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
Ⅱ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需要繳稅
獨生子女抄補貼不需要繳稅襲。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Ⅲ 獨生子女費需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內(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容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Ⅳ 獨生子女費扣稅, 符合法律規定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二條(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因此,支付給員工的獨生子女費,不屬於應征稅的工資、薪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Ⅳ 獨生子女費可以所得稅前扣除嗎
一、支付給個人的工資中,包括獨生子女費,可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有關文件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二、關於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問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對工資、薪金所得的具體內容和征稅范圍作了明確法規,應嚴格按照法規進行征稅。對於補貼、津貼等一些具體收入項目應否計入工資、薪金所得的征稅范圍問題,按下述情況掌握執行:
(一)條例第十三條法規,對按照國務院法規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和國務院法規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他各種補貼、津貼均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二)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二、按國家規定標准發放的獨生子女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Ⅵ 獨生子女費徵收個人所得稅嗎
不繳納。
Ⅶ 注冊稅務師:獨生子女津貼需代扣代繳個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
Ⅷ 獨生子女費補貼要交個稅嗎
獨生子女補貼不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Ⅸ 獨生子女補貼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回干問題的規定〉答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Ⅹ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