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是香港居民父母可否申請香港定居
符合條件來的情況下,可以,以下資料自供參考(具體應由子女咨詢當地的主管部門):
一、 申請條件: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二、 申請材料:
1、填寫《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一份,提交申請人和港澳關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一張(48X33mm);
2、交驗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交驗在港澳地區所有子女的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提交申請人在內地無子女證明(由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
5、提交港澳關系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6、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❷ 香港子女申請內地父母來港定居應在香港申請還是應在內地申請
應當在內地申請。
申請應當由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申請條件為內地居民因夫妻團聚、子女照顧無依靠父母、無依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和電腦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每年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審批分數線。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面見詢問申請人及其擬團聚的港澳親屬,依法為申請人審批簽發前往港澳通行證。申請人憑注銷戶口證明和交還居民身份證的回執,領取證件。
(2)子女申請父母移民香港擴展閱讀:
赴港澳定居要求規定:
1、夫妻團聚,須提交合法婚姻證明,以及配偶在香港、澳門有永久居住資格的證明;去香港、澳門照顧年老體弱父母或者無依無靠的老人、兒童投靠香港、澳門親屬,須提交與香港、澳門親屬關系及其在香港、澳門有永久居住資格的證明。
2、會見台灣親屬或者會見居住國外的親屬,須提交親屬到達香港、澳門日期的確切證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門的申請,應當在六十天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3、繼承或者處理產業,須提交產業狀況和合法繼承權的證明;探望有香港、澳門親屬,須提交親屬函件;時間急迫的,應盡可能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說明或者證明。
❸ 子女是港澳居民,父母申請移民怎麼辦理
父母投靠子女
一、抄 申請條件: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二、 申請材料:
1、填寫《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一份,提交申請人和港澳關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一張(48X33mm);
2、交驗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交驗在港澳地區所有子女的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提交申請人在內地無子女證明(由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
5、提交港澳關系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系公證書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6、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子女投靠父母
一、 申請條件: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包括被合法收養子女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的養父母的)。
❹ 兒子是香港永久居民,能否申請父母香港定居
可以申請定居,申請資格:申請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地區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在 他們出生時,父親或母親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在香港特 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可資格申請居留權證明書 。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規定,凡年滿11歲或在香港逗留多於180天人士,必須於年滿11歲後或抵港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每張香港身份證均有持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個人資料,並把持證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證上。
(4)子女申請父母移民香港擴展閱讀:
申請定居相關事宜:
1、申請人可通過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申請人需到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索取申請表 ;申請人居住地的有效身份證;申請人有效旅行證件;申請人父親或母親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結婚證書(如有)。
2、一般情況下,95%的居留權證明書申請可在入境事務處接獲所需文件後三個月內完成處理,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無需繳費。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香港政府一站通—來港定居
❺ 孩子是香港戶口,那父母能夠申請移民香港嗎
60歲以後 可以申請來港團聚 但不一定能申請的到
要看大陸是否批准
還有 必須符合 大陸無其他子女
年滿60歲
還有一種是 投資移民 或者貸款移民來香港 只需要178萬 無需1000萬!就可以移民香港
❻ 申請父母過香港定居
1)只要你們兄弟都定居香港,內地沒有任何兄弟姐妹可以照顧你母親的,且你母親年滿60周歲。那你母親就可以申請!
2)不用等7年!跟夫妻團聚一樣,只要你們兄弟兩個有香港身份證和回鄉證,即可申請你母親!
3)無依靠父母投靠香港子女,排隊分數才幾分而已,所以很快,,,基本就是文件流程,,大概快的半年,滿的一年左右
4)你母親定居香港之後,內地的退休金就沒了,,,退休金是一個國家對其公民的一種福利,既然你母親不是其公民了(雖然香港也是中國的),自然就沒了退休金。。。但是之前所交的醫保之類仍在!
5)到了香港之後,只要是香港居民就能有免費醫療(不是完全免費,掛號費和床位費仍要交,不過很少),但是未注滿7年的非永久居民老人,是沒有「生果金」的,現時差不多一個月1000港幣左右。
❼ 關於成年子女申請定居香港
那要看你父親在生你以前是否是香港永久居民了。如果是就好辦,如果不是就不好辦內了。 如果是的話容: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和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解釋,「 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是在其(即你)出生時,其父母雙方或一方須是符合香 港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條件 的人(即香港永久居民)。此類人員申請赴港定居須依照規定,向其戶口所在地區 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批准手續。 如果你爸爸是在你出生後再去的香港,那麼就比較麻煩,要符合下列規定才可以: 定居香港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申請人需年滿18歲、不滿60歲;父母均需年滿60歲,一方或雙方定居港澳地區,身邊確無子女照顧。 希望可以幫到你,不懂什麼可以追問我
❽ 兒子是香港戶口,父母親具備什麼條件可以戶口遷到香港
兒子是香港戶口,父母親將戶口遷到香港的條件:父母雙方均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 。
根據香港入境處公告,內地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單程證來香港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
2、18周歲以上 、未滿60周歲,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且在香港無子女 , 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
3、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
4、未滿18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
5、持有居留權證明書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 。
(8)子女申請父母移民香港擴展閱讀:
根據香港政府入境處的政策,辦理香港戶口的方式有五種,大家可根據自身條件去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一、來港投資開辦/參與業務簽證(通俗:香港商業移民)。
1、無犯罪紀錄,擁有學士學位。
2、大陸有自己的公司,個人凈資產在400萬港幣以上。
3、需在港成立公司,聘請2-3名香港員工。
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通俗:香港工作簽證移民)。
1、 無犯罪紀錄,擁有碩士學位。
2、 有香港缺乏的特別技能。
3、須已確實獲得香港公司聘用。
三、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通俗:香港優才計劃)。
符合「基本資格」所有要求的申請人,通過「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評核。
四、親屬移民香港 (通俗:香港團聚移民)。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門,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門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兒童,須投靠在香港、澳門的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
4、定居香港、澳門直系親屬的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繼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定居的。
❾ 子女是香港永久居民,父母申請移民香港怎麼辦理
在大陸的退休金和醫療福利---不變
移民香港的老年人醫療福利---滿7年合符永久居民才能享受居民福利
還有什麼其他的社會保障嗎?----比港人多了可以享受內地的退休金和醫療福利
❿ 子女申請父母港澳定居
(注重粗體字,當然最好認真閱讀全文) 內地居民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須知2010年8月6日內地居民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須知 一、申請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二)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三)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四)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上述第(二)項中「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沒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 二、申請人須履行的手續內地居民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須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面見和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和擬團聚的香港或者澳門親屬(以下簡稱港澳關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的《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交驗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交驗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同時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三)提交港澳關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港澳關系人是外國籍的,須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四)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1、國家工作人員,由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意見。2、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3、十六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意見。4、未滿十六周歲的,免交所在學校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見。5、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 (五)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1、屬於申請條件第(一)項規定情形的,指結婚證明;偕行子女的,指出生醫學證明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屬於申請條件第(二)、(三)、(四)項規定情形的,指出生醫學證明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父母的結婚證明,其中第(二)項還包括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證明,第(三)項還包括父母在內地無子女證明。 3、屬於申請條件第(五)項規定情形的,指與具體特殊情況相應的證明。 上述規定的證明,均需交驗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六)子女與父母關系屬於下列情形的,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未滿十八周歲,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父母離異,撫養其的父親(母親)即將或者已經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可作為夫妻團聚類偕行子女或者按照未成年人投靠父母類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人需提供其由即將或者已經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親(母親)撫養、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2、申請人或者港澳關系人屬於收養子女,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養關系證明: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養關系的,指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在建立收養關系時出具的收養公證書;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l日建立收養關系的,指在建立收養關系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簽發的《收養證》或縣級以上公證部門出具的收養公證書;1999年8月1日以後建立收養關系的,指在建立收養關系時,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地區(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門簽發的《收養登記證》。 3、申請人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與父母親子關系存疑的,須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指定的醫院或者機構進行親子關系鑒定;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屬於非婚生子女或者與父母親子關系存疑的,須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機構進行親子鑒定。(七)提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三、公示申請人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且達到審批分數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申請人的申請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申請事由、得分等情況,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四、領取前往港澳通行證的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作出批准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決定後,將為申請人簽發《批準定居通知書》。申請人憑《批準定居通知書》辦理注銷戶口、繳銷居民身份證手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憑申請人提交的戶口注銷及居民身份證繳銷證明,發給申請人《前往港澳通行證》。《前往港澳通行證》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一印製,有效期為3個月,一次使用有效。 五、證件的換發和補發因《前往港澳通行證》遺失、被盜、損毀,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申請換發或者補發的,應向原申請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換發或者補發證件的申請。證件遺失、被盜的,提交書面聲明,損毀的須交回證件原件。 申請人在證件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未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需重新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六、證件收費 《前往港澳通行證》收取證件工本費50元 七、注意事項(一)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實行定額審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打分標准,每年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並公布下年度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審批分數線。 (二)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申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三)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申請情況、聯系地址或者電話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四)申請人和擬團聚的港澳親屬應按要求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面見、詢問和現場採集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