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就不能繼承遺產了嗎
《婚姻法》第24條規來定:「自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在父母子女關系中,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父母享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繼承法》規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子女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除法律規定子女不得繼承的情形外,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不得被剝奪,如果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位行使。結合你的問題,兒子去世後,逝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無特殊情況的話可以均等的分得該逝者的遺產,若逝者未婚的話,其遺產全部由其父母繼承;待其父母去世後,其父母的子女無特殊情況可均等的分得遺產,已先於父母去世的兒子的份額由其晚輩直系血親(即其子女)代位繼承,若該先於父母去世的兒子已結婚但沒有子女,其妻對逝者父母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的,也應當分得遺產。以上僅適用於法定繼承,被繼承者去世前留有遺囑的,按遺囑進行遺產分配。