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人認為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自然成為父母全部財產的繼承者這種看法對不對
不管是不是獨生子女,老百姓家裡能有多少財產呢。不要想繼承什麼了。
B. 現在都是獨生子,如果子女死亡 父母的遺產給誰啊
配偶、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都沒有的話還有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
除了法定繼承還可以立遺囑或遺贈
C. 獨生子女一旦去世,她的財產去世後歸誰所有
按照繼承法來繼承啊,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按照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沒有第一順位的,按照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如果什麼繼承人都沒有,財產收歸國家。採納謝謝
D.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享受國家補貼的,其家庭財產是否歸國家所有了。
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權法律是尊重和保護的。獨生子女去世,父母享受國家補貼的,其家庭財產仍屬個人或家庭所有的財產,沒有歸國家所有的規定。
E. 獨生子女怎麼繼承父母去世遺產
獨生子復女屬於《繼承法》規定的第一制順序繼承人,享有法律保障的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F.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正常嗎
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只要是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合法、合理、合內情,與是否獨生無關。容針對財產繼承權,在法理上多子女與獨生子女沒有區別。從何說起是否正常呢?
話又說回來,假如雖然是獨生子女,但是,還存在其他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譬如:父親去世,但母親還在,或者爺爺奶奶還在,或者說,母親去世,爸爸還在,外公外婆還在,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獨生子女將遺產獨吞,那麼就不正常了。
這種情況下,父親的遺產將由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同時繼承。
法律依據: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條款。
G. 父母過世,獨生子繼承遺產
根據《關於執來行〈儲蓄管理自條例〉的若干規定》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H. 獨生子女未婚就去世了,父母單方繼承子女房產應該怎麼辦手續
獨生子女未婚就去世復了,父母單方繼制承子女房產應該怎麼辦手續?
回答你的提問:
一,未婚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是其父母或養子女;
二,如只有父母情況下,一般平均繼承遺產,遺產包括被繼承人全部合法的個人財產,也包括按揭的房屋;
三,法定繼承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
四,孩子父親不想承擔其母親的責任,要等到離婚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I. 獨生子女死亡,名下財產誰是第一繼承人
一、如未立遺囑,且沒有《繼承法》第十四條的情形,一般由第一順序人員均分或經繼承人協商,也可以不均等。
二、如立了遺囑,可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