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能隨子女落戶成都
可以,不過他們的社保還是農保。城裡人的福利待遇他們不想用。公交卡是可以免費辦理的。
❷ 父母戶口在成都,子女能落戶嗎
符合政策規定的,父母可以隨子女落戶;
如:子女是獨生子女的、父母的年齡都超過65周歲等等。
❸ 父母隨子女遷入戶條件
父母隨子女遷
入戶條件
申報材料 1、 申請人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被申請人退休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業的由街道辦事處 或鎮政府出具無業證明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籍地 址、無業) 3、 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需證明戶口性質、夫妻 關系)(一方去世的由注銷戶口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若戶籍證明 中出現婚姻狀況、應將婚姻狀況變更為現在實際的婚姻狀況。) 4、 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當地無子女證明。 5、 被申請人雙方單位證明(證明夫妻兩人姓名、出生日期、一生 中共有幾個子女、都在哪裡居住工作,戶口在哪裡)(無業的由街道 辦事處或鎮政府出具證明)(夫妻中一方去世的寫明死亡日期) 6、 申請人單位證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從人事檔案 中證實共有幾位兄弟姊妹,都在哪裡居住工作、戶口在哪裡、父母的 情況)、人事檔案復印件蓋單位章(需證明檔案的年代) 7、 申請人的其他兄弟姊妹戶籍證明、單位證明(姓名、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從人事檔案中證實共有幾位兄弟姊妹、都在哪裡居住工 作,戶口在哪裡,父母的情況) 8、 若申請人非戶主,需戶主寫同意其何種關系人落戶於其戶口 內,戶主身份證 9、 父母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若實在無法辦理結婚證的鄉鎮級婚 姻登記處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10、 材料中的檔案復印件,均需註明檔案的年代。
❹ 成都人才落戶及父母投靠落戶
一般落戶有三種:
1、夫妻相互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
3、老人投靠子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
1、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❺ 在成都,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後新購買住房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的,不能作為單獨的一個家庭申請購房,應作為其子女的家庭成員審查住房限購資格,但本次限購政策實施前父母已購買的住房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父母通過投靠子女落戶的,不改變其子女家庭類型。
比如張三父母通過投靠張三將戶籍遷入我市,只能作為張三的家庭成員購房,但張三父母在本次限購政策實施前已購買的住房不計入自有產權住房套數。
比如張三是成年單身居民家庭,張三父母通過投靠張三將戶籍遷入我市後,張三仍算作成年單身居民家庭,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張三或其父母才能在限購區域新購買住房;比如李四的父母不是通過投靠的方式將戶籍遷入我市,其父母可以作為單獨的家庭申請購房。
(5)成都市父母隨子女入戶的條件擴展閱讀
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以購房人是否具備成都市戶籍作為界定標准。家庭成員共同購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戶籍可認定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購房所需材料:
各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有效暫住證,擬購房人簽字的《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
❻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6)成都市父母隨子女入戶的條件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❼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需要父母年齡均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並按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父親超過60周歲,母親超過55周歲),申請入戶地為合法固定住所並共同實際居住、產權人為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
❽ 父母是成都戶口子女成年怎麼入戶
不能辦理該項:當事人已經成年的,不能再投靠父母把戶口遷入成都掛靠,而應在當地實現就業、有穩定住所(含租賃)後,憑居住證積分(達到入戶要求)的前提下,才能遷入戶口。
《四川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川府發〔2014〕70號):
(一)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2.嚴格控製成都市人口規模。改進成都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居住證積分入戶制度,制定統一的居住證積分入戶標准,達到積分入戶標準的外地來蓉人員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發展需要,成都市政府可對居住證積分入戶人數進行計劃調控。
租賃房入戶的具體辦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
❾ 成都親屬投靠落戶
前置條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及直內系親屬擁容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記戶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選擇其中一套登記入戶;實行一房一戶登記原則,原產權人及戶內成員將戶口遷出後,可登記新產權人及符合遷入條件人員的戶口。
1、遷移人員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
2、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及戶主居民身份證(入戶地已有戶口的提供)(原件);
3、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戶地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
5、農村地區實際居住證明(入戶地住房系農村地區的提供)(原件);
6、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地址不詳的提供)(原件);
7、16周歲以上人員提供1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