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陸父母對於香港子女的遺產有沒有繼承權
你好。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是不受地域限制的,只要是屬於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人,那麼就會享有繼承權。
大陸父母當然對香港子女的遺產有繼承權。
縱橫法律網-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師事務所-項天賜律師
㈡ 內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子女一定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嗎
你好,能請問一下靠麽申請嗎,我情況同你差不多,父母都70多歲了,也是獨生子女,想把他們接過來一起生活,謝謝啊!
㈢ 孩子香港戶籍要去香港讀書內地父母可以陪同嗎
內地父母申請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 父母雙方均為內地居民,申請探望版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經權核查出入境記錄,確認子女在香港的,可審批赴香港探親;對於子女不在香港的,不予批准探親。帶上寶寶的身份證,回鄉證,你們夫妻的戶口簿,身份證,和所有證件的復印件,還有照片和回執,到戶口所在地出入境辦理。
㈣ 如果父母要投靠在香港的子女可以嗎但是內地又有子女的可不可以升請
不可以。內地有子女的情況下不可以申請投靠定居。
㈤ 香港子女申請內地父母來港定居應在香港申請還是應在內地申請
應當在內地申請。
申請應當由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申請條件為內地居民因夫妻團聚、子女照顧無依靠父母、無依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和電腦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每年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審批分數線。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面見詢問申請人及其擬團聚的港澳親屬,依法為申請人審批簽發前往港澳通行證。申請人憑注銷戶口證明和交還居民身份證的回執,領取證件。
(5)香港子女不養大陸父母犯法嗎擴展閱讀:
赴港澳定居要求規定:
1、夫妻團聚,須提交合法婚姻證明,以及配偶在香港、澳門有永久居住資格的證明;去香港、澳門照顧年老體弱父母或者無依無靠的老人、兒童投靠香港、澳門親屬,須提交與香港、澳門親屬關系及其在香港、澳門有永久居住資格的證明。
2、會見台灣親屬或者會見居住國外的親屬,須提交親屬到達香港、澳門日期的確切證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門的申請,應當在六十天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3、繼承或者處理產業,須提交產業狀況和合法繼承權的證明;探望有香港、澳門親屬,須提交親屬函件;時間急迫的,應盡可能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說明或者證明。
㈥ 大陸獨生子女嫁到香港後,大陸的父母可以長期在香港居住嗎老公是香港永久居民。
一定先要女方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待大陸的父母年滿60周歲後,且在內地孤寡無人照顧(無配偶,無子女)。這樣才能申請前往香港定居。
㈦ 女婿香港人,女兒也遷入香港。她們的父母可以從大陸遷往香港嗎
父母只有六十以上,別無子女才可申請來港依親
㈧ 子女在香港居住有香港正式居民證,父母在內地,怎麼才能跟隨子女移民香港。
香港子女暫時滿18周歲,父母年滿60周歲,且在內地孤寡無人照顧(無配偶,無子女)才能申請前往香港定居。
親屬移民香港(通俗:團聚移民香港)申請定居的條件:
根據1986年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定居條件是: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門,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門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兒童,須投靠在香港、澳門的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
(4)定居香港、澳門直系親屬的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繼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定居的。
(8)香港子女不養大陸父母犯法嗎擴展閱讀:
香港移民計劃的移民條件,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有資格申請本計劃來港:
(a)根據計劃申請人已滿18周歲;
(b)在香港及居住地無不良記錄;
(c)主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前兩年,必須擁有不低於1000萬港元的凈資產;
(d)中國國籍申請人需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能證明該國永久居民身份的證明文件;
(e)在向香港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將不低於1000萬港元投資在港府允許的投資項目當中;
(f)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及提供住所,而無需依賴在香港投資資產所帶來的收益、工作入息及公共援助。
㈨ 內地父母投靠香港子女,子女一定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嗎要申請多久才批可以父母雙方一起申請嗎
可以,不過慧昌你的父母在團州內地必須是沒有任何內地戶籍的子女才行,且年滿60還是65周歲。。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項均不能申請。塌碧蔽
㈩ 請問現在父母均為大陸公民,他們到香港生孩子,其在港出生的子女會有香港永久性居民權嗎急用,要考試啊
《基本復法》第24條規定,出生嬰兒制的父親、母親一方或雙方必須是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或是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本港連續居住7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其子女才可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
然而,2001年7月20日,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對首宗內地人香港生仔是否擁有居港權案作出判決,
內地父母在港出生小孩庄豐源擁有居港權。香港屬於英美法系,實行判例法制度。
這個案例就被普遍適用,也就是說,凡是以後在香港出生的孩子,均可以根據這個判例獲得香港居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