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貴州省獨生子女費的發放
貴陽市不斷加快流動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待遇的進程,高度重視流動人口的生存與發展,率先在全省建立流動人口利益導向政策,實現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同宣傳、同教育、同管理、同服務」工作目標。貴陽市明確從2009年起,對流入一年以上的流動人口獨生子女戶家庭,每年發放不低於6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直至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為止。目前,首批共有186戶流入人口獨生子女戶家庭領到了11160元保健費。
2. 獨生子女現有什麼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戶享受的優惠政策有(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周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2)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特別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3)農村雙農戶的獨生子女,婚前如遇劃分宅基地和分配集體經濟收益時按雙份享受;(4)獨生子女高考成績名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金;(5)獨生子女未成年時不幸死亡,夫妻無再生育能力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計劃生育救助金;(6)鄉鎮村另行制定的相關扶持配套政策。
根據《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六十一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獎勵和優惠待遇:
(一)念局旦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100元至500元,並從領證當月起每月領取5元以上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臘悶,至子女滿14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的100%,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獨生子女升學、勞動就業、農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女孩考生、二女結扎戶的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時給予加10分的照顧;
(四)有條件的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酌情補助或者減免獨生子女的入托費、入學費、醫療費等;
(五)當地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惠待遇。
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按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的有關獎勵和優待外,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縣級仔擾人民政府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發給500元以上的獎勵費。
第六十二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夫妻一方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是城鎮居民或者農民的,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一方所在單位全部承擔;夫妻雙方均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六十三條 在縣以下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事業單位計劃生育崗位累計工作20年以上,並獲得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發的《榮譽證書》的專職人員,退休後給予獎勵。
【一點說明】:由於各地人口結構不同,人文環境不同,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地區經濟條件不同,政策規定不同,優惠政策就會有一些差異。
3. 貴州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補貼多少
2018年3月30日《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後的內容明確,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按本人退休當月基本工資的5%加發退休補貼,但加發後的計發比例不得超過100%,退休補貼可以一次性發放,企業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按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5%加發養老金」。
三、貴州省教師條例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教師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任教滿30年或者在鄉、村學校連續任教25年以上獲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榮譽證書的教師退休後,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原有規定計算的基本退休費,與退休當月基本工資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三件法規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4. 貴州省黔南州辦獨生子女證有哪些優惠政策
具體看是哪個縣,優惠政策一般情況下是根據每個縣和每個鄉鎮的實際情況結合省\州\縣的有關文件精神而制定的.
5. 貴州省對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有哪些政策照顧
1、縣級人民政府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應當為農村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的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繳納需要由個人繳納的合作醫療費。
2、農民晚婚的,免除夫妻雙方1年的農村義務工;晚育的,免除產婦1年的農村義務工。
3、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獎勵和優惠待遇:
(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100元至500元,並從領證當月起每月領取5元以上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至子女滿14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的100%,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獨生子女升學、勞動就業、農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女孩考生、二女結扎戶的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時給予加10分的照顧;
(四)有條件的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酌情補助或者減免獨生子女的入托費、入學費、醫療費等;
(五)當地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惠待遇。
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按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的有關獎勵和優待外,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發給500元以上的獎勵費。
6. 貴州城鎮獨生子女的獎勵政策
以下摘自《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中的獨生子女家庭、生育兩個女孩並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家庭和其他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項目、資金、信息、技術等方面予以照顧。
第五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為農村中的獨生子女家庭、生育兩個女孩並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家庭和其他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逐步推行養老保險制度及提供其他社會保障。
第五十三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獎勵和優惠待遇:
(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100元至500元,並從領證當月起每月領取5元以上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至子女滿14周歲止;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規定退休的,加發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的100%;
(三)獨生子女升學、勞動就業、農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女孩考生、二女結扎戶的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時給予加10分的照顧;
(四)有條件的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酌情補助或者減免獨生子女的入托費、入學費、醫療費等;
(五)當地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惠待遇。
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按照本條例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的有關獎勵和優待外,由其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一次性發給500元以上的獎勵費。
第五十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50%;夫妻一方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是城鎮居民或者農民的,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一方所在單位全部承擔;夫妻雙方均是城鎮居民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承擔;夫妻雙方均是農民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7. 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優惠政策是哪些
自2016年開始就沒有了!
8. 貴州省對農村獨生子女有何優惠政策
為什麼都是獨生子女;不是說男女平等嗎?怎麼我兒子也是獨生子女。怎麼就什麼都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