條件,申領了《獨生子女證》或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人員。這些人員未再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可以憑證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及相關待遇。
自2016年3月30日《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正式施行之日起,就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辦理過《獨生子女證》,後來遺失的,子女數量沒有發生變化的獨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