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證什麼時候開始不在發放,2016,之前辦還可以享受獎勵嗎
現在很多地方都不再發放獨生子女證了,更加不會享受鼓勵了。
B. 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是那一年開始實施的
1979年,中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萬孩子領取了獨生子女證。
對於多回生,各省各地答的處理辦法都不盡相同。
對於與外國人結婚的生育政策,國家和各省都有相關規定,如
大陸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結婚的生育政策如何規定的?
(1)在中國內地定居的執行內地居民一方戶口所在地有關的生育政策;
(2)在執行中國內地有關生育政策的規定時,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與大陸公民結婚前已生育的子女以及與內地居民結婚後生育的子女,不在內地定居的,不計算該子女數。
(3)大陸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結婚後,符合規定生育條件,但未辦理有關生育手續的,補辦生育手續後免予處理。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補辦結婚登記後,免予處理。
C.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
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月1日起,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將停辦獨生子女證,退出歷史舞台,享受不了獨生子女政策了。
(3)從哪一年開始不再發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D. 獨生子女證何時停辦
2015年12月31日是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最後一天。2016年1月1日起停辦。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內要的材料容: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孩子准生證、出生證、放環證(附帶透環B超結果證明書)證件及復印件、親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4)從哪一年開始不再發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E. 獨生子女證截止到什麼時候不辦理
一般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但具體日期各省市或延遲或提前。
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個子女、且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可繼續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存在期限問題;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此前已經享受的不用退還。
拓展資料:
《獨生子女證》也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開始頒發,延續了30多年,見證了獨生子女的成長史。根據當時相關法律法規,「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證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獎勵。」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按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可以繼續享受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可以繼續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F. 獨生子女從哪年開始實施
1979年,中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萬孩子領取了獨生子女證。
對於多生,各省各地的處理辦法都不盡相同。
對於與外國人結婚的生育政策,國家和各省都有相關規定,如
大陸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結婚的生育政策如何規定的?
(1)在中國內地定居的執行內地居民一方戶口所在地有關的生育政策;
(2)在執行中國內地有關生育政策的規定時,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與大陸公民結婚前已生育的子女以及與內地居民結婚後生育的子女,不在內地定居的,不計算該子女數。
(3)大陸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結婚後,符合規定生育條件,但未辦理有關生育手續的,補辦生育手續後免予處理。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補辦結婚登記後,免予處理。
G. 問國務院取消獨生子女證從那年開始
現在剛剛開始,也就是2015年11月,十八屆五中全會之後。
因為決定實行普遍二孩政策,所有夫妻都可以生育二個孩子,同時今後不再頒發新的獨生子女證。
H. 中國從哪一年開始發放獨生子女證
1980年開始
享受: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